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行政法主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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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编 行政主体论本编的主讲内容:行政主体公务员行政相对人案例:溆浦县中医院诉溆浦县邮电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原告湖南省溆浦县中医院认为被告湖南溆浦县邮电局 不履行“120”急救专用电话开通职责,向溆浦县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 主管部门批准,原告于1997年12月8日向被告申请开 通“120”急救电话,被告虽安装了电话却拒不开通,致 使原告损失惨重。被告辩称:原告申请“120”急救电话 ,不符合湖南省卫生厅、省邮电局(97)15号关于 规范全省“120”医疗急救专用电话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邮电局是公用企业,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诉 讼中的被告资格,也没有法规授权给

2、县邮电局行使行 政职权。被告对原告未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原告 无从提起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法院应予驳回。溆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 明:县中医院的申请符合文件规定并办理了有关审批 手续,县邮电局为县中医院安装了“120”急救电话,但 该电话并没开通。溆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县邮电局是企业单位,不 具有通讯管理的行政职能,没有给原告县中医院开通 “120”急救电话的法定义务,县中医院的诉讼请求不 能成立。县中医院不服遂提起上诉,后怀化市中级人 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邮电局在接到县中医院的申请 后拒不开通“120”急救电话,是不履行职责的错误行 政行为,应当纠正。县邮电局

3、为推卸责任而提出的县 中医院申请不符合文件规定、自己已经履行了开通 “120”急救电话的义务、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等 辩解理由,均不能成立。县中医院上诉的主要理由成 立,应当采纳。由此作出如下判决:(1)撤销溆浦 县人民法院(1998)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2) 限被上诉人溆浦县邮电局从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 内为上诉人溆浦县中医院履行法定职责。 问:你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的审理判决结果哪种是正 确的?根据是什么?第四章 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界定所谓行政主体,是指具有公共行政职能,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公共行政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 个要件:

4、 1行政主体必须是一定的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是具有公共行政职能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公共行政活 动的组织。 4行政主体必须是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关系 1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1)行政主体是一个学理概念,而行政机关 是个法律概念。 (2)行政主体是个动态概念,而行政机关往 往是个静态概念。 (3)行政主体并非仅指行政机关,它还包括 授权组织或其他行使公共行政职能的组织。 2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三、我国行政主体的种类行政主体包括如下几类: 1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最常见、最 主要的行政主体) 2被授权组

5、织; 3公立公益组织。四、行政主体的资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涵义行政主体的资格是指作为行政主体应该具 备的条件。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 要件: 1组织要件。 2法律要件。五、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 行政机关(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 机关。它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 行政机关。(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组成部门(27) 3国务院直属机构(17) 4国务院办事机构(4) 5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 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

6、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2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

7、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 挂牌子。 五、国务

8、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三)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三)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行

9、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一)被授权组织的含义被授权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 而享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特定行政事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国家行 政机关组织。1被授权组织是指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2被授权组织的行政职能来源于特定的法律、 法规或规章的明确授予,而非宪法和有关行政 组织法的规定。3被授权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往往是单一、特 定的。六、被授权组织(二)被授权组织的类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情况,被授权 组织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1行政机构2 社会团体3

10、企业单位4 事业单位5 其他组织(三)被授权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所谓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一 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1)行政职能的来源不同。 (2)法律地位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案例:少女丘某萍被限制人身自由案1996年11月10日,某县城关镇洪村16岁的少女 丘某萍,因小事与邻居发生争吵,既而与当时年 仅11岁的丘某江相互扭打,致使丘某江小便出血 。事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18日,县公安局 对此以刑事案件受理,对丘某萍实施48小时留置 盘问,并于20日做出对其监视居住的决定,将其 与20多名男性犯罪嫌疑人一同关押在一个小房间 ,直

11、到27日。在长达七天七夜的时间里,丘某萍 受到来自男性犯罪嫌疑人的种种侮辱和猥亵,她 的身心均受到严重摧残。1997年1月1日,县公安局在做出撤销监视居 住决定后,既未说明理由,也没有出具任何 书面证据,又将丘某萍送至该县法制教育学 校进行强制教育。期间,既不准丘某萍出学 校大门,也不准其家人前往探望,丘某还被 迫交纳各种不知名目的费用共计2510元,直 至1997年3月14日才最终与家人团聚。1997 年7月28日,丘某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被告行为违法,并赔偿相应的经济 和精神损失。问:本案是何种性质的诉讼?应由谁为被告 ?为什么?七、 公立公益组织 (一)公立公益组织的含义所

12、谓公立公益组织,是指具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独立 的法律人格,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以公共利益为目 的而成立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1公立公益组织是法人组织。2公立公益组织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非 营利的法人组织。3公立公益组织是提供一定公共服务的法人 组织。4公立公益组织是非国家行政机关的公立的 法人组织。(二)公立公益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从形式上看,公立公益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 来源于该组织的章程;从实质上看,它来源于国家的认可,但这种 认可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 权。第五章 公务员一、公务员的含义及其范围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国务院制定的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

13、员是指各级国 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06年1月1日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 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 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概念包涵三个要素: 1公务员必须是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2公务员是纳入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3公务员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 人员。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要素的工作人员,才 是公务员。(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王胜俊、曹建明)我国公务员范围大致包括在下列机关工作除工勤 人员以外的人员: (1)中国共产

14、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国家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 (5)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6)人民团体(工青妇、工商联合会等)机关的 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另外,根据公务员法第106条规定,具有公 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二、 公务员的管理和保障制度(一)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考核。2奖励。3惩戒。4培训。5回避 (二)公务员的保障制度公务员的保障制度包括:1物质生活保障制度物质生活保障制度主要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

15、和 保险等制度。2公务员权利救济保障制度三、 公务员法律关系(一)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含义公务员法律关系,是指由公务员法律规范所调整 ,公务员基于履行公职而与国家机关及其他机关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处主要指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形成的权 利义务关系。公务员法律关系是一种内部法律关系。它和其他 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 构成。(二)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公务员法律关系因公民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被任用为 公务员、取得公务员资格而发生。我国公务员的任用目 前有四种方式: 1录用。录用是指通过法定条件和程序,将不具备公务 员身份的公民录用为公务员的人事管理制度。在我国, 录用公务员,一般采用“凡进必考”的原则。 2选任。选任是指国家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公务员的制 度。 3调任。调任是指将机关系统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任 职的制度。 4聘任。聘任是指聘任机关通过合同的形式聘任公民担 任公务员的制度。(三)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公务员在任职期间, 因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内容发 生的变化。这些法律事实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 1职务升降。2转任。3撤职。4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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