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社会保障支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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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转移性转移性支出支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支出概述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 入进行再分配,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并对由多种原 因而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 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批准的社会保障公约规定,社会 保障包括9个方面内容:医疗、疾病、失业、老龄 、工伤、家庭、生育、残疾和遗属津贴。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n社会救济是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向生活确有困难的城乡 居民提供资助

2、的社会保障计划。社会救济的标准是国家 规定的法定最低生活水平,低于这一水平就可以称之为 贫困,就可以成为社会救济的受益人。 n社会福利是国家、集体和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兴办 的各种公共福利设施、社会服务和福利性物质帮助,以 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公民物质文化生活的社会性制度。 包括社会津贴(如副食品补贴、物价补贴、交通费、洗 礼费、报刊费、取暖费等)、职工福利、社会福利设施 (包括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托儿所等)、社会服务等 项目。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n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 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带有褒扬和优待抚 恤安置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优抚的对象

3、主要 包括社会有功人员、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等。 n社会保险是国家按照保险原则举办的一种社会保障计划 ,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政府为什么要介入社会保障政府为什么要介入社会保障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无法实现收入的 公平分配 保险是优值品 保险市场中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问题 私人保险公司降低社会风险的能力较弱 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调 节经济、平抑经济周期波动 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来源及其筹集方式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来源及其筹集方式 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来源n 社会保险税n 财政支出中的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筹

4、集方式 n 现收现付制:是指社会保险的计划依据当年收 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即当年的缴费收入仅能够 满足当年的保险计划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 险支出储备资金。 n 完全基金制或积累制:是在对有关人口健康和 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长期预测的基础上,预 计社会保险成员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所需开支 的保险基金总量,并将其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 劳动者整个就业期间或投保期间。n 部分基金制:是指根据分阶段收支平衡的原则 确定收费率,在满足一定时期支出需要的前提 下,留有一定的储备基金,据以确定收费率。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于医疗、生育、失 业等方面的保险,由于这些项目具有短期性和 不确定性,难以预测,一般都实行

5、现收现付的 筹资模式。但对于养老保险基金采取何种筹资 模式,则各国有所不同。我国目前应当实行部 分基金制。第六章第六章 转移性转移性支出支出第二节 社会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 “ “自保公助自保公助” ”型社会保险模式型社会保险模式 以劳动者为核心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强调劳动者个人在 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 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即个人 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强调劳动者权利与义务对等,社会保险缴费多少与个人 收入情况相联系。社会保险缴费中只记录个人缴费情况 ,不建立以给付为目的的个人账户,社会保险基金在受 保成员间调剂使用,充分体现互助互济、风险共担的原 则;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6、以现收现付制为主,社会保险制度 中的长期项目以代际转移方式运行,即长期项目当期所 需资金主要由在职职工和雇主分摊缴纳保险费。 美国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美国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 政府养老金(第一支柱) n 筹资来源为专项的社会保障税 n 联邦政府统一管理 n 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 n 有比较严格的受益资格与条件规定 n 基本覆盖了全部就业人员 n 一直有比较多的资金积累 职业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 n给付固定(Defined Benefit,DB)型,即雇主自愿 在雇员达到雇主所规定的条件后,由雇主按照一定标 准为其雇员提供养老金。 采用基金会模式,基金设有代表受益人利益的董事会 ,具有独

7、立法人地位。 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失败,政府建立了退休给付担保 公司,强制该计划交纳担保费,当某公司DB计划出 现支付危机时,担保公司负责接管该计划,并负责发 放职业养老金。 依照法律,该计划在领取养老金时,领取者需缴纳个 人所得税。 职业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 n 缴费固定(Defined Cntributin,DC) 型 在雇员任职期间,雇主与雇员按个人工资(或利润 分成)共同向雇员的个人账户缴费,划入的部分资 金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雇员退休后,账户中的本 金及投资收益作为雇员的养老积蓄。 缴费固定型投资模式也采用基金会模式,但基金 管理机构并不承担决定投资方向以及选择投资机 构或产品的责任,

