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被拒收只因当初未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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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4江苏经济报编辑/张丽娅版式/杜朝强校对/丁 丁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法治 综合FAZHI ZONGHE以案说法法治短波法官的审判经验是对复杂的社会纠纷作出相对客观和理 性分析的基础, 是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作出公正裁判的保障。 近年来, 人民法院 “案多人少” 矛盾日益突出, 青年法官的比重 也日渐增大, 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 有效提升青年法官的审判 经验, 以尽快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 者以为, 青年法官要尽早成长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 仅仅具 备了初步的法学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需要由人民法院、 资 深法官和青年法官个人三方, 共同唱好以下 “三部曲” ,

2、才能取 得良好的成长效果。法院管理 “促”一是着眼高远, 深入调研。增强司法能力、 提高司法水平, 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也是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人民法院 应着眼高远, 深入调研, 着眼于人民法院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拓 展新思路和新方法, 探索推出青年法官审判经验的培树机制, 促使其尽快成长, 以早日形成一个数量和结构趋近合理、 审判 能力和综合素养适应当前司法要求的青年法官群体, 努力为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二是建章立制, 规范运作。要建立以拟提升为助理审判员 的青年法官为培养对象、 由院资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的审判经 验培树长效机制, 为青年法官较好履行审

3、判职责打下良好基 础。要将资深法官指导范围和工作职责固定化。包括: 传授审 判方法和技能, 对重点环节加强指导; 关注并及时纠正办案中 的瑕疵与不足, 帮助青年法官形成良好的办案习惯, 注重培养 青年法官案结、 事了、 人和的责任意识。要开展定期交流、 评查 机制。通过开展座谈、 总结和案件点评等形式, 了解青年法官 培树工作中的实际需求与存在的问题等。 三是形成合力, 有序推进。为致力于帮助青年法官全方位 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要逐渐摸索多样性模式, 合力促进青年 法官快速成长。如: 大力开展读书竞赛活动, 鼓励成员多读管 理学、 经济学、 心理学等不同知识领域的书籍, 努力培养一批有 思想

4、、 会办案、 能钻研、 善写作的青年骨干法官队伍; 定期开展课题调研活动, 引导青年法官围绕审判工作的热点、 难点问题 和法院调研工作重点分小组“组团式” 展开调研活动; 多方邀 请专家上门培训指导, 邀请学者专家与青年法官面对面对话并 授课, 在专家学者与青年法官间搭建学习、 交流、 研究、 互动的 桥梁。通过多渠道、 高密度的开展活动, 搭建平台, 有序推进, 形成合力。资深法官 “导”一是精心实施, 规范指导。资深法官导师通过指导庭审活 动、 检查办案质量、 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一对一” 地向青年法 官传授诸如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驾驭庭审和制作文书以及释 法明理、 速调和解等方面的

5、审判经验、 技巧和方法; 指导帮助青 年法官, 解决如何把握庭审要点、 归纳争议焦点、 制作论证说理 充分的裁判文书等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 带领青年 法官多办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提高在审理案件和接待当事 人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鼓励青年法官不断总结审判经验, 综合 提升审判实务技能。 二是带教方法, 务实多样。 授人以鱼, 不如授人以渔。青 年法官导师应逐渐摸索行之有效的带教方法。导师应通过担 任审判长, 手把手指导青年法官梳理案情、 归纳争点、 驾驭庭 审, 为青年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提供帮助。通过 吸收被带教的青年法官列席审判长联席会议, 参与疑难复杂案 件的讨论,

6、培养青年法官拓展审理思路, 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 习惯。通过共同参与调解的形式进行指导, 将多年积累的有关 调解的好经验、 好做法, 传授给青年法官, 使青年法官力求案结 事了的意识得到增强, 化解当事人矛盾的水平得到提高。 三是充分挖掘, 全面接力。充分挖掘资深法官的审判经 验, 主要在三个层面: 一是精神层面, 主要是如何发扬吃苦耐 劳、 深入群众巡回审判的精神; 二是技术层面, 主要是如何实践 以法育人、 以情感人、 情法兼融、 让百姓 “胜败皆服” 的调解工作 方法和艺术; 三是社会层面, 主要是如何使青年法官尽快了解 地方民风异俗, 以尽快适应和服务于审判工作。以培养卓越的青年法官为己

