第五讲有关教师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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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讲第五讲 有关教师的法律有关教师的法律思思 考考n n去年去年5 5月份,应届毕业生小王到某民办学校应聘,该学校月份,应届毕业生小王到某民办学校应聘,该学校 与其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与其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 6个月,工资个月,工资10001000 元,试用期到期前元,试用期到期前1010天,该学校表示还要对其考察,如天,该学校表示还要对其考察,如 果小王同意,学校再与其续签果小王同意,学校再与其续签3 3个月的试用期,小王为了个月的试用期,小王为了 今后能留在该学校工作,便同意再签今后能留在该学校工作,便同意再签3 3个月的试用期,第个月的试用期,第 二次试用期到期前,该

2、学校通知小王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二次试用期到期前,该学校通知小王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 用条件,不再录用。用条件,不再录用。 n n请问:请问:n n按新劳动法规定,该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按新劳动法规定,该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n n参阅参阅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n n19931993年年1010月月31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师法民共和国教师法(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法) )颁颁 布,从布,从19941994年年1 1月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历月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历 史上第

3、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重要法律,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重要法律, 也是为数不多的,专门为一种职业制定的也是为数不多的,专门为一种职业制定的 法律之一。法律之一。n n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n n一、对教师地位和作用的基本认识一、对教师地位和作用的基本认识n n基本认识:基本认识:n n荀子荀子“ “国将兴,必将贵师重傅国将兴,必将贵师重傅” ”,到,到“ “振兴民振兴民 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 ” ”,凸显了教师与国家兴衰的辩证关系。,凸显了教师与国家兴衰的辩证关系。n n从夸美纽斯从夸美纽斯“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

4、的职 业业” ”,到列宁,到列宁“ “应当把我国人民教师提高到应当把我国人民教师提高到 从未有过的,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没有也从未有过的,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没有也 不可能有的崇高地位。这是用不着证明的不可能有的崇高地位。这是用不着证明的 真理。真理。” ”仅仅从认识上来说,对教师地位仅仅从认识上来说,对教师地位 和作用的认识已经是达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和作用的认识已经是达到了无与伦比的高 度。度。 n n二、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二、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n n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第3 3条规定:条规定:“ “教师是教师是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

5、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 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 业。业。” ”n n特征:特征:1 1)身份特征是专业人员;)身份特征是专业人员;2 2)职责特征)职责特征 是教育教学;是教育教学;3 3)性质特征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性质特征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 养接班人。养接班人。n n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体现: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体现:n n1 1)从其身份和职责特征而言,教师是专)从其身份和职责特征而言,教师是专 门履行教育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具有门履行教育和教学职责的专业

6、人员,具有 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n n2 2)从其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来看)从其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来看 ,教师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虽然法律,教师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虽然法律 地位平等,但权责则具有不对等性。地位平等,但权责则具有不对等性。n n3 3)从其与学校的关系来看,教师处于被)从其与学校的关系来看,教师处于被 聘任的地位。聘任的地位。教师与教育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教师与教育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n n教师与教育局:教育行政关系教师与教育局:教育行政关系n n学校与教师: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民学校与教师: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民 法法n n教师与学生:教育与被教

7、育、管理与被管教师与学生: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 理的关系理的关系n n法律关系三个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三个构成要素? 第二节第二节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n n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n n作为普通公民,享有的公民权作为普通公民,享有的公民权n n作为教师,享有的权利作为教师,享有的权利n n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n n作为普通公民的义务作为普通公民的义务n n作为教师的义务作为教师的义务一,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权利一,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权利n n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n n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知情权知情权 表达权表达权n n

8、宗教权:宗教权: 信仰自由信仰自由n n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n n社会经济权利:社会保障等社会经济权利:社会保障等n n文化教育权:受教育权文化教育权:受教育权n n监督权: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n n也有人概括为也有人概括为生存权生存权 发展权发展权 自由权自由权n n推荐阅读推荐阅读基本权利原理基本权利原理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n n二二、作为教师应有的权利、作为教师应有的权利n n教师享有下列七个方面的权利。教师享有下列七个方面的权利。n n( (一一) )教育教学权教育教学权n n“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 革和实验革和实验”