8、而是协助个人账户的拥有者进 行投资选择。如果个人账户的拥有者放弃选择权 并委托其帮助选择,该机构不承担风险责任。 DC计划投资的主要方式是美国的共同基金 政府不对DC计划投资提供担保。 对DC计划实行税收延迟 政府还有对参保人的约束政策 雇员参加DC较之DB的好处是可以携带,便于职业 流动 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 n 个人退休账户完全是一个由个人决定是否参加 的计划。按政府规定,所有70岁以下且有收入 者均可开设个人退休账户,而且不论其是否参 加了其他养老金计划。 n 政府对个人退休账户有税收优惠。 n 个人退休账户大都开设于银行、公共基金等金 融机构,并通过它们进行投资 。“ “福利

9、国家福利国家” ”型社会保险模式型社会保险模式贝弗里奇模式贝弗里奇模式 1942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主张实行社会性 的保险制度,对每个公民提供七个方面的保险,包 括儿童补助、养老金、残废津贴、丧葬补助、丧失 生活来源补贴、妇女福利补贴、失业补贴等内容。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不过分强调保险原则,主张福 利的普遍性和统一性;不过分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 等;实行现收现付制;一般税收是一项较为重要的 筹资来源。 “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 ”型社会保险模式型社会保险模式 是指原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曾实行 的覆盖面广、保障水平较低的平均主义社会 保障模式。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这些国 家向市场经济

10、过渡和改革,许多国家倾向于 选择“自保公助”型社会保险模式,主要向美 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国家学习,探索适合本 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 “储蓄积累储蓄积累” ”型社会保险模式型社会保险模式个人账户模式个人账户模式 这种模式是一种个人缴纳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制度。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1955年设立,通过国 家立法,强制所有雇主、雇员依法按工资收入的一 定比例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 局加上每月应付利息,记入每个公积金会员的账户 ,专户存储,会员所享受的待遇只在其账户的公积 金金额以内支付。 n优点在于:一是讲究效率,个人享受的保障待遇来源于 个人帐户的储蓄金额;二是增强了人们的

11、自我保障意识 ;三是强制自我积累机制,不仅未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而且通过积累起来的巨额公积金,为国家增加了大量 建设资金,形成了高储蓄高积累高增长高 就业高积累的良性循环,避免了因人口老龄化而出 现的支付危机。 n但是,中央公积金制度最大的弊端在于,它并不完全符 合社会保障的社会意义,其互济功能较弱。 智利的社会保险制度 n 建立个人账户雇主不缴费,只有雇员缴费 并记入个人账户。同时选择一家养老基金管理 公司(AFP)负责管理运营,以保值增值。职工 退休后,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多少领取养老金。 支取个人账户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保证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满足按本人退休前10年平均 工资的70支付养

12、老金的需要。同时,个人账 户按月计息。 n 私营机构的运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属民营性股 份公司,专门负责养老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等相 关工作,其他公司不得经营此业务。 n 养老金的缴费和给付按本人纳税工资的10缴 费,具体由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与银行依据合同办理 ,由银行组织收费,企业为雇员代扣代缴。依据法 律,男满65岁、女满60岁,缴费期为20年,可自 由选择三种给付方式领取养老金:计划提款(可继承 )、终生年金(不可继承)、临时支出加终生年金。 n 养老金的投资政府进行严格监管,包括法定投 资范围、规定风险控制标准、对投资市场的限制、 保证最低收益、政府保底。 第六章第六章 转移性转移性支出支

13、出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http:/ ianjishi/classpage/vide/20120428/1 01037.shtml http:/v.ku6.cm/shw/5uhcYD13qq- lI-Kj.html?frm=my建国初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国初期的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的 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 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 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 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 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 会保障制度。

14、特点:n “企业保险”的制度模式n 广就业、低工资、高福利n 覆盖范围窄初步改革阶段初步改革阶段 (2020世纪世纪8080年代中期至年代中期至19931993年)年) 1991 年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 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 制度, 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 并明确 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 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 年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 待业保险暂行条例, 首次在我国建立了企业职 工待业保险制度, 为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创造了条 件。全面改革阶段全面改革阶段 (1993 1993 年至今年至今 ) 十四

15、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基本框架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 1997 年,十五大明确:“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 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 ,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1998 年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取 得了建国以来最快的发展与进步。主要表现 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基本实现了两个确保 , 即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 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二是完善和规范了以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这“三条保障线”为基本框架的社会 保障体系。 改革20年来,以养老、医疗和失业三大体系 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 在社会救济方面,扶贫减困取得了很大成就 ,贫困人口大大减少。社会福利已经从暗补 转为明补,从隐性化转向显性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998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1999年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覆盖城镇的企事业单位。 按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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