7、任, 制订详细的教学计划, 明确带教时间、 带教重 点和带教要求, 因材施教, 诲人不倦, 进行知识、 能力、 经验、 思 想、 作风等全方位的 “接力” , 确保带教取得实效。法官自身 “学”一是善于学习。处处留心皆学问, 审判的专业性和实践性 都很强, 更需要我们有技巧、 有侧重、 持续性地进行学习, 确保实 践中做到程序能够符合规范、 理论功底满足实践需要、 司法理念 更得上时代形势。如对诉讼程序及审判实务必备的法律、 司法 解释及相关法理, 毋庸置疑是学习的重点。再如怎么和当事人 打电话?用什么句式、 腔调?到农村去调查怎样打开话题?这 都是学问。现在的青年法官, 因为直接从校门迈入法

8、院门, 缺乏 对基层、 农村工作的了解, 社会阅历也相对不足, 在实践中, 往往 显得 “学院气” 十足, 很难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因此, 要通过学习 尽快了解辖区社情民意, 学会说群众听得懂的语言, 用群众接受 的方式开展沟通和交流, 提高自身的群众工作能力。 二是勤于思考。青年法官在办案初始, 往往一遇到问题不 假思索地就问他人, 寻求答案, 久而久之, 形成问题依赖, 使得自 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难以提高。因而, 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定要进行主动思考、 三思而问。遇到 问题, 首先应通过思考调研后, 形成自己的意见, 再向资深法官 请教, 求证自己思路是否正确。

9、同时, 一定要全面考量、 换位思 考, 除了从案件审理的角度思考双方可能采取的诉辩意见以及 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外, 还应学会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角度来 思考其诉讼预期, 以及为实现诉讼目的可能采取的诉讼手段等。 三是勇于实践。要有把自己扔进游泳池的勇气和魄力, 大 胆地迈出自己的第一步, 在失败和挫折的实践中不断成长。大 胆不意味着盲目行为, 一定要认真、 精心地做好每一项准备工 作。比如,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 应当抓住如撰写信息、 案件 外宣稿件以及集体组织活动等一切机会, 统筹兼顾, 精心准备, 不断学会总结和调整工作方法, 从而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 综合素养。(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在读

10、博士生)姑苏向社会通报医疗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本报讯 12月22日上午, 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召开新闻 发布会, 向社会通报该院2016年度及2017年度1-11月的 医疗纠纷审判工作, 并发布3起典型案例。该院探索建立 了审理医疗案件多元协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邀请调解、 委 托调解制度; 二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作为审判参考; 三是建 立医保对接机制, 通过社保中心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人参与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 四是与医疗纠纷处理相关部 门、 单位加强沟通联络工作。(杨 萌)大丰集中宣判违法犯罪案件本报讯 12月20日上午, 盐城大丰法院开展了第三次 违法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分别对包某、 于某

11、等寻衅滋 事、 盗窃、 贩卖毒品5件案件、 6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近年来, 该院整体联动, 突出打击重点, 依法严厉制裁各类 违法犯罪活动, 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嚣张气焰, 为净化 社会治安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此次活动邀请了人大代 表、 政协委员、 政法机关部分领导干部、 相关社区代表及新 闻媒体记者约200人参加。(王登科 曹金晶 杨美华)民法总则实施前后的 诉讼时效衔接民法总则与之前的民法通则相比的一个显著变化, 为 普通诉讼时效从2年延长至3年。在民法总则公布后、 实施 前, 由于有的案件中债权请求权已过2年但未满3年, 为争 取适用3年时效的规定, 有的当事人紧急撤诉待民法总

