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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研究生课堂出勤考勤管理办法课堂出勤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适应学分制背景下的学生课堂秩序管理要求,建设优良学风校风,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该办法适用于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和应用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第二条 该办法适用于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第三条 任课教师是所授课程课堂出勤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掌握、反馈所授课程学生的课堂出勤情况。各班在原有班级课堂考勤管理体系下,每门课程设立课程考勤组,由辅导员(班主任)指定的课程组长负责协助任课教师实施课堂考勤工作。第四条 学生所在学院的学团办是学生课堂出勤考勤管理的主要协管部门,课程组长应定时向辅导员(
2、班主任)提交学生课堂考勤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应与任课教师进行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课堂出勤考勤情况,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对缺课时数达到有关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第四条 校研究生会是学生课堂出勤考勤管理的主要协管部门,课程组长应定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提交学生课堂考勤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应与任课教师进行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课堂出勤考勤情况,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对缺课时数达到有关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第五条 教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抽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负责督察指导任课教师对课堂秩序的管理。第五条 研究生处应定期不定期抽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负责督察指导任课教师对课堂秩序的管理。第六条 学生工作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抽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将出勤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以及涉及的相关学院,学生处负责督察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系统对课堂秩序的管理。第六条与修改后的第四条重复,建议删除。本办法从 2007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