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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技术官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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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技术官员的建议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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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技术官员的建议对技术官员的建议1.1.引言引言1.1世界羽联发布《对技术官员的建议》(下称建议)的目的,是期望所有国家能依据 《羽毛球竞赛规则》 , 使控制临场比赛的裁判工作标准化1.2本《建议》向裁判员提出,在保证遵守比赛规则的同时,应严格、公正、不滥用职权地控制好比赛;同时对发球裁判员和司线员执行他们的职责给予指导1.3 所有技术官员都必须记住,比赛是为运动员的2.2.技术官员及其职责技术官员及其职责2.1 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向裁判长负责(规则 17.2),(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2.2 发球裁判员一般由裁判长指派,但裁判长可予以撤换或经裁判员与裁判长商议后予以撤换(规则 17.6.4)2.3 司线员一般由裁判长指派,但裁判长可予以撤换或经裁判员与裁判长商议后予以撤换(规则 17.6.4)2.4 技术官员对其所分管职责内事实的宣判是最后的裁决当裁判员确认司线员明显错判时,应予以纠正(规则 17.5)有即时回放系统的场地,由裁判长使用该系统对球落点宣判的挑战予以裁决(比赛规则 17.5.2)如果需要撤换司线员,应召唤裁判长商定(规则 17.6.4 和建议 2.3)。

2.5 当技术官员因视线被挡未能做出裁决时,由裁判员裁决若裁判员也不能做出裁决时,则判“重发球”(比赛规则 17.6.6)2.6 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比赛场地及其紧邻的区域管理时限从该场比赛裁判员进入场地开始,直至该场比赛结束后离开场地为止(规则 17.2)3.3.对裁判员的建议对裁判员的建议3.13.1 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应: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应:3.1.1 向裁判长领取记分表3.1.2 确保记分器正常工作3.1.3 确保网柱放置在双打边线上(规则 1.5)3.1.4 检查网高,并保证球网两端与网柱之间没有空隙3.1.5 确定是否有羽毛球触及障碍物的补充规定3.1.6 确保发球裁判员和司线员明确各自的职责,位置安排正确(建议 5和 6)3.1.7 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经检测的比赛用球(规则 3),避免延误比赛如果已指派了发球裁判员, 按惯例, 裁判员可将 《建议》 中 3.1.3、 3.1.4、3.1.7 的职责委托给发球裁判员3.1.8 检查运动员的服装颜色、图案、字样和广告是否符合规定;并确保违规情况能得到纠正有关违犯服装规定的任何裁定,都必须在该场比赛前报告裁判长或相应的竞赛负责人,如赛前无法报告,则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立即报告。

3.1.9 公正地执行“挑边”,确保赢方和输方进行正确地选择(规则 6) ,并记录挑边的结果3.1.10 双打比赛时,记下开局时站在右发球区的运动员姓名,以便随时检查发球时运动员是否站在正确的发球区内每局开始时都必须做相应的记录3.23.2 比赛开始,裁判员应按以下形式宣报介绍运动员时,手相应地指向右边或左边W、X、Y、Z 代表运动员姓名,A、B、C、D 代表国名或地区名)单打单打单项赛单项赛“女士们、先生们,在我右边‘X、A’,在我左边是‘Y、B’,‘X’发球,比赛开始,0 比 0”团体赛团体赛“女士们、先生们,在我右边‘A、X’,在我左边‘B、Y’,‘A’发球,比赛开始,0 比 0”双打双打单项赛单项赛“女士们、先生们在我右边‘W、A’和‘X、B’,在我左边‘Y、C’和‘Z、D’,‘X’发球,‘Y’接发球;比赛开始,0 比 0”如果两名配对的双打运动员代表同一国家或地区,则先宣报该两名运动员的姓名后,再报其国家或地区名,如“W 和 X,A”团体赛团体赛“女士们、先生们,在我右边 ‘A’、‘W’和‘X’,在我左边‘B’、‘Y’和‘Z’,‘A’、‘X’发球,‘Y’接发球,比赛开始,0 比 0”。

