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46646978 上传时间:2018-06-27 格式:PDF 页数:16 大小:60.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 申请书填写及随附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 申请书填写及随附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根据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中的常见问题,我们整理了部分关于申请书填写及随附材料准备的注意事项,作为申请书填表说明的补充, 希望对您申请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有所帮助。 您可以直接点击目录中的问题查看专题说明,也可以点击此处跳过目录顺序查看正文。 目 录 目 录 1、 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类别”应如何选择? 2、 申请书封面的“申请形式”应如何选择? 3、 申请书封面及正文的“企业名称”应如何填写,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4、 申请书 封面的“产品名称”及正文的“本次申请的出口产品

2、”应如何填写,申请产品的范围应如何界定? 5、 卫生注册登记的“联系人”有什么要求, 需要几个联系人? 6、 申请书封面的“申请日期”应如何填写? 7、 申请书正文的“企业地址”应如何填写? 8、 申请书正文的“营业执照编号及日期”中的日期指什么? 9、 申请书正文的“其他产品”指什么,与“本次申请的出口产品”是什么关系? 10、 申请书正文的“卫生质量体系运行状况”应如何填写? 11、 申请书正文的“主要生产设备”应如何填写? 12、 申请书正文的“主要检验设备”应如何填写? 13、 申请书正文的“申请人声明”中的随附资料清单应如何填写? 14、 申请书 应该由谁签署? 申请书 是否可以复印

3、/打印? 15、 申请书要求随附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内卫生许可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16、 为什么必须提供申办产品的合格验收准则(出厂标准)?出厂标准要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出厂标准一定要备案吗? 17、 申请材料中要求随附的“工艺流程图、工厂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和生产工艺关键部位的图片资料”有什么要求? 18、 申请材料中要求随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 HACCP体系)文件”有什么要求? 19、 申请材料中要求随附的“最近一次内审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一、 申请类别申请类别 请根据 20 号令附件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判断所申办的产品是否有属于“一、注册产品目录”的 20

4、类产品,如有则属于“注册”,否则属于“登记”。 “国外注册”是指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2 年第15 号公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和进口国的要求,申请办理向进口国注册。 通常要先取得国内卫生注册才能申请“国外注册”,选取了“国外注册”才填写“申请国别/地区”(即要在国外什么地方注册)项。 (返回目录) 二、 申请形式 二、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换证复查”和“重新申请”三项只能单选,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相同;“HACCP 验证”一般是和前面三项之一联合选择,也可根据进口国的要求单独提出,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HACCP 计划相关材料。“重新申请”是指申请不被批

5、准、原证书自动失效或原证书被吊销,并满足 20 号令规定的间隔时间后,重新提出的申请。 “换证复查”是指持有的卫生注册登记证期满或发生情况变更,按规定提出的换证复查申请,属于变更的请在旁边标注“变更”字样。“初次申请”是指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其他所有申请情况。 复杂情况的范围扩增也请选择“初次申请”,并在旁边标注“扩增”字样。所谓复杂情况的范围扩增是指在原生产地址范围内,使用新增生产线、原登记证书申请注册产品扩增、新增跨类别注册产品、新增需 HACCP 验证产品等需要现场评审、但不需增持证书的情况。若新增的生产场所与原证书不在同一厂区,因须持不同证书,属于完全新办、不属于扩增。如不能准确区分,请

6、提前向认证监管处确认。 (返回目录) 三、 企业名称 三、 企业名称 申请人和将来的持证人名称,是要载入证书的项目,一定要填写准确全称,与营业执照和公章一致。 作为申请人,必须是能从法律上对出口产品质量负责任的单位,通常也应该是能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形成起主导作用的法人单位。 如果生产单位的组织结构层次较多, 建议以包含申办产品全部生产过程的最小法人单位为申请单位。 如果生产单位是相对独立管理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则以上级最小法人单位名义加括号注明分支机构的形式申请,申请文件仍需由法人代表签署,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签字人签署。申请人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交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两套。根据工商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凡生

7、产场所与公司住址不一致时,都需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可以是非法人的,但须包含本次申请的生产项目)和分支机构的国内卫生许可证, 并按本款前述原则提交出口卫生注册登记申请。 所提交的卫生质量体系文件必须覆盖出口食品生产的全过程,并将有关质量职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人员。 当生产组织形式涉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时(如合作生产、租赁/承包生产、委托加工、外包加工等),应当在合作/外包协议和质量手册中明确生产组织形式、以谁的名义组织生产(对外承担质量责任) 、 生产和质量职责如何分配和衔接、 质量责任如何交接和转移等,和有关方法人代表须在申请书上签署支持、配合申办的意见。 (返回目录) 四、 产品名称 四、

8、产品名称 即本次申请的产品范围,应对其进行明确、科学的界定,与申请人的意愿和生产能力相当, 并保持与申请书第 4 页“本次申请的出口产品”一致。 产品应采用规范、通用、科学的命名,冠以工艺特征、产品形态和/或包装状态。请不要怕麻烦、逐个列出所有要申办的产品名称,申办产品的细分程度原则上应与该产品销售的细分程度相当。 为适应最新 CIQ2000 检验检疫电子系统的要求, 还需填写每个申办产品的准确的 HS 编码(出口报检、报关商品分类编码)。 一次申办的产品数量不限。 但不论有多少产品,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能够支持全部的申请范围。 即每一种申办产品都应该有相对应的原料验收规范、产品标准、生产工艺、

