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真正关注_三农_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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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农空间中华合作时报/ 2004 年/ 02 月/ 10 日/ 第 003 版/如何真正关注? 三农?问题与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的对话本报记者 瑞洪2003 年 11 月 7 日, 本报在头版头条发表文章 ? ? ? 新田园公司的订单农业, 到底!盯 住了什么?, 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极大反响。 湖北省委、 省政府为此做出特别批示, 责成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成调查组, 深入襄樊市进行调查。2003年 12 月 28 日, 调查组和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一起, 得出了一份关于襄樊市新田园公司发展订单农业的调查报告。日前, 记者结合这份报告的内容, 拜访了著名经济学家、 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茅于轼

2、以及首都经济研究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学者, 就一些热点? 三农?问题展开讨论。记者: 新田园公司的订单农业问题, 其实不是单纯的订单农业问题。它涉及到在调整农业 产业结构过程中, 政府部门如何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 涉及到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问题; 涉及到企业本身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规范操作问题等等。湖北省委、 省政府专门批示对新田园公司事件进行调查, 这说明 政府对这件事的积极态度。但是湖北省农业产业化调查组对新田园公司的调查结论, 和事实有些出入。他们在报告中称:襄樊市新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 11 月, 注册资金为 1000 万元人民币。2002 年以来,

3、襄阳、 宜城等县市成立了新田园 分公司, 或以农技中心为载体与襄樊市新田园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双方是独立法人实体) , 在当地建立蔬菜生产基地。( 新田园) 公司成立以来总体经营状况是健康的, 在发展订单农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开辟了襄樊市蔬菜外销、 出口的新路子。2002年, 公司实现销售业绩 3000 多万元, 利税 29 万元, 间接创汇 40 万美元。今年尽管襄樊市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及非典的影响, 预计仍可实现 销售收入 4200 万元, 间接创汇 80 万美元。报告中至少有两处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的情况是不符的: 一是新田园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据工商局出示的验资报告显示, 到 200

4、3 年6 月底, 该公司是零资金到位; 二是报告中提到 ? 分公司?, 而实际上各区县新田园公司有各自的公司名称和独立的法人地位, 按#公司法不可能是市新田园公司的分公司。所以仅从这两点来看, 我对该报告的结论就产生疑问, 您怎么看这个问题?茅于轼: 我是一个经济学家, 但是近年来我 也关心法律方面的事情, 关注? 三农?问题。我没有到湖北襄樊去调查, 至于事实的真相如何,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是我看过你采访的文章,正像你刚才谈到的, 这个事件不仅仅是订单农业的问题, 它还涉及到其它方方面面的问题, 尤 其涉及? 三农?问题, 值得我们来探讨。党和政府也一直关注? 三农?问题, 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解

5、决? 三农?问题, 制定各种优惠政策,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吸引投资农业, 这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但是近年来, 坑农害农的事件频繁发生, 这又不能不让我们深思。在发展农 业的过程中, 政府应该充当什么角色? 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农民当然有他自身的问题, 但正是因为农民有他自身的缺陷, 所以他才处在弱势地位, 最容易受骗上当。在新田园公司和农民的纠纷中, 农民显然处于弱势。作为农村基层政府部门, 为农民办好事的时候, 首先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看问题。 政府部门在代表农民和新田园公司签约的时候, 应本着负责的态度, 考察新田园公司的资金实力、 履约能力。新田园的注册资金虽然有 1000 万元

6、, 可是到 2003 年 6 月底, 它是零资金到位。这样一个企业, 怎么能和它签约呢?现在, 有关部门虽然给予重视, 并进行调查, 但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却难以服众。报 告中说新田园公司 200 年预计实现 4200 万元的销售收入, 可到 2003 年 6 月底, 这个公司还是个空壳公司。要实现 4200 万的销售收入, 它需要多少现金流。调查组有没有去银行查过该 公司的现金流量? 如果该公司根本没有现金流, 它又是如何实现 4200 万销售收入的?另外关于调查组的结论, 我看到落款是省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调查组和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新田园公司和襄樊市农业局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 新田园公

7、司的很多项目, 都是通过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报的。因此襄樊市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是否应该参与到调查中来,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记者:?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重视的 问题。这两年来, 中央加大了对农业的财政补贴力度, 进一步把各种优惠政策向农业倾斜, 比如减免农业税、 禁止对农民实行摊派等等。然而上面的政策虽然好, 但是真正能够落实到农 民身上的好处却是微乎其微。比如新田园公司的订单农业这件事, 范围那么广的农民受害, 即使在媒体的监督下, 政府调查组的报告仍然让 人产生疑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茅于轼: ? 三农?问题, 说简单很简单, 说复杂也很复杂。我写过一篇文章, 谈到我国农业存在的

