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法定继承中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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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身关系夫妻 不合法合法 要件 形式实质亲生子女 婚生非婚生 婚姻 子女 继子女 与生父母与继父母养子女 与生父母与养父母权利父母 教育、抚养义务 赔偿 亲等计算 直系旁系 亲属关系类型 血亲 自然拟制姻亲配偶法定 继承人顺序 第一第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 形式、有效要件方式 顺序遗赠 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双务遗产 一、 家庭成员的构成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妻夫 兄弟姐妹子女 1、配偶:始于结婚登记;终于一方死亡或离婚登记 2、父母、子女:亲;养(一)家庭成员之一:夫妻婚姻关系的形成结婚登记形式要件婚姻成立实质要件当事人自愿 无法定禁止条件达到法定婚龄1、婚姻关系的形成条件一夫一妻 2、结婚

2、的法定禁止条件(1)不适于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一,直系血亲第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不适于结婚的疾病如,不适合结婚的精神病,未治愈的麻风病等3、婚姻的效力状态 (1)有效婚姻 (2)无效婚姻 a、重婚的婚姻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 尚未治愈的 d、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 女20) (3)可撤销的婚姻 胁迫结婚;一年的撤销权 期间 (4)无效婚姻的补正 原本无效的婚姻,从满足结婚的实质 要件时开始成为有效婚姻。例题:( )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A. 结婚登记B. 结婚双方当事人自愿C.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D. 禁止患有一定疾

3、病的人结婚【答案】A【解析】 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同时也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无效婚姻的补正之案例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 乙的真实年龄办 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 未达到法定婚龄为 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 未达到法定婚龄为 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 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答案:B婚姻效力之案例(一) 刘先生与

4、赵女士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 婚登记。登记机关经过审查 ,认为 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予以登记,但未领到结婚证。 在领到结婚证前刘先生在事故中不幸去世。留下的遗产包括房产、和田玉、名人字画以及现金等共计约 5300余万元。 赵女士是否可以继承刘先生的上述遗产 ?答案:可以。 以结婚登记为 准。 结婚证只是证明权利存在的证书 而已。补充:结婚的另一种理解婚姻成立男女双方同意缔结 婚姻关系协议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例题:( )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A. 结婚登记B. 结婚双方当事人自愿C.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D. 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答案】A【解析】 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

5、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同时也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例题:下列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有:( )A. 甲男和乙女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B. 甲男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C. 甲男乙女是表兄妹而结婚D. 乙女因受家庭强迫与甲男结婚【答案】D【解析】我国法律上的结婚条件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一方对另一方强迫或任何第三人干涉,均达法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均无配偶。但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患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D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例题:( )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真实意思,因受他方或第

6、三者胁迫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合的违法婚姻。A. 事实婚姻C. 可撤销的婚姻B. 无效婚姻D. 重复婚姻【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可撤销婚姻的定义。可撤销的婚姻 胁迫的要件 故意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行为胁迫人须有威胁被胁迫人的行为,并达到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 违法性包括目的非法和手段非法 因果关系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 与胁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撤销权的行使 : 1年内婚姻效力之案例(二) 王女士和常先生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 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后来,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分居期间,王女士的父亲去世,王女士

7、依照法定继承取得5000万元遗产 。 王女士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前,告知王女士补办结 婚登记,王女士在规定的时间 内并未补办登记手续。 常先生是否可以分割5000万元遗产 ?答案:不可以。 两人未经登记形成合法夫妻关系。 该5000万元为王女士的个人财产 。4、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1)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 (2)如果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的,则视为 同居关系,当事人之间无相互扶养之义务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 之案例 2001年9月两人订婚,这时 男方发现 女方走路不灵活,女方说脚崴了。 2002年2月两人结婚,婚后一个月,女的腿疼上医院检查,发现 是继椎间盘 突出,2003年医

