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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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2-052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一、 公司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266 号)核准,

2、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9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 2,388.74 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6,571.2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03-18 号验资报告 。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为 16,5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6,571.26 万元,其

3、中超募资金 30,071.26 万元。因募投项目“水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变更,承诺投资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 12,500万元; 超募资金变更后总额为 34,071.26万元。 二、 历次超募资金计划及实施情况 二、 历次超募资金计划及实施情况 (一)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201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8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为公司节省了财务费用约84 万元。 2 2、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 151

4、万元。 3、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500 万元用于杭州天龙油墨有限公司厂区新建项目; 1,500 万元用于沈阳市天金龙油墨有限公司的厂区新建项目。 (二)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2011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使用超募资金 450 万元收购并增资贵港中加树脂有限公司,获得其 60%的控股权。该项投资已于 2011 年 6 月份实施。 2、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计划已实施完毕。 3、使用超募资金 3,4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1 年

5、9 月 15日已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收购云南林缘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2、使用超募资金 480 万元收购云南云县天亿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签订了收购天亿林化的正式协议,于 2012 年 2 月7 日签订了收购林缘林化的正式协议,截至目前,林缘林化和天亿林化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成为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四)第四次超募资金使用

6、计划 201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第四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使用超募资金 4,6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笔款项已划拨。 (五)第五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第五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为: 对 “收购云南天亿林产化工 100%股权”项目追加投资 500 万元,该笔款项已支付完毕。 (六)第六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3 2012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第六次超募资

7、金使用计划为:将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七)第七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七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即使用超募资金 5,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目前该笔款项已划拨。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即第八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即第八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经过超募资金前七次使用计划,累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0,130 万元,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2,730 万元(不包括已归还至超募资金账户的暂时性补充流

8、动资金) ,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11,341.2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信息批露备忘录第 1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4,750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与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 ,决定与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庆荣鹏” )合资设立肇庆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开发松节油深加工产品; 肇庆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9、 万元,其中公司以超募资金现金出资 4,750 万,持有 95%股权,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50 万元,持有 5%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信息批露备忘录第 1 号 、 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投资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1226000014323 4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9 日 注册地址: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法

10、定代表人:荣德美 经营范围:林产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投资及林化产品经营,购销:林化产品、化工产品,建材。 德庆荣鹏是一家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荣德美。该公司由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 其中荣德美持有 70%股权, 谢万露和蒋维英分别持有 15%股权。 上述三位股东均为多年来从事松节油深加工产品的资深人士,具有丰富的行业和市场经验。 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以松节油为原料, 合成松油醇、月桂烯、莰烯和醋酸异龙脑酯等系列松节油深加工产品的先进成熟工艺技术,其产品质量稳定、成本低,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公司与德庆荣鹏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

1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肇庆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林化” ,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设立地址:广东省德庆县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股权 95%,德庆荣鹏持有股权 5%。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研发:松节油、蒎烯、松油醇、松油、莰烯、醋酸异龙脑脂、月桂烯、蒎烷、二氢月桂烯、二氢月桂烯醇、双戊烯、异松油烯、长叶烯、 异长叶烯等系列松节油深加工产品 (暂定, 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经营期限:20 年 法定代表人:冯毅 出资方式: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 (四)、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我国人民

12、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素质生活的需求加大,发展香料工业成为必然趋势。 我国香料香精产品年均增长率超过 10%, 其行业十二五发展5 规划目标是 2015 年生产销售达到 400 亿人民币。另据弗里多尼亚集团的研究报告预测,2014 年全球香精香料市场总额将达到 235 亿美元。基于香精、香料产品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而松节油深加工程度低、产品种类少、香气质量差的市场现状,公司经过调研分析,并综合考虑资源、人才、技术、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决定设立本投资项目。 拟建项目所加工的产品均具有广阔的用途,其中松油醇大量用于各种日化香精配方中,同时还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塑料、肥皂、油墨、印染、仪表和电讯等工

13、业中; 松油醇在有色金属浮选工业中可用作起泡剂, 并用于配制清洁剂、杀菌剂等;月桂烯可大量用于调配番木瓜、芒果、橙子等食用香精、制作古龙香水和消臭剂等,同时也是合成香料的重要中间体,可用于生产香叶醇、芳樟醇、橙花醇、新铃兰醛、月桂烯醇、柑青醛、甜橙醛、薄荷脑等多种香料产品,还具有明显的祛痰和一定的镇咳作用,是很多药物的中间体;莰烯是合成樟脑、龙脑以及檀香型香料的重要原料,也可用作调配皂用和除臭剂用香精;醋酸异龙脑酯是一种大宗香料,广泛应用于日化香精配方中,主要用作皂用香精、合成洗涤香精以及其他日化产品的加香,并可用于食用香精配方中。 本项目旨在利用天然资源松节油进行深加工,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

14、加值的上述系列产品,向产业链的高端拓展。自从公司向林产化工领域拓展以来,从松香生产销售作为切入点,拥有了林产化工行业的上游资源优势,而产业链中深加工业务具有高附加值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向产业链的高端拓展,是实现公司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途径。项目选址在两广交界地区的德庆县,坐拥广东、广西两省丰富的松林资源,同时公司旗下三家林化子公司已具备年产约7,000 吨的松节油生产能力,为该项目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原材料来源。且项目与公司属同一地区,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地方资源和管理优势,便于公司管理。 总体来看,该项目集合了公司现有的资金优势、资源优势、管理优势,和合作方在松节油深加工领域的技术、

15、人才和市场优势,为公司向松节油深加工领域的拓展和在林化行业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和投资进度安排 经初步预算, 项目未来六年内年均销售收入约为 2.81 亿元, 年均税后净利润总额为 1,207.58 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为 24.15%,财务内部收益率 21.30%,投6 资回收期为 6.71 年。 项目经批准且双方签约后,天龙林化将至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待注册完毕,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行及新设立的子公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中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控和管理。 项目总投资额为 8,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750

16、 万元主要用途为:购置土地和基建用款 2,000 万元,主要设备及生产配套设施约 2,500 万元,工程前期费用 150 万,不可预见费用 100 万元;另需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拟通过银行贷款获得。项目计划 16 个月内建成投产,两年后达产,初步预测年产 6,000 吨派烯、6,000 吨松油醇系列产品、2,000 吨月桂烯系列产品、1,500 吨莰烯系列产品。 (六)、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 公司以货币 4,75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天龙林化 95%的股权;德庆荣鹏以货币 25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天龙林化 5%的股权。 2、支付方式 协议双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协议生效后 15 日内将现金出资的资金全部汇入合资公司账户或相应的工商验资账户。 天龙林化应委托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验资。 协议双方保证在天龙林化全部出资资金到位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对天龙林化章程的拟订,并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治理结构 (1)天龙林化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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