12、则 实施后再行起诉, 也有的案件待民法总则实施后适用3年 时效予以裁决。可见, 业界对于民法总则实施后诉讼时效 的衔接争议颇大。 笔者认为, 此问题需从诉讼时效的制度意义、 民事 (合同) 领域的解释规则、 最高院司法解释中的惯例等方面着手理解。 对于民法总则实施前已经受理的在审案件, 有的观点 认为, 诉讼时效对权利人来说实质是失权、 是种不利益, 应 当按照 “从旧兼从轻” 或适用裁判时法律。“从旧兼从轻” 是 有关刑事实体法适用原则, 最简单的理解是 “有利于被告 人” 。民事领域不存在弱势被告人, 处理的是平等主体之间 的权利、 义务关系, 没有 “从旧兼从轻” 原则适用前提。至于 适

13、用裁判时法律则是程序法的适用原则, 而诉讼时效规定 在民法总则实体法中, 按照体系解释应当随从实体法的适 用原则。对合同的解释, 应当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 其他 民事法律行为亦然。因此, 有关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不当 然具有普遍的溯及力, 对于在民法总则实施前已经时效届 满的, 不具有中断重新起算的原因, 应当认为是永久的届 满, 以使权利、 义务处于稳定的可预见状态。这也与诉讼时 效存在的理由相符合。 其实, 对于时效、 期间等因法律修订而发生变更后的衔 接, 历史上, 最高院就类似问题的司法解释可供参考。民事 诉讼法 (1991) 中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 当事人是公

14、民的为一年, 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 个月。 ”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决定 中将此修改为 “申请执 行的期间为二年” 。为准确把握 决定 的适用效力, 最高院 曾于2007年11月19日发布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 的决定的通知 , 该司法解释规定依照 决 定 施行以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 间到 决定 施行之日尚未届满的, 可以自法律文书规定履 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2年的期间以内合并计算。简言之, 只有在 决定 施行前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执行申请

15、期尚未 届满的, 才统一延长至2年。因此, 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的 规定如何理解, 适宜参照当年执行申请期延展修改时的解 释方法, 这样有利于法律的一以贯之。 综上, 诉讼时效在民法总则施行之日尚未届满的, 统一 适用新法延展至3年; 如在民法总则施行前已经届满的, 应 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时效已经届满, 而不应再适用民法总 则的相关规定。王耀华法官的法律信仰对于法官而言, 从选择法律的这一刻起, 便选择了做法 律的信徒, 用慈悲与良善、 廉洁与公正、 智慧与素养面对世 间百态, 守望高尚, 追求正义。 一、 崇尚宪法法律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 应当在内心确立并坚定对宪法法 律的信仰, 并将这种信仰

16、作为工作中的永恒思想动力, 同时 严于律己, 带头守法, 修廉洁之心, 珍重人格、 珍重声誉、 珍 惜形象, 增强道德责任感。 二、 守护公平正义 司法的核心是公正, 公正是司法赖以生存之基础, 公正 是法官安身立命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 应当在内心深 处确立并坚定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并将这种信仰作为工作 中的永恒精神支柱。 三、 注重道德修养 法官审理的每件案子都是一场道德的宣传课, 要保持良 好的品行操守, 成为法律的维护者、 道德的引领者。司明健利用POS机非法获得巨额款项 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今年3月, 被告人华某伙同他人利用银行卡在POS机 上刷卡交易, 后撤销交易, 并立即拔掉数据线, 造成发卡行 及时接收撤销交易指令, 但POS机开户银行未能接收到指 令, 仍将信用卡所刷款项垫付给POS机商户, 而发卡行银 行卡上显示未消费, 短短两天, 华某非法刷得银行卡21万 元。次月, 华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笔者倾向于认定, 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中的 POS机并不属于 “有缺陷的机器” , POS机的操作系统和硬件 一直处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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