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禁止南洋贸易_后果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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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研究东南亚2001年第4期“禁止南洋贸易”后果之我见冯 立 军清初,清政府海外贸易政策屡有变化。先是在1661年为消灭台湾郑氏势力实行“迁海” 政策。郑氏覆亡后,清政府于1683年大开海禁,但到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又下令,禁 止商民往南洋贸易。对于“禁止南洋贸易”所造成的后果,史学界一般都认为它的实行具有 极大的破坏性,阻碍了海外贸易事业的发展,事实是否如此,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上述史学界所产生的共识,其根据主要来源于雍正初年要求开放海禁的一些地方大臣 (例如蓝鼎元、毛文铨等)的奏疏、著述等。我想仅依据那些要求开放海禁的人的论述,便得出上述结论,未免有些草率行事,因为这些地方大

2、臣为达到开洋禁的目的,对其所述问题 往往夸大其辞,甚至脱离事实。 如就康熙皇帝在谕旨中所提到的“内地之民希图获利,往往于船上载米带去,并卖船而 回”的问题,蓝鼎元则说:“若夫卖船与番,载米接济,被盗劫掠之疑,则从来无此事者 也” 。事实并非如此,英国人布赛尔的东南亚的中国人记载1688年荷兰人威廉 丹匹尔 (William Dampier)提到中国人在亚齐运米卖船之事,其中说:“所有来该城贸易的商人中,最著名的是中国人。他们(华人)中有些人终年住在这里,这些人是每年自中国航行来此, 来的时间约在六月,船只约有10或12艘,满载大米和若干种其他商品, 如果船上货物 尚未卖完,他们可以希望有小贩要

3、买他们的船,只要有人买,他们也愿意出卖,至少卖出其 中的部分,因为中国人就是要把什么都卖掉的人。船卖掉以后,他们就作为乘客搭别人的船 只回去” 。可见,“卖船与番”,确有其事。 还有的人,把本不是禁止南洋贸易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归罪于它的实行。如福建巡抚毛 文铨就厦门贸易日益惨淡的状况发表评论,“往年开洋之时,洋船到厦甚多,各省商客无不来 厦贸易,税课充溢”,但自禁洋以来,客商日少,税课几乎无收。其实,厦门贸易船只渐少, 税收日蹙的问题由来已久,其原因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贸易商品缺乏,所需 贸易品大多从外地运来。如史籍记述道:“这个繁荣城市(指厦门)的所在地是全中国最贫瘠 的地区

4、之一,因而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资出口。此地甚至连生活必需品也要依赖邻近的台湾 岛。又厦门志记载说:“其(厦门)出洋货物,则漳州丝绸、纱绢,永春窑之瓷器及各处03所出雨伞、木屐、布匹、纸札等物。 ”从华夷变态一书中的记载可了解,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有荷兰船四艘、英船三艘,计七艘入航厦门,由于厦门货源不足,还在泉州、漳州 以及福州等处,大量收购砂糖,并在别处收购,甚至造成砂糖缺货。另外,在瓷器与荷中贸易一书中也提到,从18世纪以后,由于厦门供应的丝绸质量差,货源不足和贸易限制太 多,使得到厦门的英船较少。(二)厦门洋行行商亏欠、积压货本,致使外商对到厦门贸易犹疑踯躅。根据史籍记载,厦门商人安

5、官(Anqua)于1702年与英船“会场”(Chambers)号交 易,一年多以后仍欠对方银60 000两,而且对其他商人也多有挂欠。后来,他由于无法偿还债 款,被迫离开厦门。鉴于厦门行商的这种行为以及商船到厦门贸易日见稀少的问题,清威略 将军福建水师提督吴英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曾向英商颁发令牌招徕到厦门贸易。其令牌说道:“今本将军清厘夙弊,所到皆选择殷实行家,公平交易,无有挂欠, 俾得乘风返国,在尔彝商,业皆稔悉矣。今尔等船只返掉(棹) ,所有彝商,会行给牌招徕。 为此牌仰该船主遵照事理,即便赍执令牌,广行招徕。尔等彝商务体本将军恤远之怀,招谕各 商相率赴厦。一切贸易诸

6、事,本将军更有加恩优待,着诚实之人择行料理,慰尔彝商,慎勿疑 阻,致负本将军一片柔远之至意可也。 ”? 但从各种史料来看,此次招徕效果并不明显。(三)海关官员对到厦门贸易商船大肆勒索,使得中外商人望而却步。在朱批谕旨中有记载提 道:“查各省所来外国番船,亦为数甚少,不比从前,而闽省数年以来,竟绝无一至。臣再四 访查,始知各国番船无不愿来中国,缘自康熙五十一、二年以后,文武大员需索陋规,日甚一 日。如红毛船一只倘挟货百万两上下者,督、抚、提、镇衙门必各索至五、六千两不等,而以 下之文武各员弁又种种抑勒,此其所以风闻畏缩不前也。 ”? (四)、禁止南洋贸易时期,走私贸易盛行(下面有详细叙述,此不多