9、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检验手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和生产、管理人员等,并且至少试生产出一批合格产品。 如果属于 20 号令的 6 类高风险食品,还须具有对应的 HACCP 计划。并且原则上是能够进行现场评审的产品。 如果申办的产品较多、申请书表格不够填写, 请在封面及表内注明“另附申办产品清单”,按照“产品名称HS 编码注册商标设计生产能力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格式另附清单页,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提交。 申请一旦被受理、 云南检验检疫局派出评审组后,申请范围即不得变更和增补。评审组只能在申请范围之内予以推荐,可以小于、但不可超出申请范围。 (返回目录) 五、 联系人 五、 联系

10、人 是负责卫生注册登记申请材料提交、审批过程中的材料补正、现场评审安排、 领取审批结果、 接受获证后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有关事项,保持申请单位与我局联络的办事人员。通常应为了解本项申办事项、能够与企业管理层沟通、方便联系、相对稳定的申请单位员工。 只有申请书上载明的联系人或法人代表, 才有资格凭身份证领取证书。根据需要,可以在“联系人”一栏填写两个联系人,前者负责实质性的联络工作,后者负责递交材料领取证书等事务性工作。 为保证联系的可靠和及时,请填写每个联系人的移动通讯方式。 鉴于联系人在本项业务中的重要地位,请申请人认真对待,一旦联系人发生变更, 一定要及时向我局认证监管处书面备案,否则由此产生

11、的证书非预期使用、企业情况外泄、通知事项延误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联系人未变更,但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也应及时告知我局认证监管处。 (返回目录) 六、 申请日期 六、 申请日期 可填写申请书签署的日期, 但行证许可的正式申请日期不是以此为准,而是以申请人提交全部合格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返回目录) 七、 企业地址 七、 企业地址 当生产地址与公司住址不在同一地方的,要分别填写两个地址。详见第三条“企业名称”有关叙述。 (返回目录) 八、 营业执照编号及日期 八、 营业执照编号及日期 这个日期是指营业执照有效期至什么日期,不是指发证日期。如担心混淆可加注“有效期至”字样。 (返回目录

12、) 九、 其他产品 九、 其他产品 是指申请人生产的“本次申请的出口产品”(详见第四条)以外的其他产品,通常是指内销产品,帮助检验检疫局了解企业的总体情况之用,不会列入本次申请和批准的范围。不能将写不下的申请产品填到此栏中。 (返回目录) 十、 企业基本情况 十、 企业基本情况 分为三个子栏目: “卫生质量体系运行状况” 、 “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检验设备”。 (返回目录) 1、 卫生质量体系运行状况 要重点介绍体系建立依据、建立情况、运行状况和评价。如果生产过程涉及两个以上的单位时,还要描述质责的分配和衔接情况。如篇幅允许,可适当介绍企业的自然状况,但不能用它来代替体系运行状况。 (返回

13、目录) 2、 主要生产设备 要与所生产的产品工艺要求相适当, 认真分析一下, 即便最简单的加工也需要工作台、周转器具、打包机等基本设备的,这是体现企业生产能力的一个条件。 (返回目录) 3、 主要检验设备 同样的道理, “主要检验设备”是体现企业有能力判定产品合格与否的一个重要条件。通常情况下,不会不借助任何检验设备就能完成成品检验的,比如定量包装就不可能感观检验。 要注意的是其中的“计量检定情况”不能填写“良好”,应该是“送检合格/ 自检合格”。 (返回目录) 十一、 申请人声明之随附资料清单 十一、 申请人声明之随附资料清单 请按实际提交材料填写。 (返回目录) 十二、 申请书是正式的法律

14、文书 十二、 申请书是正式的法律文书 要求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第三条中已有说明,不再重复)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申请书的文本可以复印,但签字盖章不可复印。如果使用电子版申请书打印,请不要改变申请书的格式,并注意打印的完整性、不要缺页。 (返回目录) 十三、 关于随附资料 十三、 关于随附资料 1、 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内卫生许可证的批准范围 请注意检查一下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内卫生许可证的批准范围是否包含本次申请的生产项目。如果没有,请提前到相关部门完成扩项。根据工商部门的解释,“销售”仅包括“批发、零售”,不包括加工。另要注意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的年检情况。 如果申请人的组织结构

15、层次多、 生产地址与公司住址不在同地起点或者生产组织形式涉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 需要提交的法律地位证明材料会较多,详见第三条“企业名称”有关叙述。 (返回目录) 2、 申办产品的合格验收准则(出厂标准) 申办的产品必须具备成品合格验收准则 (特别是安全卫生方面的准则。为方便阅读,不论是否备案,本文均代称“出厂标准”),没有出厂标准就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合格,也就无从评审卫生质量体系是否充分、有效。 根据卫生注册登记的管理办法的精神, 企业的出口食品出厂标准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且不低于其中最严格的要求:(1)进口国法律法规的要求;(2)进口商的要求;(3)我国关于出口食品法律法

16、规的要求。 适用时建议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如果制定的出厂标准与现行国家有关强制标准相容,建议报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企业标准。 但是, 不论出口食品的出厂标准以什么形式出现, 都应同时提交标准形成的支持性文件体现上述三方面要求的文件以及企业识别要求的过程,说明所采用的各参数的出处和理由,如果与现行国家有关强制标准不相容,还应说明理由。 出厂标准通常还应该包括产品的详细描述, 包括产品的定义、 范围界定,生产加工的工艺特征、产品形态、包装状态、预期用途、适宜人群和保质期等。 (返回目录) 3、 申请材料中要求随附的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以及生产工艺关键部位的图片资料 申请材料中要求随附的“三图”,是供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在不到现场的情况下,了解企业的工艺、布局和硬件设施之用,也是现场评审重点核查的内容之一。 工艺流程图一定要详细、与实际生产过程相一致。 厂区平面图只要示意图(不必严格按比例测绘),要显示厂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相对位置,重点标注水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