裁判员宣报“比赛开始”,即为一场比赛的开始3.33.3 比赛中比赛中3.3.1 裁判员:3.3.1.1 应使用竞赛规则三中的“技术官员规范用语”3.3.1.2 应记录和报分报分时,总是先报发球员的分数3.3.1.3 如果指派了发球裁判员,发球时,裁判员主要看接发球员但必要时,也可宣报“发球违例”3.3.1.4 应随时注意记分器的显示是否正确3.3.1.5 需要裁判长帮助时,右手高举过头3.3.1.6 当需要使用即时回放系统对球落点的宣判做出裁决时,将左手高举过头3.3.2 当一方输了一回合而失去发球权时(规则 10.3.2 和 11.3.2),应宣报:“换发球”随后,先报新发球方的分数,接着报新接发球方的分数必要时,用适当的手势同时指向新发球员及其正确的发球区3.3.3 只有裁判员才可宣报“比赛开始”或“继续比赛”,以表明:3.3.3.1 一场或一局比赛的开始,或交换场地后一局比赛的继续3.3.3.2 比赛中断后恢复比赛3.3.3.3 裁判员要求运动员继续比赛3.3.4 当违例发生时,裁判员应宣报“违例”以下情况除外:3.3.4.1 发球裁判员根据规则 13.1 宣报发球“违例”(规则 9.1)时,裁判员应宣报“发球违例”以确认这一裁决,裁判员在判接发球违例时,宣报“接发球违例”。

3.3.4.2 司线员根据比赛规则 13.3.1 所述的“违例”,做了宣报或出示了手势(建议 6.2)3.3.4.3 属于比赛规则 13.2.1、13.2.2 或 13.3.3 情况所述的“违例”,只有在有必要向运动员或观众表明时,才宣报“违例”3.3.5 当一局比赛领先方得 11 分时 (或在使用 “其他计分方法” 的比赛中,当一局比赛领先方得相应分数时),该回合一结束,应立即宣报“换发球”(需要时),随后宣报比分和“间歇”,不受观众鼓掌、欢呼的影响马上执行规则 16.2.1 有关“间歇”的规定,间歇时间从此时算起在“间歇”期间,发球裁判员要确保场地被擦干净3.3.6 在一局比赛领先方得 11 分的间歇中(规则 16.2.1 或在使用“其他计分方法”的比赛中,当一局比赛领先方得相应分数时),40 秒时, 应重复宣报:“……号场地 20 秒”每局交换场区,以及第三局交换场区的间歇中(规则 16.2.1),允许双方各有不超过两人进入场地当裁判员宣报“……号场地 20 秒”时,这些人员应离开场地 间歇后恢复比赛时宣报“继续比赛” , 并再次报分如果运动员不需要规则 16.2.1 规定的间歇,可继续比赛。

3.3.7 延伸比赛3.3.7.1 在每局比赛领先方得 20 分时,要宣报“局点”或“场点”3. 3. 7.2 每局比赛中任何一方分数到达 29 分时, 都应宣报 “局点” 或“场点”3.3.7.3 有关《建议》3.3.7.1 和 3.3.7.2 的宣报,要在报分前进行用英文宣报时,“局点”或“场点”总是在发球方分数后,接发球方分数前3.3.8 每一局最后一个回合结束,必须立即宣报“……局比赛结束”,而不受鼓掌、喝彩声等影响规则 16.2.2 允许的间歇时间从此时开始算起第一局结束后,宣报:“第一局比赛结束,……(运动员姓名或团体赛队名)胜……(比分)第二局结束后,宣报:“第二局比赛结束,……(运动员姓名或团体赛队名)胜……(比分),局数 1:1每局结束,发球裁判员都应保证场地被擦干净;间歇时将间歇标志放置网下方场地中央如果胜这一局即胜该比赛,则宣报:“比赛结束“,接着宣报“……(运动员姓名或团体赛队名)胜……(各局比分)”3. 3. 9 在第一局和第二局,第二局和第三局间的间歇中(规则 16.2.2),100 秒时,应重复宣报:“ ……号场地 20 秒”间歇(规则 16.2.2)中,允许双方各自有不超过两人在运动员交换场区后进入场地。

