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一」件后的持续业务运作规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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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 O N G K O N G M O N E T A R Y A U T H O R I T Y76QUARTERLY BULLETIN 金融管理局季報 11/2002九一一 事件後的持續業務運作規劃2001年9月11日的事件 ( 九一一 事件) 發生至今已超過一年多。這次事件引申出香港銀行能否應付同類的大規模災難事故的問題。金管局為此推出了多項措施,協助香港銀行業進行妥善的持續業務運作規劃。尤其,金管局將於2002年12月發出 持續業務運作規劃建議文件 ,並期望認可機構會考慮有關建議。本文扼要敘述金管局因應 九一一 事件所採取及正在研究的主要措施,並列載建議文件的要點。引言金管局一直在檢討

2、 九一一 事件對持續業務運作規劃的影響,亦採取了一些措施,協助認可機構制定或加強其持續業務運作計劃 (持續運作計劃) ,以應付災難事故。這些措施包括金管局在諮詢銀行業後,定於2002年12月發出的 持續業務運作規劃建議文件 (建議文件) 。該建議文件旨在列載金管局對有關事項的監管方式,以及金管局期望認可機構在作出持續業務運作規劃時會考慮的穩健做法。公眾人士將可在金管局網站查閱建議文件的內容,網址為http:/www.info.gov.hk/hkma/eng/bank/spma/attach/TM-G-2.pdf。九一一 事件的影響及金管局所採取的措施金管局曾以個別及小組形式與銀行討論 九一一

3、事件,其中包括紐約辦事處受到直接影響的銀行。在這些討論中,大家普遍認為自 九一一 事件中汲取到的主要教訓包括:金融機構面對越來越多及越趨嚴重的威脅,而且有需要考慮到發生災難事故,以致主要建築物及附近的基礎設施被完全摧毀,以及失去主要員工的情況;主要辦事處及備用場地過度集中在相同或鄰近地點的風險,以及由於運輸系統受到影響,員工難以前往備用場地的情況令問題更為複雜;金融機構動輒因電訊系統及電力設施發生故障而受到影響;要應付多重事故同時影響服務供應商、交易對手及客戶的情況;金融體系內某些重要環節,例如股票或期貨交易所、結算行及交易商之間的經紀等都容易受到攻擊影響;及要有能力應付業務長時間受到干擾的情

4、況,及為確保能繼續經營而作出規劃的重要性。自 九一一 事件汲取的教訓當然適切香港的銀行界及金融服務業的情況。本港許多重要金融機構的主要辦事處、金融服務業的參與者及有關設施均集中在某些地點,假如在這些辦事處或設施所在地或附近發生大範圍的災難事故,本港的金融體系便有可能受到嚴重影響。金管局因應 九一一 事件的影響所制定的監管目標,是要確保認可機構定有可行及周詳的持續運作計劃,以保障其所有關鍵業務範疇,以及應付業務長期受到干擾的情況。為此,金管局於2002年1月向認可機構發出通告,提出初步自 九一一 事件汲取到的一些教訓。金管局亦自此時起在其進行現場審查時,加強檢討主要銀行及部分其他認可機構的持續運

5、作計劃。截至2002年10月止,金管局對16家認可機構進行了現場審查,檢討其持續運作計劃。此外,金管局亦繼續其對持續運作計劃的研究,並準備根據研究結果發出建議文件,就持續運作計劃向認可機構提供更全面及詳盡的指引及建議。H O N G K O N G M O N E T A R Y A U T H O R I T Y77QUARTERLY BULLETIN 金融管理局季報 11/2002建議文件的要點持續業務運作規劃的範疇九一一 事件突顯了一個事實,就是針對在一段短時間內不能進入一幢建築物而設計的傳統持續業務運作規劃顯然並不足夠。金管局明白持續運作計劃涉及成本,而且就所有最壞情況發展及實施全面的

6、持續運作計劃並不符合成本效益。然而,認可機構在制定計劃時,應該考慮到其主要辦事處、設備、交易對手或服務供應商所在的建築物及附近的基礎設施被完全摧毀、失去主要員工及可能要依賴備用設施一段較長時間的可能性。認可機構可考慮將計劃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處理短期的問題,這個層面的計劃需完成所有的制定工作,而且可即時投入運作;另一層面可以屬文件形式,以處理長期的情況 (例如有關如何租用額外場地及處理暫時可能並不重要,但在一段時間後可能會變為關鍵的程序) 。業務影響 分析 實施及更新 持續運作計劃 制定持續運作計劃 設立備用場地 制定運作 復原策略 董 事 局 及 高 級 管 理 層 監 察 有關業務長

7、期受到干擾及發生嚴重災難事故的考慮 1就建議文件而言,境外註冊認可機構的董事局對香港的持續業務運作規劃的監察,應由本地高級管理層負責。董事局及高級管理層監察建議文件特別強調認可機構的董事局1及高級管理層在監察持續業務運作規劃方面擔當重要角色,他們對持續運作計劃的成效負有最終的責任。高級管理層應定立持續業務運作規劃的政策、標準及程序,並應得到董事局的贊同。高級管理層應確保各級員工都對持續業務運作規劃採取認真及嚴謹的態度,並要為實施有關計劃投入足夠資源。高級管理層應清楚確立機構內負責管理整個持續業務運作規劃過程的部門 (持續業務運作規劃部門) 。該部門應就持續運作計劃的重大改動及測試定期向董事局及

