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廊院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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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域廊院业主管理规约金域廊院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管理小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及 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 以下约定。 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小区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第二条 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本物业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所有道路、空地、绿地、公共建筑和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自觉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 秩序,共同建造一个安

2、全、整洁、优美、宁静、舒适、文明的生态居住环境。 第三条第三条 使用房屋应当遵守以下约定:使用房屋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室内的管线发生堵塞或其它故障,应及时修复。 3、不得在房屋门口、周围、阳台乱搭乱建。 4、不得在房屋门口、阳台、窗户搭装外伸衣架、雨蓬、天线和其他影响他人居 住和通行的设施。 5、房屋门口、阳台、窗户放置花盆、晒衣杆等物品的,应安全可靠,防止跌落 伤害他人。 6、晾晒衣物、浇灌或清洁的滴水不得溅落、侵扰楼下住户及过路行人。 7、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 公用设施

3、。8、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 会等。 9、室内不得制造令人不安之异味,对周围环境及其他住户造成滋扰。 10、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排放有毒、有害危险 物质。 1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如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行 为应及时举报。 12、不得通电于围墙、围栏等设施,以免误伤他人。 13、不得改变房屋窗户玻璃颜色,粘贴反光膜;不得在玻璃及外墙上粘贴标语广 告;不得超出阳台、门窗平面以外安装防盗门、防盗网及纱窗;不得拆除阳台之间的 分隔墙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 修养护

4、,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房屋共用部位、外墙、平台、阳台和屋顶天台必保持整洁和美观,不得有违 反规划进行封闭、搭建、改造和占用公用面积为已有等行为。 15、非业主使用人搬走室内用品时,应有业主陪同。如业主无法陪同,则应以2书面形式开出所搬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经业主签名,交物业管理公司核对后方可搬走。16、如有亲友等外来人员住宿,应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处登记。 17、业主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承租人履行相应义务,遵守业主管理规约并在租屋门 前挂牌标识。 18、转让房屋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协助物业管理公司

5、通知新业主前往办理物业管理有关手续。 19、不得随意从房内或者高空向外抛弃垃圾及杂物。 20、不准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宠物拢民。 第四条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损害各类公用设施,如道路、花槽(栏) 、管道、水泵、电房、路灯、 消防设备、避雷设施等。 2、不得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贴广告标语、擅自设置广告招牌等。 3、遵守本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外来货车不准随意开进小区,机动车辆均应按规 定停放,有车库应停入车库内,不准鸣喇叭,不准大音量播放音响,进入小区需关闭 防盗报警器、防止噪音扰民,小区内车速应低于 20 公里。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保管的 车辆

6、,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4、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自觉把家居杂物垃圾及时投入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不得暂存在楼道内,严禁乱抛垃圾和杂物。 5、不得损坏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园林绿化设施。 6、不得在公共场所种植蔬菜、农作物。 7、不得有在公共场所躺卧等不雅的行为。 8、禁止在户门外和楼道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应在楼下空旷地用焚烧炉烧纸, 并及时清理。9、禁止自装马达的自行车带噪音入小区。 10、不得随意打开小区道路上的阴沟盖板,确需打开后,必须盖平垫平,以防 汽车压过后,产生噪音扰民。 11、不得在本小区内发生污染居住环境,污染空气,破坏生态,破坏美观、增 加噪音和损害他人利益的

7、其它行为及活动。 第五条第五条 使用楼梯等共用通道应遵守以下约定:使用楼梯等共用通道应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任何私人物品。 2、不得在楼梯等共用通道乱放垃圾等物品,如洒落物品应自行清除,造成污染、 损坏的,需自行恢复原样。第六条第六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防火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防火约定: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爱护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 司。 2、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3、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无人照看时须将电炉、燃气用器关闭。 4、不得将顶层楼梯、天面私自封闭。35、物业公司因紧急情况及公共利益而需进入业

8、主自用部位进行应急措施时,应事先取得业主同意,业主应于配合。无法通知业主的,可在公安或者居委会,业委会 到场见证下实施,但事后应通知业主知道。 第七条第七条 安装空调机应遵守以下约定:1、应当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或者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合理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并注意安装牢固和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及噪音扰民。 3、空调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再使用。第八条第八条 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按照规定在开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九条第九条 业主饲养动物

9、,应当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强调几点:1,禁止群养宠物犬只,每户不得超过两只,并要求在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 同时记录狂犬疫苗接种情况。2,本小区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只要身高超过 50 厘米,身长超过 70 厘 米均属于大型犬。3,对于饲养较大宠物犬(50 厘米高以下) ,在室外遛狗时,必须有拴狗绳牵着, 必要时带狗口罩,以免惊吓伤害儿童和行人。4,在小区遛狗时,主人应携带粪袋子,及时打扫和清理狗粪。5,禁止在小区释放流浪狗和虐待动物的行为。 第三章第三章 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条第十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10、和自律意识,不做违法违规、 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3、遵守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规则。 4、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缴交物业 服务费,不得拖欠和拒缴。 5、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和落实安全联 防措施。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帮互助,和睦相 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如有矛盾,友善协商文明解决。 7、与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 知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管理规约 。 8、保

11、护本物业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所有道路,空地、绿地、树木、花木、公共建 筑、公共设施设备不受损害。 9,主动引导和教育儿童,爱护小区绿化环境,不随意摘取和踩踏花草,不随地 大小便,如有意外要及时打扫清理。婴幼儿的小便可以在偏僻的绿地进行。 第四章第四章 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4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违反本管理规约条款的人和事及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物业公司提出,也可向业委会提出,遇有争议的应通 过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 ,物业管理公司可进行劝阻或责成其限期改正,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

12、赔偿。逾期未改正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擅自装饰装修物业的,责成其补签协议;拒不补签协议的,可以责成装修人员撤离。 2、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私人物品的,可以强制将该物品搬走。 3、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的,可以采取措施予以清除,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违章乱搭乱建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5、损害各类公共设备、设施、场地的,可以责成其负责修复。拒不修复的,物 业管理公司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违约业主承担。 6、先说服教育制止,叫其改正再限期纠正(书面通知)强制纠正或者 报政府执法部门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直至解决为止) 。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管理规约

13、条款的,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户投 诉,经查确属违反本管理规约条款规定,物业公司即要履行制止,解决责任,直 至纠正为止。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凡物业公司按本管理规约要求纠正违约之事的,各业主或非业主 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应给予极积配合支持。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在特殊情况下,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业主管理规约条款或 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条款,而又拒不交费或不承担应负的经济责任,业主委员会有权 责成物业管理公司向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提出申请,停止向该违约业主供水供电。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约定,造成他人受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监护下的未成年小孩负有监护责任及承担 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约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但不影 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为了本管理规约条款具有可操作性,物业公司可以按本管理规 约条款,制定小区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但不得与本管理规约相抵触,由业委会 签认后执行。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为减少业主之间的纠纷,凡对违约人投诉,各业主和物业公司须为投 诉人员保密。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规约经金域廊院首届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二零一二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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