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46802555 上传时间:2018-06-28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209.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纬纺机:股权收购公告 2010-01-27(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0-4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0-4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 本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股权收购尚需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本次股权收购尚需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

2、准。 ? 本次收购的风险因素 关于本次收购,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下: 1、中国信托行业及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激烈,同时亦受国际经济和金融环境 的影响,中融信托的过往盈利能力不预示其未来盈利能力。 2、中国信托行业及资产管理行业受到高度监管。若中融信托出现任何重大 违法情形,其持有的金融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从而对其业务及财务状况将产生 不利影响,另外,中国政府或监管机关如果出台相关规范信托公司的新规定, 而中融信托可能因不符合新规定而导致无法继续从事信托业务。 3、就本次收购事项,本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相关尽职调查,尽管如 此,中融信托仍可能存在分支机构向监管部门备案、税收缴付、外汇、社保及 在

3、集合资金计划的设立等方面存在未完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情形,而该等违法情形将可能使中融信托受到行政处罚、向他人赔 偿或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收购的风险因素 关于本次收购,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下: 1、中国信托行业及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激烈,同时亦受国际经济和金融环境 的影响,中融信托的过往盈利能力不预示其未来盈利能力。 2、中国信托行业及资产管理行业受到高度监管。若中融信托出现任何重大 违法情形,其持有的金融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从而对其业务及财务状况将产生 不利影响,另外,中国政府或监管机关如果出台相关规范信托公司的新规定, 而中融信托可能因不符合新规定而导致无法继续从

4、事信托业务。 3、就本次收购事项,本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相关尽职调查,尽管如 此,中融信托仍可能存在分支机构向监管部门备案、税收缴付、外汇、社保及 在集合资金计划的设立等方面存在未完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情形,而该等违法情形将可能使中融信托受到行政处罚、向他人赔 偿或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于 2010 年 1 月 8 日与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植集团” )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 ,以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 )36%的股权。本次交

5、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8 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由刘海涛董事长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 实际出席的董事 12 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并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次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全体 4 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 该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植集团股东大会审议;

6、 (2)本次 股权收购需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监会” ) 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植集团,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23000010000679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 A 单元 1515;法定代表人为刘伟器;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实收 资本为 5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化 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煤炭制品、石 油制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货物

7、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中植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刘洋,出资比例 80%;中植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出资比例 20%。中植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洋。 中植集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收购资产的名称:中融信托 36%的股权。 类别:股权投资。 权属:该项资产无设定担保、质押等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亦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融信托净资产截止

8、2009 年 8 月 31 日帐面价值为 56,628.90 万 元,评估价值 356,700.00 万元(评估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时于巨潮资 讯网登载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说明) 。 中植集团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中植集团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1、2002 年,中融信托前身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哈 国投” )进行重新登记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32,500 万元,由 中植集团出资 12,000 万元,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称“哈国 资” ) 出资 8,000 万元,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 称“新材料股份” )出资 5,000 万元,哈兹

9、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 兹股份” ) 出资 5,000 万元, 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2,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植集团持有中融信托 36.92%的股权。 2、2004 年,哈慈股份将其持有中融信托的全部股权以 5,000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植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植集团的出资额 变更为 17,000 万元,持有中融信托 52.31%的股权。 3、2006 年 10 月 10 日,中植集团与新材料科技签定股权转让 协议 ,约定新材料科技将其持有的中融信托全部股权(15.39%)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植集团。2009 年 7 月 27 日,哈尔滨银监 局批准

10、本次股权转让,2009 年 8 月 10 日,中融信托在哈尔滨工商局 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植集团的出资额变 更为 22,000 万元,持有中融信托 67.69%的股权。 中融信托的运营情况: 中融信托的运营情况: 1 、 中 融 信 托 持 有 黑 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23010010000211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 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 亿元;实收资本为 3.25 亿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成立日期为

11、1993 年 1 月 15 日。 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 中植集团, 占注册资本的 67.69%; 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24.62%;大连新星房地产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7.69%。中融信托目前经营正常。 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与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暂未书面确认 放弃该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中融信托自 2006 年以来一直经营信托管理业务。截止 2007年 12 月 31 日,中融信托负责管理的信托计划共 294 份,涉及资产规 模共计约人民币 659.8 亿元;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其负责管理 的信托计划共 321 份,涉及资产规模共计约人民

12、币 703.2 亿元。 中融信托所管理的信托资产包括非上市股权,上市股本证券,相 关抵押品及投资基金等。中融信托的所有资产及客户均位于中国,信 托计划受中国法律监管。就中融信托管理的大多数信托计划而言,其 客户包括政府、公共团体、财务机构和私营公司。少数信托计划归类 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类别, 而该等中融信托的客户乃拥有高价值资产 的个别人士,亦包括机构投资者。 就大多数安排而言, 其产生的收入来自于信托资产规模厘定的利 息收入、固定管理费、管理费、佣金、绩效费、投资收入、公平值变 动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至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入来自投资收入 和固定管理费。 3、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出具的德师京报(审)字 (10)第 S0005 号审计报告 ,中融信托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总额 648,492,302.95 元,负债总额 299,809,093.75 元,应收款项总 额 90,544,626.9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 事项)0 元,净资产 348,683,209.20 元,营业收入 280,616 ,114.31 元,营业利润 101,293,858.94 元,净利润 103,375,545.51 元,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286,161.64 元; 截止 2009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54,70

14、0,137.25 元,负债总额 288,411,151.48 元,应收款 项总额 108,215,916.73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 与 仲 裁 事 项 ) 0 元 , 净 资 产 566,288,985.77 元 , 营 业 收 入 378,165,831.47 元 , 营 业 利 润 300,772,126.90 元 , 净 利 润 220,080,441.32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086,142.96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8 日与中植集团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下 称“收购协议” ) ,其

15、主要内容如下: (一)定价 (一)定价 本次交易的定价按照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09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0)第 001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中确定的中融信托 36%股权价值 128,412 万元为定价 基础,最终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RMB1,200,000,000.00) 。 (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公司应于收购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植集团 书 面 提 供 的 中 融 信 托 银 行 账 户 支 付 人 民 币 壹 亿 元 整 (RMB100,000,000.00) ,

16、作为本次交易的预付款并由中融信托予以保 管。 上述预付款于本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时, 即视为第一期 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本公司在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时只需再 实际支付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00,000,000.00) ,该等预付款由中融 信托支付给中植集团。 如本公司在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前单方解除收购协议, 则上述 预付款将视为本公司对中植集团因本公司单方解除收购协议所受损 失的赔偿。 如中植集团在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前单方解除收购协议, 则在 其提出解除或终止收购协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上述预付款, 并另行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00,000,000.00) ,作为赔 偿。 如出现收购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或终止该协议的情形 (本公司违 约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情形除外) ,则中植集团应保证自收购协 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之日内中融信托应向本公司全额归还 上述预付款。 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