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成功高级中学 104 学年度重点运动项目学生单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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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104104 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學生單獨招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學生單獨招 生簡章生簡章 校名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 3 5 3 3 0 2 校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71 號 電話 (02)2391-8587 網址 http:/www.cksh.tp.edu.tw 傳真 (02)2394-9798 招生科班別 體育班(含體育類單科型高中各班級) 普通科 招生類別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自行辦理招生) 招生範圍 全國各直轄市、縣市 招生目標 提供運動成績優良或具運動潛能之國中畢業學生繼續升學,以培育運動人才,發 展學校運動特色。多元化入學

2、管道,銜接、培養運動績優學生,招收具籃球、 田徑、排球、桌球、游泳專長之國中畢業學生。 甄選條件 運動成績符合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成 績規定;或對招生種類之運動有興趣,並具 有實際比賽經驗者,請附國中三年內參賽證 明。參加桌球、田徑、游泳項目甄選者, 必須有實際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 會比賽經驗,並請附三年參賽證明 (獎狀或秩序冊) 。 招生種類 名 額 男生 女生 籃球 8 0 排球 8 0 桌球 4 0 田徑 2 0 游泳 2 0 合計 24 甄選 方式 術科 測驗 測驗測驗種類種類 籃球籃球 排球排球 桌球桌球 田徑田徑 游泳游泳 測驗測驗時間時間

3、104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測驗測驗地點地點 綜合體育館 五樓 綜合體育館 八樓 綜合體育館 八樓 台灣大學 田徑場 綜合體育館 B1 游泳池 測驗項目測驗項目 及計分方及計分方 式 (含各項式 (含各項 目及其配目及其配 分)分) 1. 基本體能測驗 垂直跳(20%)。 2. 專長測驗(80%) 8 字運球上籃 10% 定點跳投 20% 分組比賽 50% 1. 基本體能測驗 (20%):助跑垂直 跳 10%、米字型跑10%。 2. 專長測驗(80%): 攻擊手:接球後攻擊(30 )、發球與接發球(30 )、分組比賽(40)。 舉球員:發球與接發球 (30)、舉球(30)

4、、 分組比賽(40)。 自由球員:接發球與發球 (30%)、防守(30%)、 分組比賽(40%)。 1.專長測驗 (80%): 兩點正手拉球 10% 反手拉球 10% 擺短,側身撲右 10% 單打比賽 50 3. 體能測驗 (20%) 側併步折返 10 仰臥起坐 10 自選一專項80 立定跳遠 10 仰臥起坐 10 100 公尺捷泳 50 自選一專項 50 備註:各備註:各招生招生甄甄選種類選種類僅採計術科成績,總僅採計術科成績,總分為分為 100 分。分。 錄取 方式 1.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 60 分(含)者,不予錄取。 2.如總成績相同時,參酌測驗項目比例高低順序錄取

5、,不列備取不列備取。 備註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104 年年 5 月月 4 日日(星期星期一一)至至 5 月月 5 日日(星期星期二二),每日 09:00-12:00 及 13:00-16:00。 2.報名地點:本校報名地點:本校綜合大樓一樓綜合大樓一樓。 3.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如網址: http:/saturn.cksh.tp.edu.tw/index.php)填 寫資料列印後至本校組報名,並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 1)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4)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

6、家長同意書。(附件 2) (6)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 3) (7)報考切結書(附件 4) (8)需自備 2 吋大頭照兩張。 (9)在校獎懲/社團/幹部服務紀錄表。 7.報名費用:新台幣新台幣 700700 元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 親屬支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其 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 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

7、口名簿影本。 8.測驗時間:測驗時間:104104 年年 5 5 月月 9 9 日(星期日(星期六六)上午)上午 8 8 時時整。整。 9.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 者,不宜參加甄選。 10.放榜日期:放榜日期:104104 年年 5 5 月月 1 11 1 日(星期日(星期一一)。 11.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三天內(天內(104104 年年 5 5 月月 1 12 2 日至日至 5 5 月月 1 14 4 日日)向本校招生委員 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2.報到日期:報到日期:104104 年年 7

8、7 月月 6 6 日日(星期(星期一一)上午上午 09:00-12:00。 13.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 , 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 。 14.凡經甄選錄取並完成報到手續之學生,不得參加本市其他學校所辦之體育績優學生 甄選,如經查屬實,將取消後項考試之錄取資格。如欲放棄錄取資格參加其他入學管 道者,應於 104 年年 7 月月 7 日(星期二)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辦理放棄錄 取資格聲明。 15.甄選錄取之學生必須加入專長項目之校隊接受訓練,如不願接受訓練及參加比賽 者,應由學校依規定輔導轉學不得異議。 16.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 生學雜費及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取獎勵金、學雜費補助金及培訓補助金者,須設 籍本市。 17.以本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入學之學生,在校成績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學習評量辦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辦理。 18.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5)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9.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 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 6),請考生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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