9、”,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n n案例:为迎接上级领导考察,某学校不经案例:为迎接上级领导考察,某学校不经 老师同意,要求老师停课,让学生去打扫老师同意,要求老师停课,让学生去打扫 卫生卫生n n( (二二) )学术自由权学术自由权n n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 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这是教师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这是教师 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 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 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10、、撰写学术论文、著书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 立说,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依法成立或立说,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依法成立或 参加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在学术研究参加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在学术研究 中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教师参加科学研究中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教师参加科学研究 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n n案例:有些学校不允许教师参加学术活动?案例:有些学校不允许教师参加学术活动?n n( (三三) )指导评价权指导评价权n n“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 品行和学业成绩品行和学业成绩

11、” ”,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 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特定的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特定的 基本权利。基本权利。n n案例:某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私自更改学生案例:某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私自更改学生 成绩成绩n n( (四四) )获取报酬权获取报酬权n n“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 待遇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待遇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这是教师的基本,这是教师的基本 物质生活保障权利。教师的工资报酬是指包括物质生活保障权利。教师的工资报酬是指包括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及教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

12、金及教龄 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津贴在内的工资性收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津贴在内的工资性收 入。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入。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 面依法享有的各项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面依法享有的各项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 的带薪的带薪 休假。教师属公薪阶层,教师职业又休假。教师属公薪阶层,教师职业又 是专业性强、脑力和体力消耗较大的一种职业是专业性强、脑力和体力消耗较大的一种职业 ,教师这项基本权利的行使,是教师维持个人,教师这项基本权利的行使,是教师维持个人 及家庭生活、保持其工作体能的基本保障。及家庭生活、保持其工作体能的基本保障。 案例:女教师怀孕期间扣

13、工资是否合理?妇女生案例:女教师怀孕期间扣工资是否合理?妇女生 小孩有哪些特殊保护和福利?小孩有哪些特殊保护和福利?n n( (五五) )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n n“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 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 主管理。主管理。” ”宪法宪法规定的规定的“ “人民依照法律人民依照法律 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

14、事务 。” ”以及以及“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人 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的具体化的具体化 。n n案例:教师提意见被开除如何看待?案例:教师提意见被开除如何看待?n n( (六六) )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权n n教师有权教师有权“ “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现。现 代社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要求教师及时更新代社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要求教师及时更新 知识,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知识,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 务水平。务水平。n n案例:学校不同意教师参加进修案例:学校不同意教

15、师参加进修n n(七)申诉权(七)申诉权n n它是指教师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它是指教师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 照照教师法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 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权利。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权利。n n案例:女教师生小孩被开除该如何申诉?案例:女教师生小孩被开除该如何申诉?n n如何理解如何理解教师法教师法中规定的这六项权利呢中规定的这六项权利呢? ? 可以从权利的三种形式上来把握:可以从权利的三种形式上来把握:n n一是教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作出一一是教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作出一 定的行为,又称积极行为的权利。定的行为,又称积极行为的

16、权利。如教师享有如教师享有 的的“ “教育教学权教育教学权” ”,就表明教师有权在国家许可的,就表明教师有权在国家许可的 范围内选择教材,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具,进行范围内选择教材,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具,进行 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组织学生进行有益的课外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组织学生进行有益的课外 活动,这是教师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活动,这是教师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n n二是教师有权要求义务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二是教师有权要求义务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 行为。行为。如如教师法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 资报酬的权利,即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或有关行资报酬的权利,即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或有关行 政机关做出政机关做出“ “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按时发放工资报酬” ”的行为。的行为。n n三是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诉诸法律三是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诉诸法律 ,确认和保护自己的权益。,确认和保护自己的权益。n n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n n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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