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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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讲义2举办这次学习班的目的o 1、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o 2、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 o 3、贯彻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o 4、依法保护放射从业人员健康和福利待遇 o 5、建立健全全市放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o 6、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保护病人健康3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和防护条例1、监督权的定位: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 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 ,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 督管理。 42、许可分离的法定性

2、:第八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 许可申请。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 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 构许可。 53、环保部门许可的条件o (一)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 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 术人员; o (二)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 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o (三)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 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 o (四)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 急

3、措施;64、卫生部门许可的条件o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o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 配套设施; o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 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o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 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 可行的处理方案; o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5、安全和防护第二十八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 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 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 格的,不得上岗。 8安全和

4、防护(续)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 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 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 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 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6、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 职责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107、特别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 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造成的职业病的 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11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46号) 放射诊疗

5、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卫 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 高强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121、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 作的医疗机构。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 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132、监督管理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 督管理。 143、卫生许可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 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 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 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 辐射机构许

6、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 许可)。 154、人员要求(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o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 师; o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o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o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16人员要求(续)(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o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 学医师; o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o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17人员要求(续)(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7、o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o 2、放射影像技师; o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18人员要求(续)(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 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195、设备要求第八条 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 列设备: o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 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o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 o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 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8、; o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 机等设备。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06、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o (一)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 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 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 个人剂量报警仪; o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 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 ;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o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 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17、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的要求

9、 o (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 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o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 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o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 射警告标志; o (四)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 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 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28、设置与审批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 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 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 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 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39、建设项目卫生

10、审查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 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 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 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 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410、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 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 验收: o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o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o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o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511、申请卫生许可的资料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

11、应当提交 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 申请: o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o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 准书(复印件); o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 o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o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612、许可登记o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 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 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 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o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 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河南省卫生厅 赵

12、连洲2713、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o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许可证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 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 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814、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变更o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 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 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 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 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 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2915、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注销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 诊疗许可,

13、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o (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o (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 o (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 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o (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一年以上的; o (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016、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 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o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o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 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o (三)

14、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 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o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o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 部门。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117、配备个人计量计 o第二十二条 放射诊疗工作 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 个人剂量计。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218、人员的培训、体检和建档o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 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 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 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319、对患者的保护o第二十五条

1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 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 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 ,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 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 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挫者 辐射对健康的影响。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4对患者的保护(续)o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o(一)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 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 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o(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 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 项目;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5对患者的保护(续)o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 或X射

16、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 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 部放射影像检查; o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 视检查; o (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 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 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620、医疗机构的职责o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 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定期 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 章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 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3721、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o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 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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