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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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1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证券代码:000887 公告编号:2011-0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鼎股份”)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鼎转债”或“本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3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300万张。 3、本

2、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的优先配售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4、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0.35248元,再按每1张100元转换为张数。网上配售不足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080887”,申购简称为“中鼎配债”。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50万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数量的50%。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0887”,申购名称为“中鼎发债”。网

3、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 1 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 1,000 元,申购上限是 300 万张。 6、本次发行的中鼎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2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8、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中鼎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中鼎转债

4、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中鼎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中鼎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中鼎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1 年 2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3 释释 义义

5、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本公司、 公司、 发行人、 中鼎股份 指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可转债、中鼎转债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由各具有承 销资格的分销商组建的承销团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11年2月10日 申购日(T 日) 指 2011年2月11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 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

6、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所有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3亿元 3、发行数量:300万张 4、票面金额:100元/张 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即自2011年2月11日至2016年2月11日。 (2) 票面利率: 第一年到第五年的年利率分别为: 第一年0.8%、 第二年1.1%、第三年1.4%、第四年1.7%、第五年2.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4 (3

7、)付息方式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登记日: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以本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初始转股价格:25.31元/股,即本次

8、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5)转股起止时期: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可转债到期日止。 (6)信用评级:AA (7)资信评估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8)担保方式: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 3 亿元可转债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7、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1年2月11日(T日)。 8、发行对象 (1)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10日 (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9、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5 9、发行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的优先配售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2)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中鼎转债数量 公司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 0.35248 元,再按每 1 张 100 元转换为张数

10、。网上配售不足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080887”,申购简称为“中鼎配债”。公司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50 万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数量的 50%。 (3)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0887”,申购名称为“中鼎发债”。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 即 1000 元,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申购上限是 300万张。 10、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11、本次发行的中鼎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12、承销方式:由承销

11、团余额包销。 13、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4、转股价格的调整条件与调整办法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6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 为初始转股

12、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息,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 合并、 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13、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5、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 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14、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发行公告 7 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

15、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6、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在本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将以本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06% (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 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 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7、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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