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习题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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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基础习题法律基础习题刑法篇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犯罪: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 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 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 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 是犯罪。” 刑事责任 :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罚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 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 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

2、的否定评价。 甲、乙上山去打猎,在一茅屋旁的草丛中 ,见有动静,以为是兔子,于是一起开枪 ,不料将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 上,只有一个弹孔,甲、乙所使用的枪支 、弹药型号完全一样,无法区分到底是谁 所为。对于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甲、乙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乙不构成犯罪 本题考核了两个知识点,一是刑法中的打击错 误;二是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甲、乙误把 小孩当作兔子打死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处理 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 ;二是无过失的成立意外事件。但是,本题题 干中没有给出

3、甲乙是否存在过失的相关信息, 而是从另外一个知识点也考查对甲乙的处理。 即从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中来考查对甲乙的 处理。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知,小孩的死亡 是甲乙所致,但是,到底属于甲乙哪个人的行 为所致,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此,没有证 据证明甲乙任何一个人导致小孩死亡的话,只 能认定甲乙都无罪。因此,D项说法正确。犯罪的自然人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4、也可 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 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 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 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 有1000元钱和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 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 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

5、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 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 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 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 的行为: A.构成走私毒品罪 B.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构成贩卖毒品罪 D.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试题解析: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 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 C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 力致人伤残 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克 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答案】:犯罪的主观方面心

6、理状态直接故意(认识到了,追求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认识到了,放任结果的发生)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认识到,但应该认 识到)过于自信的过失(认识到了,但不希望发 生) 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 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 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 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 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 措施,对出现电人的结果是一种漠不 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答 案】B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 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

7、时投放了可 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 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 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 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 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 、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关于故意杀人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 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甲的行为 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意欲使乙遭雷击死亡,便劝乙雨天到树林散步 ,因为下雨时在

8、树林中行走容易遭雷击。乙果真雨天在 树林中散步时遭雷击身亡。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对乙有仇,意图致乙死一亡。甲仿照乙的模样 捏小面人,写上乙的姓名,在小面人身上扎针并诅咒49 天。到第50天,乙因车祸身亡。甲的行为不可能致人死 亡,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以为杀害妻子乙后,乙可以升天,在此念头支 配下将乙杀死。后经法医鉴定,甲具有辨认与控制能力 。但由于甲的行为出于愚昧无知,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 罪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 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9、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 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 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 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7.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 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 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 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 选第7题)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 ,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

10、车 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 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 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 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 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 防卫不适时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本题中甲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但只有安装防卫装置的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本身并不违法。虽然安装时并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该装置发挥作用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因此,在其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人乙实施的不法侵害发生作用时,给乙造成的轻伤

11、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未造成重大损害,不构成防卫过当。甲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答案】B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 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 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 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 ,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 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 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 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 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

12、罪,甲的行 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 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 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 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 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 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 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 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 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否 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拿 起地上的

13、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 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 ,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 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 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 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 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 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 关于避免

14、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 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 在一胡同拐弯处踹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 避,不幸将门后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 小腿骨折。乙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讨论题 被告刘某,女,29岁,某县委共青团干部。 某夏季晚, 8时骑车回家路过一个小树林被赵某持刀拦下预行强奸 。刘某趁其不备用自行车上气筒将其打晕后逃至一个村 庄,天气已晚被迫到一户人家借住。户主是个老太太十 分善良,将其安排在在一个炕上和其女儿一起居住。晚 十时左右,刘因受惊吓不能入睡,忽听有人敲门,老太 太开门后发现儿子赵某满头是血,便问

15、,儿子说是被一 个女人打的,并描述了女人的特征。老人说屋内有个借 住的女人很像,就是在十点钟来的,赵某便悄悄进屋准 备杀刘。刘听到他们母子俩个谈话后,便悄悄与赵某的 妹妹调换了睡觉的位置,致使赵某将其妹妹杀死后与其 母亲一块抬出院外掩埋时逃走。 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 构成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 。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除了人的不法侵害外 ,更多情况下是自然的力量、动物的侵袭,以 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例如,饥渴难忍的 旅行者,在物主不在的情况下私取路边房屋中 的饮食;为了抢救重伤员,强行拦阻过往汽车 将病人送往医院。前者不能算偷窃,后者不能 算抢劫,但都属于紧急避险。 2损害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 紧急避险则是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3. 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公民只要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就可以实施,而不论他是否有条件采 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 。 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 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为实行犯罪而准备犯罪工 具、创造犯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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