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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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利法简要历史:1、1984 年 3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1985 年年 4 月月 1 日日起施行。2、1992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改,该修改决定自 1993 年年1 月月 1 日日起施行。 (涉及 19 条条文)3、2000 年 8 月 25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改,该修改决定自 2001 年年 7月月 1 日日起施行。 (涉及 36 条条文)修改后的过渡。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1 年 6 月 25 日第七十八号公告。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

2、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1898 年(光绪 24 年):“振兴工艺给奖章程”,为期 50、30、10 年的专利制度。新中国初期:专利证书或发明证书,没有真正施行。1984 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规定用单一的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法与商标法、著作权法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有利于其保护客体(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在三种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最短。较短的专利权保护期限有利于公众尽快地自由使用专利技术。1999 年全国科技大会的目标: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

3、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R2:“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2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 (自然自然规规律律、技技术问题术问题、技技术术手段手段、技技术术效果效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经典教材对发明的定义:发明

4、是人脑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技术方案由技术特征组成。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工艺、步骤、过程等,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A25 所排除的内容。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1、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高,而实用性较强。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产品的内部构造,即产品的组成部分及其结构,它们具有确定的空间位置关系,以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构成一个整体。物质的微观结构不属于产品的构造。实用新型专利

5、不保护的客体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的客体:1、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2、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外:以现以现有技术中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有技术中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 )3、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新指南修改:新指南修改:将现有技术中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已知的材料应用于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

6、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 )4、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研读指南后补充)外观设计(平面图案、立体造型):与产品相结合;能够在产业上应用,即能够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富有美感。注意:色彩需要与形状或者图案结合起来,才适于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对于产品形状的不同要求: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的;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的。发明专利: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20 年。3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巴西、南朝鲜;其他国家称实用新型或实用新型证书。英国 1

7、843 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实用新型条例,德国 1891 年、日本 1905 年颁布实用新型法。目前实行实用新型的国家:德国、巴西、中国、意大利、日本、波兰、葡萄牙、菲律宾、西班牙、韩国、乌拉圭、法国、芬兰、奥地利、俄罗斯。 (不包括英国、美国不包括英国、美国)法国最早开始用法律保护外观设计(1711 年,里昂,丝绸织品的图案,1825 年推广) 。英国 1787 年制定保护棉布、细棉布的外观设计条例,1842 年前后推广到所有产品。1883 年 3 月 20 日 11 个国家签署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工业产品: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中国、美国、巴西:与产品相结合。法国:设计本身单独

8、保护。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委员会):受理受理、审查审查、复审复审、无效、强制许可的授予及合理无效、强制许可的授予及合理使用费的裁决使用费的裁决。 (不涉及推广应用及权属纠纷)20 个代办处:沈阳、济南、长沙、南京、成都、上海。只判断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PCT 条约规定的最低检索文献:必须包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士、欧洲专利局、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士、欧洲专利局、日本、俄

9、罗斯(包括前苏联)日本、俄罗斯(包括前苏联) 、PCT 条约、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条约、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以及 169 种科技期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R78:“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R79:“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纠纷权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资格纠纷;4(三)职务发明的发明

10、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费用的纠纷。 (临时保护)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被授予之后提出。 ”A57:“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

11、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A58:“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12、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A59:“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防专利机构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关键词:发明发明、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国家重大利益国家重大利益两种方法:保密不授予专利权(英国、法国、加拿大、希腊) ;申请保密专利(申请保密专利(美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挪威、土耳其、中国)、中国) 。TRIPS 协议第 29 条:成员应要求专利申请人以足够清楚与完整的方式披露其发明,以使同一技术领域的

13、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5PCT 条约第 27 条(8):在本条约和细则中,没有一项规定的意图可以解释为限制任何缔约国为维护其国家安全而采用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或者为保护该国一般经济利益而限制其居民或国民提出国际申请的权利的自由。TRIPS 协议第 73 条: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解释为要求任何成员提供它认为是一旦披露即会与其基本安全利益相冲突的信息。R8:“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防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国防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除前款规定的外,国务

14、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 4 个月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需要保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国防专用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例如新式武器或者用于武器上的新式部件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涉及国防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例如会影响国家经济、科影响国家经济、科技实力技实力的发明创造。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国防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15、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418 号,2004 年年 9 月月 17 日颁布日颁布,2004 年年 11 月月 1 日实施日实施第二条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第三条 国家国防专利机构(以下简称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受理和审查审查国防专利申请。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认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国防专利权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国防专利权。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第四条 涉及国防利益或者对国防建

16、设具有潜在作用被确定为绝密级国家秘密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发明不得不得申请国防专利申请国防专利。国防专利申请以及国防专利的保密工作,在解密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6不授予专利权。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国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指定和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包括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社会公德: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限于中国境内限于中国境内。公共利益:社会的普遍利益,而不是以牺牲社会普遍利益为前提的个人或者团体的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的目的目的本身为我国法律明文禁止或者与我国法律相违背。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其由于其被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其由于其被滥用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例如,而违反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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