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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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冶集科20183 号 关于 2018 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根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定及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2018 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位与奖种设置 1.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具有国家科技奖的推荐资格。作为国家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定位于奖励全国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冶金工艺及设备等相关领域内取得优秀科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2 2.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分为中冶集团技术发明奖及中冶集团科技进步奖两个奖种: (1)中冶集团技

2、术发明奖(以下简称“发明奖”) 授予运用科学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研发形成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 获奖项目应为专业领域内首创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并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中冶集团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进步奖”) 授予在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获奖项目应为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及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或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建设工程项目, 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 以上两个奖种均设特等奖、一

3、等奖及二等奖三个获奖等级,其中特等奖为非常设奖。 二、推荐要求 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评审采用推荐制, 各推荐单位需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须按本通知及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定及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推荐,相关要求如下: 1.技术发明奖: 鼓励优先推荐具有原创性的高新技术产业领 3 域的项目,作为支撑的专利应至少有 2 件授权发明专利,且知识产权清晰,推荐项目所列完成人不超过 6 人。 2.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应至少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已验收的国家、省部级或中冶集团产业化重点项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2)已验收的国家、省部级或中冶集团科研项目; (3)相关创新点被纳入国

4、家或行业(省部)标准; (4)关键技术已应用于国家或行业重大工程项目,推荐项目应有经济效益证明作为支撑。 3.推荐项目关键技术应用时间至少为两年, 即至少应在2016年 1 月 1 日前应用,并按要求附上应用证明。 4.各推荐单位须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 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项目学科分类推荐评审组别,所推荐的组别将作为项目评审分组的重要依据。 5.2017 年获得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 同一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 6.各单位应积极推荐产学研合作项目,以提高获奖水平。 三、推

5、荐指标 1.中冶集团之外的推荐单位:推荐指标不受限制,推荐单位限定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 其中第一完成单 4 位应为中冶集团之外的单位。 2.中冶集团各子公司:2018 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为限额推荐(总额限定) ,推荐单位应为第一完成单位(中冶集团各子公司) ,推荐指标见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四、形式审查 中冶集团将对推荐的项目进行严格形式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后续评审: 1.不得重复推荐以往获得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任何项目,包括主要专利重复(有 2 项及以上专利包含在以往获奖项目中)且关键技术无实质性创新的项目。 2.2017 年获得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前

6、三完成人作为本年推荐项目的完成人的; 同一完成人作为超过两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评本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 3.推荐项目关键技术应用时间不满 2 年(应用时间为 2016年 1 月 1 日前) ,或未按要求提供应用证明的。 4.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包括工程建设类项目未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 5.未附有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材料的。 6.推荐项目所涉专利权属不明晰,或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 5 7.完成人及完成单位贡献没有支撑材料的。 8、主要完成人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上签名,且未提供说明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未在“主要

7、完成单位情况表”上盖章、法人未签字,且未提供说明的项目。 9.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加盖公章的、法人未签字的。 10.未按规定格式制作及归集附件的,或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 11.其他不符合推荐书填写要求的。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按“中冶集团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及“中冶集团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提交。中冶集团之外的单位推荐项目,请与中冶集团科技部联系,以获取登录账号。 2.电子版应包括 PDF 版申报书主件和附件, 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图片附件不多于 40 页, 大小须严格限制在每页

8、200K 以下,且为 jpg 格式。 3.纸质版须由正式提交后的电子版生成后 (带有水印) 打印,所有单位及个人签字、盖章页应齐全,并同时提交完全一致的纸 6 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4.推荐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系统将于 2018 年 3月 30 日 20:00 关闭,未按时提交电子版的不予受理。 5.相关文件、推荐书格式、填写要求等请在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 六、联系方式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 李建军:010-59869472 138114963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 28 号中冶大厦 邮编:100028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1 日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 2018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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