8、院为其做了手术,但效果不理想,女方下肢瘫痪 。 此时,男方外出筹集资金,女方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娘家照顾,2004年12月女方生下一女,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在外打工的男方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结婚证系伪造之案例 李某(女)与张某(男)1998年结婚,后来感情出现问 题,2005年11月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称夫妻感情破裂 ,要求离婚,张某坚决不离。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 两人的结婚证是假的,原来当时二 人结婚时,因李某工作单位太忙,抽不出时间 回老家领 结婚证,于是张某一人回老家民政部门办 理结婚证,但 是遭到了民政部门的拒绝。 后有朋友和张某说他有关系,于是张某花了4000块钱领 到了“结婚

9、证”,但是这个结婚证根本没有在民政部门 备案,系伪造的 两人对这 一情况都不知所措。5、同居期间的财产该 如何分割? (1)一般恋爱同居关系 能证明为一方财产 的,归该 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 理 。 (2)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关系 按照一般同居关系来处理。 (3)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 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5条) 婚姻效力之案例(三)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

10、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 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答案B如果在结婚登记后,乙女的父亲曾赠与 乙女1000万元作为嫁妆,该1000万元应 当如何处理?答案:归乙女单独所有。婚姻关系特殊形态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结合事实婚姻无 配 偶1994年2月1日后,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结婚登 记,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非法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有配偶婚姻成立的时间点证书效力 特殊婚事实婚 概念同登记婚 94年2月1日前94年2月1日后 补办94年2月1日后 未补办非婚同居 财产 (一般共有、个人财产)(

11、二)家庭成员之二-子女1、子女的范围 (1)婚生子女 (2)非婚生子女 (3)合法收养子女 (4)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子女的主要义务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义务 之案例(一) 肖某6岁时 ,父亲去世。3年后母亲与王某再婚,肖某也 随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后来母亲和继父又生一个男孩 ,此后家庭生活的非常美满和谐。 6年后母亲和继父离婚,肖某同母亲生活,弟弟同王某 生活,当时肖某14岁。 30年后,肖某的弟弟出车祸 去世,王某孤独一人,没有 经济 来源,要求肖某对自己施行赡养义务 。 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是否要赡养继父?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肖某的母亲结婚后一 直与肖某

12、生活在一起,并且与董某一起承担了肖 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王某与肖某共同生 活长达六年,双方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根据 我国法律规定王、肖两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 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规定,虽然现 在王、董两人已经离婚,但是这并不影响双方之 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肖某 应履行赡养王某的义务,肖某每月支付王某赡养 费800元。子女赡养义务 之案例(二) 父亲一月有数千的工资,自己做生意借银行钱,后亏本到期无法偿还 ,儿女不肯借钱。 父亲走投无路,一纸诉 状状告儿女给父亲赡 养费。 儿女应该给 父亲赡 养费吗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 或生活

13、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款规定主要是指子女不履行经济上的赡养义务,依 法享有赡养权利的父母,有向子女请求付给赡养费的 权利。本款所指的享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权利的父母是“无 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排除了有劳动能力或生 活非困难的父母享有索要赡养费的请求权。对有劳动 能力或生活非常困难的父母,子女应重点履行精神上 的、生活上、感情上的扶助义务。(三)家庭成员之三-父母父母对子女的主要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2、成年子女无劳动 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 人承担侵权责 任。

14、监护 人尽到监护责 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 任。(侵权责 任法第32条1款)例题:父母对子女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料, 不包括子女的 ( )。 A. 生活费B. 教育费C. 医疗费 D. 购房费【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抚养的相关知识案例(一) 念小学二年级的小明,在学校踢伤同学小军,学校老师陈某没有拦住。案例(二) 成年患病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答案:没有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父母仍有抚养义务。(四)家庭成员之四-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具体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 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义务 (需要给付抚养费)。 2、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无劳动 能力而且生活困难 的兄弟姐妹,应给 与经济 上的帮助。(五)家庭成员之五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负法定扶养义务 的条件 1、父母双方已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抚养能力;或父母双方均无抚养能力 2、孙子女未成年,需要抚养的 3、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是否有赡养祖父母的法定义务? 答案: 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2、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 28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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