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本费用明细表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46991174 上传时间:2018-06-29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成本费用明细表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二成本费用明细表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二成本费用明细表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二成本费用明细表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二成本费用明细表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成本费用明细表(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本表基本框架 本表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销售(营业)成本合计”, 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和视同销售成本;第二 部分为“营业外支出”,主要填报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 、罚款支出、非常损失、捐赠支出等内容;第三部分为期 间费用,主要填报企业当期发生的销售(营业)费用、管 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核算的“主营业务成本”、 “其它业务成本(支出)”、“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 成本的“视同销售成本”,填报本表,并据以填报主表第2 行、第4行,第5行、第6行、

2、第12行和附表三第21行。二 成本费用表式.doc二、填报注意事项 1、本表数据除视同销售成本外,均应根据会计核 算结果进行填报,涉及财税之间的差异在附表3中 做纳税调整处理。 2、对于房地产企业,在填报本表第3行“销售货物 成本”时,其数据来源于会计科目中的“销售成本” 或“主营业务成本”,但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 性和销售成本核算财税存在的差异性,纳税人应 注意在附表三40行中做纳税调整。 3、纳税人在本表中填报的“主营业务成本”、“其 他业务成本”和“视同销售成本“应与附表一(1) 收入明细表中的“营业收入合计”、“其他业务收入 ”和“视同销售收入”对应行次的数据配比。第2行“主营业务成

3、本” 注意事项: 1、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的 让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属于“营业外支出”,不 在本部分反映。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应采用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照提供 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 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 成本。如果纳税人财务核算的提供劳务成本与本 规定有差异,应在附表三中做纳税调整处理。 第11行“其他业务支出”中的“其他” “其他”数据来源于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其他 业务收入中,除材料销售成本入、代购代 销成本和包

4、装物出租成本之外的其他业务 所发生的成本。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 税人,投资所得所发生的对应成本可在此 行填报。12行: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 成本计缴税金的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行为。 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视同销售成本的合计金额,本 行=本表第13行+14行+15行。 注意事项: (1)每一笔被确认为视同销售的经济业务,在确认计算应税收入的 同时,均有与此收入相配比的应税成本; (2)视同销售成本仍然根据资产的帐面价值填报.特别注意当该资产 用作捐赠、宣传广告、业务招待等支出,其捐赠、宣传广告、业务招 待等税收支出数应为

5、计税成本而非会计核算的支出额,见第二章例 2-3。 (3)房地产企业将建造的商品房转做固定资产,不再视同销售处理 。13行:“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成本”数据来源:本行填报与附表一(1)14行“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包括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不具有商业实质 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按照税收规定应 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所对应的资产计税成本金额。 这里应注意: 1、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由于纳税人会计处理时已将换出的资产按公允确认销售收入 (营业外收入)并结转相关

6、成本,会计与税收无差异,故不作为视同销 售处理。2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以及虽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换入资产的成本按 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结转,不确认损益,应当视同销售处理,这里的 销售成本按换出资产的计税成本填报,见第二章节例1 14行:“货物、财产、劳务发生视同销售成本“ 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将货物、财产、劳务 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 工福利以及利润分配等视同销售收入所对应的销 售成本。 注意事项:纳税人如在会计核算中已对上述视同 销售业务作销售收入处理并结转销售成本的,则 本行不再填列。如在会计处理时未确认销售收入 也

7、未结转销售成本的,本行根据货物、财产、劳 务的计税成本填报。第16行:“营业外支出” 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中核 算的有关项目。“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 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 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 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第 16行第1718192021222324行 ,并据以填入主表第12行。 “营业外支出”财税差异分析: (1) “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公益性捐赠以 外的捐赠

8、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 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在计算资产的处置损失时,税务处理应扣除资 产的计税成本,而“营业外支出”核算的损失是扣 除资产的帐面价值,两者可能存在差异。 注意事项: 1、“营业外支出”是税收与会计存在较大差异的项目,但 本行按照会计核算的项目及金额填报,会计处理与税收处 理的差异在附表三对应行次进行纳税调整。 2、“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非正常 损失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准予税前扣除,否则 也形成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3、“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非正常 损失及处置损失涉及的的资产帐面价值与计税成本

9、可能有 差异,这种差异也在附表三42行进行调整。 “第17行“固定资产盘亏” 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 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固定资产盘亏数额。 注意事项:对盘亏的固定资产,纳税人应提供下 列证据确认损失: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 明、保险公司理赔证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 和内部核准文件。对单项或批量较大的固定资产 盘亏,企业还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经由中介机 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在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准予扣除;。第18行“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 出中核算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数额。 会计制度和准则规

10、定: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 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固 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 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记入“营业外 支出非常损失”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 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 税收政策规定:依据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13号令)规定,固定资产正常 报废发生的损失,直接申报扣除。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包 括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损失,在报经 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扣除。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应扣 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

11、 发生的财产损失。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一律暂定为账面金额的5%。第20行“债务重组损失”数据来源: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财税差异分析: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做出的让步,债权人作为债务重组损 失处理。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 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损失”科目。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因此会 计与税收无差异。 2、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权人以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放弃债权的,受让的非现 金资产

12、的入帐价值按其放弃的债权的帐面价值计算,债权人不确认损益。这 样会计与税收存在差异,应在附表三进行纳税调整。 3、对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 ,应分析其是否有合理的经营需要。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税前扣除(一)经法院裁决同意的;(二)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三)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对不符合本上述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 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 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 配,在总局未重新规定前, 按照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一条第(二)项的 规定处理。 118号1-(二)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 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 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 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 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债 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 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 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 业务

14、,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第22行“非常损失” 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 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包 括流动资产损失、坏帐损失等)。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各项财产的非正常损 失通过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处理,根据盘亏和 毁损的原因,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 ”科目,对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损失,不在本 行填报,本行仅填报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的 损失。 税收政策规定:同第18行的税收政策规定。第23行“捐赠支出” 数据来源: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实际发生的 捐赠支出数。 财税差异分析: 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

15、出,在年度利润 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 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对于企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支出和税法允许扣除 的捐赠支出存在的差异,在附表313行赞助支出做纳税调 整处理。第24行“其他”数据来源: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罚款 、滞纳金、违约金、资产减值损失等。其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 企业当年增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的准备金以及预计 负债在此行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企业计 提的各项减

16、值准备不在此行反映。 财税差异分析: 1、会计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罚款、滞纳金、违约金等税收不允 许扣除,形成永久性差异。在附表3第3132行做纳税调整处理。2、会计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增提的准备 金以及预计负债,在提取时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在转回、转销或负 债实际发生时作纳税调整减少处理,是暂时性差异。第28行“财务费用”数据来源:本行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财务费用,并据以填 入主表第6行。 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利息支出,会计与税收的主要差异表现在以下方面 : (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 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 除。 (2)为防止资本弱化,财税 2008 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