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6533545 上传时间:2018-06-27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433.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 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 成都市教育局教育综合改革成都市教育局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成 都 教 育 综 合 改 革成 都 教 育 综 合 改 革2012017 7 年第年第 2 2 期期 (总第(总第 9393 期)期) 2017 年 6 月 8 日 2 成都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 依法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 针对民办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个别机构存在违规办学的现象,成都市综合施策,采取系列措施,加大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考试比赛市场,维护健康有序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一、属地管理与部门协同相结合,落实监管职

2、责 (一)坚持属地管理。成都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意见 ,明确提出加强教育文化市场监管,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区(市)县政府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招生宣传、设施设备、教育教学人员资格等情况的治理整顿,依法查处违规招生、非法办学问题。把“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非法办学行为,杜绝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违规宣传、招生行为。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用档案和信息披露常态机制,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等”纳入 2017 年区(市)县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 (二)厘清

3、部门职责。市委督查室出台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级部门职 3 责。市教育部门切实担负全市教育培训的主管责任,特别是加强对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工商部门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后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会同市教育局查处“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性培训活动的行为。市公安部门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场所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 二、常规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过程监管 (一)区域联动全面年检。对全市民办学校(包括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常规年度检查,年检结果分为优

4、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列入当年度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诚信名单(黑名单) ,并暂停招生,至年检合格后恢复招生。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的,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一是办学条件的问题。存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设立的教学点,办学场地、设施设备、食堂、饮用水等不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规定,未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未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未达到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标准,未按规定每学期开展安保人员、应急队伍安全防范培训和应急处突演练(含救护保障内容) ,课间楼道无专人值守,上下学时段校门及附近未开展交通秩序维护管理等问题的。 4 二是办

5、学收费的问题。存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程序未在主要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或以书面方式全面告知家长,未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未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未预留发展基金,未依法、依规或未经学校理事会决议擅自抵押学校资产或以学校名义贷款,账目管理混乱,发生损害学校利益的关联交易、涉嫌抽逃资金等侵害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等问题的。 三招生行为的问题。存在擅自变更办学层次,招生宣传内容与备案内容或实际办学情况不符,提前或变相提前招生,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委托或变相委托其他主体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或培训班,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考级或活动,以

6、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等问题的。 四是内部管理的问题。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党建工作,与教职工未签署劳动合同,拖欠教职工工资,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未开展校本培训,未按规定送培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任课教师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练员证,民办中小学教师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民办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等问题的。 (二)部门协同专项治理。针对年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5 市教育、工商、公安等 3 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 3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并公开征集 15 名志愿者作为市民观察员参与,重点就扰乱教育秩序、无证办学、虚假宣

7、传、安防设施设备隐患等现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治理。 一是清理学校和机构。对市域范围内所有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建立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清理考试和比赛。梳理在市域范围内由民间机构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的如“华赛” 、 “奥赛”等各类文化考试、比赛项目情况,全面摸清举办机构、考试宣传、组织方式、成绩使用、场地提供等考试、比赛项目的详细信息,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严密监控将考试成绩与义务阶段招生挂钩的“暗箱”操作流程,研究制定规

8、范此类考试、比赛监管的有效办法,严明纪律,坚决禁止将此类考试、比赛成绩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挂钩,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直至将违规主体清理出成都教育培训市场。各级教育部门、市级新闻媒体、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华赛” “奥赛”宣传造势,为民办培训机构发布考试成绩。 三是清理招生和培训。集中开展小升初招生和中小学暑期 6 培训的整治活动,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深挖线索,重拳查处典型的违法违规招生和培训案例,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产生立竿见影的震慑作用,规范招生和培训行为。 三、市场监管与行业约束相结合,形成监管机制 (一)不断强化政府监管行为。市教育局、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年检和

9、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建立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监管意识。落实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等年度政府教育工作目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扎实治理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和公、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乱象,旗帜鲜明表达强化市场监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态度和决心,做到守土有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强化监管行为。就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无证办学、证照不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乱办班、乱收费、安防设施设备不达标等现象和问题,及时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定期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遏制违规违法办学行为。要对被查处的违规违法单位开展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继续

10、从事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从严查处。 三是强化监管制度。按照条块结合、分工合理原则,以重 7 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等为划分,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推进网格化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意识,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民办学校信息披露、违规失信惩戒、督导评估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 (二)严格约束机构办学行为。市教育、工商、民政、公安等 4 部门联合发出公告,对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做出七条规定,切实规范培训机构招生和培训行为。 一是要求亮证办学。要求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办学许可证(法人资格证) 。未取得办学

11、资质的主体(含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的公司)不能开展文化教育培训业务。实际办学地点应与注册登记地点一致。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取得办学资质的企业不得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外的、未经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场所从事文化教育培训业务。 二是要求亮牌收费。要求培训机构设立收费公示牌,长期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相关内容。收费应开具国家规定的票据,并全额存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举办者不得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一般以学期为单位收费,不足一学期的以培训周期为单位收费。 三是要求规范招生。要求培训机构的课程项目、入学条件、班额和学位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

12、长期公布。不得对学 8 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育,除寒暑假外不得招收义务教育段学生全日制学习。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应免试入学,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不得公布或向第三方提供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名次,严禁向第三方提供学员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 四是要求规范宣传。要求培训机构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准确,表述清晰、规范,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宣传广告不得误导学生、家长或引发歧义,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培训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利用科研

13、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五是要求安全教学。要求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规定。儿童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未超过 3 层(一、二级耐火等级)或 2 层(三级耐火等级) ,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安全防范预案,达到有关人防、物防、技防标准。课间楼道专人值守,上下学时段校门附近开展交通秩序维护管理。 六是要求教师持证。培训机构的任课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政府部门颁发的教练员证、艺体辅导员证等从业 9 人员资格证书,并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教师信息。不得聘用公、民办中小

14、学在职教师兼课。 七是要求规范赛事。要求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 “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为上述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不得“以考(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结合群众反映和舆情反馈,针对在年检和专项治理过程中“学而思”培训机构在成都 9 个教学点暴露出的严重违规办学问题,成都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该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 5 个城区对各自区域内“学而思”培训机构 9 个教学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整治,集中下达整治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告,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教学或暂停招生。同时明确要求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其他主体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或培训班;严禁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考级或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