8、高級管理層提交報告,並應定期檢討持續運作計劃。此外,認可機構的行政總裁應簽署正式的年度聲明,並提交予董事局,說明所採納的運作復原策略是否仍然有效,以及持續運作計劃是否經過妥善測試及更新。金管局進行現場審查時亦會查閱該年度聲明。持續業務運作規劃的主要階段建議文件將持續業務運作規劃分為幾個主要階段 (如下圖所示) :H O N G K O N G M O N E T A R Y A U T H O R I T Y78QUARTERLY BULLETIN 金融管理局季報 11/2002金管局就每個階段提出一些穩健的處理手法:(a)業務影響分析認可機構應識別一旦發生事故時,必須維持及繼續的關鍵功能及服

9、務,以及決定認可機構需要在甚麼時限內恢復所識別的關鍵功能及服務。(b)制定運作復原策略個別關鍵部門應就如何達到業務影響分析所定立的最低限度關鍵服務及有關復原時限,自行制定運作復原策略。這些部門應根據所制定的運作復原策略定出對於持續運作計劃所需的最低要求 (例如有關備用場地、人力與設施資源、科技服務及重要記錄的要求) ,並提交高級管理層批准。(c)持續業務運作計劃的制定認可機構應制定持續運作計劃,並編製持續運作計劃的文件。持續運作計應就如何應付及管理危機、恢復及繼續在業務影響分析中確定的關鍵業務及功能,以及最終使業務回復正常,提供詳盡指引及列出詳細的程序。一般而言,持續運作計劃應包括以下各項的詳

10、細內容:危機管理程序、危機管理組 (成員應包括業務及支援部門的高級管理層) 及指揮中心,以處理危機及防止事故影響機構的整體業務;業務恢復程序 (包括復原工作清單) 及業務復原小組 (由具備所需知識與技術的適當復原人員組成,並應有聯絡資料及足夠的後備人員) ,以恢復有關的業務與支援部門;資訊科技系統的復原 (例如應用程式、硬件設備及網絡基建及其他關鍵設備) 及資訊科技系統復原組,並應就主要科技復原人員指定後備人員;對關鍵業務及支援部門的復原重要的記錄的管理,這包括儲存在電子或非電子媒介 (例如書面記錄) 的資料;與主要的對外各方 (例如傳媒、客戶、交易對手、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 傳遞訊息的

11、策略,以及與員工、總行、總辦事處、附屬公司等聯繫的內部通訊安排;及其他減低風險的措施 (例如保險的承保範圍及取得額外流動資金的安排) 。(d)設立備用場地認可機構應檢討主要業務部門集中在相同或鄰近地點的程度,以及備用場地與主要場地的距離。備用場地應與主要場地相隔足夠的距離,以免受同樣的災難事故影響 (例如應使用不同的電訊網絡及電力網) 。認可機構也應考慮由它們的備用場地建立電訊連繫至位於機構主要業務地點附近的主要交易對手及服務供應商的備用場地。此外,認可機構應特別留意將業務運作遷至備用場地過程中所需的交通運輸後勤安排。認可機構應避免過度倚賴外部供應商提供備用場地或其他持續業務運作的支援。認可機

12、構應清楚確定該等供應商是否有能力在需要時提供有關服務,並應清楚列明供應商的合約責任。(e)實施與更新認可機構應至少每年測試其持續運作計劃一次,高級管理層以及復原及後備復原人員也應參與年度測試。測試的範圍應涵蓋持續運作計劃的主要部分,以及主要各方之間的協調與連繫。認可機構應編製正式的測試文件,尤其認可機構應在測試完成後編製測試後檢討報告,而該報告應由認可機構的高級管理層正式簽署。H O N G K O N G M O N E T A R Y A U T H O R I T Y79QUARTERLY BULLETIN 金融管理局季報 11/2002認可機構應確保持續運作計劃能因應任何相關改變作出更

13、新 (須經過適當批准及有文件記錄) 。認可機構應定期 (例如每年) 檢討與持續運作計劃有關的主要項目 (例如業務影響分析、運作復原策略及有關的服務水平協議) 。除主要場地外,持續運作計劃文件副本應儲存在不同地點。持續業務運作的模式建議文件亦介紹兩種認可機構可選用的持續業務運作模式,以處理業務長時間受到干擾的情況。第一種是傳統的 常用備用 模式。這種模式是以一個 常用 運作場地為根據,並設有相應的備用場地 (後備場地) 。若 後備場地 需要有充足設備以便在 常用場地 長時間受到干擾時提供支援,認可機構便可能要就這個模式作出重大投資。另一個模式是新近出現的 業務分割 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相同的關鍵業務在兩個或以上相距很遠的常用場地運作,互相提供後備支援 (例如客戶服務熱線中心) 。每個場地都有能力在一段長時間內承擔另一個場地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這個策略幾乎可以提供即時的復原能力,但運作成本可能會比較高,原因是每個場地都要維持額外的生產力,而且會增加運作的複雜程度。認可機構應根據其對經營環境的風險評估及其本身業務運作的特點,決定選用哪種持續業務運作模式以應付業務長期受到干擾的情況。前瞻金管局會繼續進行研究,以及密切留意海外在這方面的最新發展,並顧及海外監管組織所制定的有關指引。金管局會因應有關這方面的穩健處理方法的最新發展,不時修訂建議文件。本文由銀行業拓展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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