8、问题是太重视农业。因为农业的收入取 决于市场而不是产品, 应该保证的是农民增收而不只是增产。如何真正关注? 三农?问题呢?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帮助农民增收的问题。帮助农民增收, 政府可以提供政策和平台, 让农民自 己进入市场, 而不是代替农民去闯市场。在企业的经营行为中, 一旦和官字沾了边,即使你的出发点是好的, 但好心不一定能办好事。脱离市场的企业行为, 注定是要夭折的。 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 签订订单的双方, 一方是沾有官气的企业, 一方是一户一户分散的农户, 双方根本坐不到一个谈判桌上, 因为分散的 农户根本不具备谈判力。说白了, 如果真让双方一起来谈判, 就是欺负农民。记者: 关于国家对

9、农业的扶持问题, 我曾经采访过农业部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 透露, 国家对农业项目的扶持, 一般集中在新技术研发、 新品种开发、 新工艺研制等方面, 审查相当严格。像襄樊市的情况, 是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扶持, 跟国家财政扶持的程序是不一样的。 但是据记者所知, 无论是国家对农业项目的扶持资金, 还是地方对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 都不是对外公开的。如果和主管项目扶持资金的官 员不熟, 即使具备龙头企业的标准, 也很难申请。现在还有一种说法: 叫做扶持龙头企业, 就是扶持农民。您同意这个说法吗?茅于轼: 我不同意。首先的问题是, 谁是龙 头企业? 现在看来龙头企业的标准, 更多是由政府决定的,

10、政府对龙头企业的评定有主导权。这种评定在某种程度上还掺杂着主观判断。像 新田园公司, 明明是一个空壳公司, 却被襄樊市政府认定为龙头企业, 对它进行各种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扶持这样一个龙头企业, 等于是坑害农民, 而不是扶持农民。所以, 我认为对龙 头企业的评定与扶持, 不应由政府完全代替市场来说话, 最终还是应该由市场决定才对。其次谈到对农业项目的扶持资金问题, 因 为是不对外公开的, 所以真正需要扶持的企业得不到扶持, 而像新田园公司这样的企业, 因为和官字沾了边, 反而能得到扶持。这说明了什么呢? 不公开透明, 就意味着腐败。关注? 三 农?问题, 还要在行政操作上透明化, 把好处真正落

11、实到农民身上。记者: 调查报告中提到, 以上情况发生后( 指新田园公司农业订单出现问题) , 襄樊市委、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要求: 一是坚持农业产业化方向和培育龙头企业不动摇; 二是对龙头企业在发展订单农业中出现的问题不要搞新闻炒作; 三是出现矛盾和问题要立足于行政 协调, 不应轻易付诸法律。您怎么看这三个要求?茅于轼: 第一点, 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对 的, 但是究竟谁是龙头企业? 好心不一定办好事, 如果不解决市场问题, 推动农业产业化只是空喊。第二点, 炒作没必要, 但应该实事求是、透明化, 躲躲藏藏更说明有问题, 才怕新闻媒体 ? 炒作?。第三点, 首先是要协调, 协调不了的要

12、用法律。但协调的前提是双方有平等的对话权, 企业不可能和一家一户的农户去协调, 农民必须有代表、 有组织, 才有法协调。只有解决了 农民的组织化问题, 这种事情才不会频繁发生。记者: 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肯定了订单农业的作用, 并对规范订单农业提出了几个建议。 报告中说, 当前农民文化素质偏低, 对农业新品种、 新技能的接受能力较差, 因此订单农业要从发展农民熟悉的农副产品起步。从调查的情况看, 农民从订单中只能获利, 不能承担风险, 缺 乏风险意识, 对标准化、 无公害技术操作不熟悉, 契约意识、 时间观念也不够。同时个别龙头企业也存在不讲信誉的问题。因此建议加强订 单农业的法律监控等措施。您

13、同意他们的税法吗? 您如何看订单农业?茅于轼: 订单农业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虽然在操作过程中, 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是不能因噎废食。企业和农民应该共同来承担风 险, 这样会好一些。至于说到农民缺乏风险意识, 我不同意这个看法。农民很知道风险的, 在统购统销取消以后, 农民对市场的情况比一般 的人更清楚。关键的问题是, 如何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谈判能力。记者: 提到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问 题, 其实在农村的很多地方, 都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有些地方政府和基层供销社引导农民,成立了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比如农产品协会、 专业合作社等等。他们本着自己的愿望 入社, 有自己的章程和组织结构,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和龙头企业这种形式相比, 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不是更能维护农民的利益, 使农民在市场上面对谈判时, 更有平等的对话权?茅于轼: 我认为是的, 这种形式更好些。在这种自发组织中, 农民享受的利益和承担的风 险是对称的。组织中的成员, 能够真正做到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因此在生产活动中, 能够降低成本、 减少风险; 在参与市场竞争时, 更具有 价格谈判力;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 他们也不是单独的个体。可以这样讲, 在农村发展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不失为一种为农民增收的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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