7、言) ,到海关纳税 船只自然少于从前。由此可知,厦门贸 易日渐惨谈的原因,并非如毛文铨所言,而他却牵强附会,归罪于“禁止南洋贸易”法令的实 行。所以,仅根据一些主张开洋大臣的言论,就认为“南洋禁航令”的实行破坏了海外贸易的 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二我的看法是:禁止南洋贸易时期,中国对南洋贸易一直在进行,故其对海外贸易并没有 太大的破坏。(一)从禁止南洋贸易的目的上看清政府作出禁海的决定,按照康熙皇帝的解释为:“海外有吕宋、噶罗巴两处地方,噶罗巴 乃红毛国泊船之所,吕宋乃西洋泊船之所,彼处藏匿贼盗甚多。内地之民希图获利,往往船上载 米带去,并卖船而回,甚至有留在彼处之人。 外国无大桅与作龙骨之木,皆

8、买我国商人船 只” 。? “朕南巡过苏州,见船厂问及,咸云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 其余悉卖在海外,赍银而归” 。? 从上述引文中可知康熙皇帝禁海的理由有三,其一为吕宋、噶罗巴两地藏匿盗贼甚多;其二为有人将船及船料卖与外国;其三为贩米出洋。 康熙皇帝如此解释很难自圆其说,因为他本人对同一个问题前后所持的观点差异很大。 如清圣祖实录中有载,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 ,一些大臣针对海寇出没,“春冬啸聚海 岛,秋夏扬帆出掠”的情况,提出要否再实行海禁的问题。康熙皇帝说:“朕初以海寇故, 欲严洋禁,后思若辈游魂,何难扫除,禁洋反张其声势,是以中止。 ”? 又康熙四十七年13(

9、1708年) ,都察院都御史劳之辨曾上疏说:“江浙米价腾贵,皆由内地之米为奸商贩往外洋 所致” 。要求“申严海禁,暂撤海关,一概不许商船往来”,以使“私贩绝而米价平” 。然而, 康熙皇帝却说:“闻内地之米贩往外洋者甚多,劳之辨条陈甚善,但未有禁之之法,其出海商船何必禁止,只须严守上海等处海口,查获私贩之米,姑免治罪,米俱入官”,则贩米出 洋之人自少。? 可见,康熙对海上劫盗以及贩米出洋并不以为意,因此,其所述禁洋理由, 并非其真正目的,只不过是他禁洋的托辞而已。 那么,康熙禁止南洋贸易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从以下史料中我们或可看出一些端倪。1、 “海外吕宋、噶罗吧等口岸多聚汉人,此即海贼之根”

10、。2、 “汉人心不齐,如满洲、蒙古 数十万人皆一心,朕临御多年,每以汉人为难治,以其不能一心之故” 。? |3、“广东巡抚员缺,尔等举出汉人,此滨海要地,汉人不可,应用满洲。 ”? 雍正皇帝也曾谈到过禁止南洋贸 易的情况,他说:“朕思此等贸易外洋者,多不安分之人,若听其去来任意,伊等全无顾忌, 则漂流上国者,必致愈众,嗣后应定一期限,若愈限不回,是其人甘心流于外方,无可怜 悯。朕意应不令其复回内地,如此则贸易欲归之人,不敢稍迟在外矣。 ”又说:“朕非欲必令 此辈旋归也,即尽数旋归,于家亦复何益,所虑者既经久离乡井,安身异域 而一旦返回故土,其中保无奸徒包藏诡谋,勾连串通之故乎?朕意欲将去国年远

11、之人概不许其复还。 ”? 从以上材料中不难发现,康熙和雍正对汉人怀有一种疑惧的心理,他们害怕出外经商之汉人 由于居住于国外,便与外人勾结串通,组成反清力量以对抗清政府的统治。也许这正是郑成 功当年盘踞金、厦二岛举众抗清活动使他们心有余悸,才有禁止南洋贸易以防患未然的结 果。有了这种担心,康熙皇帝才下令禁止南洋贸易,雍正皇帝也才规定:“去国年远之人”不许归还,目的当然是断绝海外之人与内地人民的联系,以杜绝内外勾结之弊。这也正如蔡 新所说:“康熙年间,南洋之禁不过谓各口岸多聚汉人,恐酿海贼之阶,非恶南洋也。 ”? (二)从禁止南洋贸易的内容上看由于禁止南洋贸易的真实意图并不是要禁止贸易的往来,所以

