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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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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办事指南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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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二、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 三、 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四、 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 五、 保障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六、 保障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 七、 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贷款缩期办理指南 八、 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除贷款缩期外办理指南 九、 公积金贷款(部分、全部)提前还款办理指南 十、 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办理指南 十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示意图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办理事项说明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 (所购预 售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 或父母)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 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 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办理地点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福田、龙岗、宝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柜台 办理方式办理方式 先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办理时限 1.中心审批:申请材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2.签订合同:中心审批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3.发放贷款:符合放款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依据政策法规依据 《担保法》 《贷款通则》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有效身份证明;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 5.购房首期款凭证; 6.所有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 8.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 需要提供户口薄或公安 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本市 1 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非本市户 籍家庭提供) 申请申请要求要求 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在公积金中心受理柜台办 理业务时需当面签署相关材料,不能由他人代办 贷款条件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 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及 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 及销户的除外) 。

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 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 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 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的 12 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 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 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 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50 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 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90 万元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 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 贷款额度可以提高 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含)以下, 首付比例不低于 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 首付比例不低于 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 60% 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3.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30 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 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 70 年 4.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 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 1 日执行新利率 5.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 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 家庭成员包括夫 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相关表格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纯公积金贷款流程示意图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纯公积金贷款流程示意图 业务办结 申请人及共同申 请人 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 受理 先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地点,再持申请材料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 行驻点柜台签订合同 (申请资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符合放款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 借款人在中心管理部办事 大厅银行柜台领取资料 借款人及受托银行办理 相关放款手续 中心审批 (申请资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办理事项说明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 (所购预 售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 或父母)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 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 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办理地点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福田、龙岗、宝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柜台、各管 理部受托银行驻点柜台 办理方式办理方式 先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办理时限 1.中心审批:申请材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2.受托银行审批:按受托银行规定; 2.签订合同: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3.发放贷款:符合放款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依据政策法规依据 《担保法》 《贷款通则》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有效身份证明;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 (5)购房首期款凭证; (6)所有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 (8)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或 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本市 1 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非本 市户籍家庭提供) 2.商业贷款申请材料: 按照贷款申请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 关申请材料 申请申请要求要求 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在公积金中心受理柜台办 理业务时需当面签署相关材料,不能由他人代办 贷款条件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 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及 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 及销户的除外) 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 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 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 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的 12 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 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 50%。

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 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50 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 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90 万元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 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 贷款额度可以提高 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含)以下, 首付比例不低于 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 首付比例不低于 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 60% 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3.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30 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 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 70 年 4.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 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 1 日执行新利率商业 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 5.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 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 家庭成员包括夫 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相关相关表格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温馨温馨提示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 3.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示意图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示意图 业务办结 申请人及共同申 请人 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 受理 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 行驻点柜台签订合同 (申请资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符合放款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 借款人在中心管理部办事 大厅银行柜台领取资料 借款人及受托银行办理 相关放款手续 中心审批 (申请资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 行驻点柜台申请商贷 受托银行审批商贷申请 (审批时限根据各行规定执行) 先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地点,再持申请材料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存量商品房(存量商品房(二手房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办理事项说明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 (共有产 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 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 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 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办理地点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福田、龙岗、宝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柜台 办理方式办理方式 先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办理时限 1.中心审批:申请材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 2.签订合同: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3.发放贷款:符合放款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依据政策法规依据 《担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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