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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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l消费者l消费者权利l经营者义务l消费者组织l法律责任2n所谓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n特征n为个人或家庭生活目的而进行消费,并非为生产经营目的的消费;n是直接性消费,无论是有偿或无偿取得的消费品或服务,都享有直接的利益;n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团体消费者。“消费者“的涵义3消费者权益日n1936年,在科鲁司特温博士的倡议下,美国消费者最 早建立了庞大的消费者社团组织,在国家法律的支持 下开展了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运动,为保护 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了极大的努力。 1960年,英、美、 荷、澳、比5国发

2、起成立国际消费组织联盟,将这一运 动以组织的方式巩固下来。n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国 情咨文,在这份文件中,肯尼迪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消 费者的四项权利,鉴于这份文件的重大意义这一天被 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n1987年,在西班牙马德里的一次国际消费组织联盟世 界大会上,中消协被接纳为该组织正式会员,在1988 年开始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n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国家机关、经营者、消费者相 互之间因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社 会关系,包括: (1)国家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

3、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3)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n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年第一 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1)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2)对于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原则;(3)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原则;(4)依法进行交易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6消费者的权利(六)依法结社权(七)求教获知权(八)维护尊严权(九)监督批评权(一)保障安全权(二)知悉真情权(三)自主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依法求偿权保障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n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

4、不受损害的权利。n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7知悉真情权n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n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8依法求偿权n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9依法结社权n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一根竹竿容易弯 (何纪光) 一根竹竿容易弯, 三绺麻纱扯脱难。 猛虎落在平阳地, 蛟龙无水困沙滩。 不怕力小怕孤单, 众人合伙

5、金不换。10求教获知权(1)获取消费知识的权利; (2)获取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的权利。n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 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 识。 (自我保护的必要性及有限性)11维护尊严权n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享有人格尊严、民族 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 权利,享有姓名权、 肖像权、隐私权等个 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 利。12经营者的义务(一)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三)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的义务(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五)出具购物凭证或单据的义务(六)保证质量的义务1314经营者的义务(七)遵守公平交易的义务(八)尊重消费

6、者人格权的义务(九)补偿损失的义务(十)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经营的特别义务(十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安全权对应义务n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安全的要求。n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真实 说明和明确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n宾馆、商场、车站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 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5n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 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及时采 取停止生产、停止销售、警示、召回

7、等消除危 险的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1617本田在中国市场召 回1,563辆CIVIC、 STREAM ( 2000.8.7 2001.12.5生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 理规定 (2004年3月12日公布, 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证质量的义务n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 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 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 的除外。n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 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 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

8、量与表明的 质量状况相符。18n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 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 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 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19n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 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 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 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 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n依照前款规定对大件商品进行退货、更换、修 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

9、等必要费用。20遵守公平交易的义务n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明显方式提请消费 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 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 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 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n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 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 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 公平、不合理的规定。n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 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21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经营的特 别义务n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 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从事证券、保险、银行业 务的

10、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 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 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 事责任等真实、必要的信息。 n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 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 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 价款。22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n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 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 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 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

11、使用信息。n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 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 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 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毁损 、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2324市场有“二十难”n保险条款理解难,出了风险理赔难;n电话清单打印难,手机单项收费难;n求医问药知情难,医疗鉴定公正难;n旅游购买真货难,打折商品判断难;n购房退换修理难,装修不遇麻烦难;n商品包装简化难,汽车电脑“三包”难;n中介押金退还难,邮购上当索赔难;n瓶装啤酒安全难,美容受害维权难;n减肥增高有效难

12、,市场索要发票难;n产品说明真实难,致富信息获利难。唉!难,真是难!25消费者组织n性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 。n我国消费者社会组织主要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 级消费者协会。n特征:(1)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为唯一宗旨;(2)不以盈利为目的,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 营利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 务;(3)以独立或者相对独立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的身份出现 。26消费者协会的职责n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节约资 源和保护环境的合理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 权益的能力;n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13、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n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n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查询,提出建议;n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 解;n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 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n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 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n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 介予以揭露、批评。2728争议的解决(一)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申请仲裁(五)提起诉讼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 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

14、辖 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29法律责责任n责责任主体的确定消费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财产损财产损 害的,可以向销销售者要求赔偿赔偿 ,也可以要 求生产产者赔偿赔偿 。属于生产产者责责任的,销销售者赔偿赔偿 后,有权权向生产产者追偿偿;属于销销售者责责任的,生 产产者赔偿赔偿 后,可以向销销售者追偿偿。法律责责任n精神损害赔偿n经营者有侮辱诽谤、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消 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 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 赔偿。3031法律责责任n惩罚性赔偿n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

15、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 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 两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n经营者有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 者提供的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 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 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民事赔偿。 32本案餐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n原告李萍夫妇带着儿子与朋友到被告五月花餐厅 就餐。就餐时,临近包房内突然发生爆炸,李萍 受伤致残,儿子受伤后不治死亡。爆炸的原因是 一农民将爆炸物装在酒盒里伪装成酒作为礼物送 给一医生,该医生将该“礼物”带到五月花餐厅的 包房里(该餐厅允许顾客

16、自带酒水),服务员在 为顾客开启该酒盒时,遂发生上述爆炸。 n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案餐厅是否 应当承担责任?33洗浴中心是否应承担责任?n2001年1月15日晚,某市法院一法官(原告)在和他 人饮酒后共同前往该市某休闲中心洗浴。休闲中心服 务台工作人员发现原告饮酒较多,劝其不要就浴,遭 原告拒绝。此后,休闲中心又为原告安排了位于四楼 的一间休闲包间,更换拖鞋,并发给更衣橱钥匙。原 告在同伴先行下池就浴后,亦自行更衣准备下池就浴 ,在四楼通向三楼的过道中,休闲中心工作人员再次 劝阻原告不要洗澡,又遭到原告拒绝。原告在行至通 往三楼浴池楼梯时摔倒并顺着楼梯滚下,当即昏迷, 后被同伴和休闲中心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 诊断,原告系“迁延性昏迷”(俗称“植物人”),至今 未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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