12、法令的内容并没有像清初 迁海时“片板不许下海”那么严厉。其内容为: 1、禁止商船往南洋贸易。 “凡客商船只仍令照旧在沿海五省及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罗吧等处,一概不许内地商船前去贸易” 。2、禁止民人造船卖与外国及贩卖米粮出口。 “嗣后一切出海船只,初造时,报明海关监督, 并地方官;及造完时,地方官必亲验印烙,取船主甘结,方许给照”,“如果将船卖与外国, 造船与卖船之人皆立斩。 ”出海船只携带口粮,按人计日限定额数,“如越额多带,盘出将米 入官,船商制罪。 ”3、禁止民人出海留居外国。此前居留外国之人,限三年内回国,如是康熙五十六年以后出去者,“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个月,杖一百,该督抚行

13、文外国,将留 下之人令其解回,即行立斩” 。4、允许外国商船来华贸易。 “其外国夹板船,有来贸易者, 照旧准其贸易,并令地方文武严加防范看守。 ”? 从以上所列条款可以看出,清政府只是禁止 国内商民往南洋贸易,至于到东洋贸易以及国外商船来中国贸易仍照旧进行。 那么,在禁洋期间,中国商船到南洋贸易是否被断绝了呢?当然没有。事实上,中国商船从未曾断绝往南洋贸易。 首先,在禁洋的第一年,即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 ,根据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的奏 称:“主子立法严禁,为亿万年久安长治之规。但部文于三月十三日方到,而西南洋船已于 去年十一、二月北风盛发时开行,”? 也就是说, 1717年贸易季度福建贸易

14、商船于南洋禁航令 部文到来之前已经启航。同时,根据北京到福建和广东的里程可以断定, 1717年贸易季度,23广东等地的洋船也应该在部文到来之前启航。 其次,从禁洋的第二年,即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始,清政府对南洋禁航令又补充 二项内容,即:“澳门不禁”,“安南不禁” 。这给贸易商民开了方便之门,因此内地之民到南洋贸易仍趋之若鹜。1、澳门不禁。康熙五十七年(1718) ,清政府以“澳夷及红毛诸国非华 商可比,听其自往吕宋,噶罗吧”? ,于是许多内地商船便以到澳门换货为名,私出禁洋, 进行贸易。雍正四年(1726)泉州同安人李进便从澳门偷渡到暹罗,装载铅锡而回,在进入 泉州臭 海雇船搬运货物时

15、被缉拿。泉州府知府张无咎等禀称:“臣查暹罗系属西南禁洋, 不许偷越者,李进一船竟由该国装货而来,此即借澳门换货偷越之明验也,所以益知凡有称 往澳门之说悉属托辞,总不可信。 ”? 对于这些假借澳门出洋之人,闽省官吏并不严厉禁止,而是同意前往。福建巡抚毛文铨对此问题曾言道:“臣反复思之,不从则关税势必缺少,从 之必有偷越禁洋之弊,事在两难。 ”管理海关之粮驿道副使韩奕也说:“若虑其偷越,竟不令 往澳门换货,则厦门生意冷淡,钱粮必致大亏,似应照旧许往” 。? 于是,由澳门而出者,便 络绎而发,不绝于途。2、安南不禁。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 ,清政府以“安南因办铜之 故”,仍许商船往贩。? 如此,

16、“遂有以往贩安南为名填照出口者” 。以前各船只许往东洋,如果有往南偷越者,在南澳,海坛等处要口,很容易截住查拿,但是现在由于有此例,在经过 南澳、海坛时,“亦不便阻留。 ”这些商船在回棹时,尽管常带有西南洋商品,可是等到查验 时,有的便称是从安南转买而来,也有的说在洋被风飘至西南洋岛屿而带回来,加以掩盖。 对于这些冒名者,官府无可奈何,浙江巡抚李卫在其奏折中便道出了查拿的困难。他说“暹 罗与安南连界,即在禁例之内,商船一出外洋,茫茫大海,任其所之,既不能跟随踪迹焉,保其不驶往别洋,及至回棹收口之处,又只能查其坐回是否原船,人数是否符合,并有无夹 带违禁军火、炮械,而其船之实往何处买卖,并无实据可查,此各省商船不能无偷越禁洋之 实情也。 ”? |对于此类冒名出洋贸易者,雍正皇帝也采取默认的态度,如对于上述李卫的奏 折,他在批文中说道:“此事朕向亦知之,但未及查详细耳” 。又说:“商船贸易非朝伊夕, 应照旧为是。 ”? 地方官吏和雍正皇帝对偷越禁洋进行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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