当裁判员宣报“……号场地 20 秒”时,这些人应离开场地3.3.10 第二局比赛开始时,宣报:“第二局比赛开始,0 比 0如果要赛第三局,比赛开始时,宣报:“决胜局比赛开始,0 比 03.3.11 第三局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当领先方得 11 分时(规则 8.1.3) ,宣报“换发球“(必要时),再报分,接着再宣报“间歇,交换场区”间歇后比赛开始,应宣报“继续比赛”,并再次报分3.3.12 一场比赛结束后,应立即将记录完整的记分表送交裁判长3 3..4 4 球落点的宣球落点的宣判判3.4.1 球落在界线附近或无论界外多远,裁判员都应看司线员,司线员对其看管线附近球落点的裁决负全责 (下列 3.4.2 或 3.4.4 的情况除外) 3.4.2 若裁判员确认司线员明显错判,则应宣报:3.4.2.1“纠正,界内”(如球落在界内);3.4.2.2“纠正,界外”(如球落在界外)3.4.3 未设司线员或司线员未能看清时:裁判员应立即宣报:3.4.3.1“界外”,接着再报比分(球落在界线外);报分前加报“换发球”(需要时)3.4.3.2“比分”(球落在界线内),报分前加报“换发球”(需要时)3.4.3.3“重发球”(裁判员也未能看清时)。

有即时回放系统的场地,当裁判员需从指定的技术官员处获取即时回放系统的裁决时,应宣报“司线员未看清”,并将左手高举过头,指向相应的线3.4.4 当有即时回放系统(规则 17.5.2)时,如果裁判员或司线员的宣判受到运动员(对/队)的挑战(建议 3.4.2、3.4.3,6.2、6.3),裁判员应确认该运动员(对)是否仍具有挑战权;运动员应对裁判员说“挑战”,并举起手臂,明确示意3.4.4.1 如果运动员仍具有挑战权,裁判员应宣报:“...(运动员姓名/队名)挑战宣判“界内(或界外)””,同时左手高举过头,然后指向运动员所挑战的线3.4.4.2 由指定的技术官员通过即时回放系统对相应的落点进行回放,并将挑战的最终裁决“界内”、“界外”或“无结论”告知裁判员3.4.4.3 对挑战结果的宣报:如果挑战成功,宣报:“纠正,界内”或“纠正,界外”随后依情况宣报:“换发球”、“比分”,或“继续比赛”如果挑战失败,宣报:“挑战失败”,“...(运动员姓名/队名)还有一次挑战权或没挑战权”随后,依情况宣报:“换发球”、“比分”,或“继续比赛”如果挑战的最终裁决是“无结论”,则对“司线员未看清”的回放判“重发球”,或原被挑战的裁决有效。

3 3..5 5 比赛时,裁判员应注意并处理以下情况:比赛时,裁判员应注意并处理以下情况:3.5.1 运动员将球拍掷入对方场区或从网下滑入对方场区,并因此妨碍或分散对方注意力,应根据比赛规则 13.4.3 或 13.4.2,判违例3.5.2 球从邻场侵入场区时, 以下情况不判 “重发球” 如果裁判员认为:3.5.2.1 未引起运动员注意3.5.2.2 未妨碍或干扰运动员比赛3.5.3 对正在击球的同伴大声叫喊,不应视为分散对方注意力向对方叫喊“别接”、“违例”等,则应视为分散对方注意力(规则 13.4.5)3.5.4 运动员离开场地3.5.4.1 除规则 16.2 规定的间歇外,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比赛场地(规则 16.5.2)3.5.4.2 应提醒违犯方,离开场地必须经裁判员同意(规则 16.5.2)必要时执行规则 16.7 的规定但允许运动员在对击中到场边更换球拍3.5.4.3 比赛中,如果比赛未被不当中断,裁判员可允许运动员迅速地擦汗或喝水3.5.4.4 如需要擦地板,在擦地板结束前运动员应在场地内3.5.5 延误和中断比赛不允许运动员故意中断和延误比赛(规则 16.4);制止其在场地做不必要的兜圈走动;必要时执行规则 16.7 的有关规定。

3.5.6 场外指导3.5.6.1 一旦双方运动员准备好比赛,以及比赛进行中都应制止场外指导(规则 16.5.1)3.5.6.2 确保:3.5.6.2.1 比赛中,教练员坐在指定的椅子上,不得站在场地边,(除规则 16.2 允许的间歇外);3.5.6.2.2 教练员不得分散运动员的注意力或使比赛中断3.5.6.2.3 比赛进行中,教练员不得试图以任何方式与对方运动员、教练员、随队官员交流,或以任何目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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