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及审计证据的关系-论文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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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及审计证据的关系 - 论文 关键字:审计 风险 浅析 关系 证据 重要性 在审计理论及审计实务中,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及审计证据是三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们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正确理解这三个概念,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 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 间的关系 重要性是审计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10 号审 计重要性对重要性的定义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 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可见,重要性实质上强调的是错 报与漏报的“程度” ,而

2、且这一“程度”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来考虑的。如果会计报 表中存在的错报或漏报能够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改变其原有的决策,则这种错报或漏报就是 重要的;反之,则是不重要的。实际上,重要性可以解释为可容忍错报或漏报的最高界限, 超过这个界限的错、漏报是不能容忍的,而低于这一界限的错、漏报是可以接受的。 审 计过程中必须运用重要性原则,其运用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对重要性的水 平做出初步评估,以确定拟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借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 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进行判断,以确定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借以保证审 计质量。就第一种情形来看,审计人员之所以要对重要性水平做出

3、初步判断,其目的就是 要确定审计证据的数量,因为重要性是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 重要性是一种可容忍错报或漏报的最高界限,因此,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低,说明可容 忍的错报或漏报程度越小,就要求执行越充分的审计程序,从而获取越多的审计证据;反 之,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高,说明可容忍的错报或漏报程度越大,则可执行有限的审计 程序,从而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就可以少些。 例如,为合理保证应收账款账户的错报或漏 报不超过 l 万元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比为了合理保证该账户错报或漏报不超过 2 万元所 需收集的审计证据要多。由此可见,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关系。 二、重要性与 审计风险之

4、间的关系 独立审计准则第 9 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 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 意见的可能性” 。可见,审计风险实质上强调的是会计报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对 审计意见的影响,由于审计测试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审计人员不可能将所审计报表中 所有的错报或漏报都审查出来,所以审计风险始终存在,但审计人员在审计测试过程中, 又总是希望通过执行合理必要的审计程序,尽可能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同时 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这就需要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审计中,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成相互作用的反向关系。首先,

5、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就越低; 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就越高。重要性是决定审计风险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审计人 员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水平的确定。如果审计人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较 低,则审计风险就会增加;所以审计人员必须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这 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额的大小,而且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来判断的。比如,一 般来说 4 万元的重要性水平比 2 万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如果重要性水平是 4 万元,则意味 着低于 4 万元的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与决策,审计人员仅仅需要 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高于 4 万元的错报或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

6、2 万元,则意味 着金额在 2 万元到 4 万元之间的错报或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 审计人员不仅需要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金额在 4 万元以上的错报或漏报,而且还要通过 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金额在 2 万元至 4 万元之间的错报或漏报。可见,重要性水平是 4 万元的审计风险比重要性水平是 2 万元的审计风险低。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审计风险水 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在对重要性水平进行初步判断时,应当考虑审 计风险这一因素。 独立审计准则第 10 号审计重要性第 ll 条就指出了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的重要因素,其中第 3 款就是考虑“

7、内部控制与 审计风险评估的结果” ,如果内部控制越差,评估的审计风险越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应 越低;反之,如果内部控制行之有效,审计风险综合评估水平较低,则重要性水平可以确 定得高一些。 由于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反向关系,所以重要性水平的 高低直接影响审计人员对其将要执行的审计程序的确定,进而影响审计工作效率和所面临 的审计风险。如前例,如果原本是 4 万元的错报或漏报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而审计人员将重要性水平评估为 2 万元,显然,重要性水平偏低,这样会使审计人员误认 为审计风险较高,为了降低较高的审计风险,就会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或追加审计程序, 而实际上没有必

8、要,只能是浪费时间和人力,降低了审计效率。相反,如果原本 2 万元的 错报或漏报 就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而审计人员却将重要性水平确定为 4 万元,重 要性水平偏高,这样会使审计人员误认为审计风险较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要比原本应当 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小,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必然导致错误的审计结论,其 结果是审计人员承受的审计风险增加。由此可见,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关系, 这种关系对审计人员将要执行的审计程序的时间、性质、范围有着直接影响,审计人员应 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三、审计风险与审 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由上所述,由于

9、重要性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关系,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 间也成反向关系,所以可以推定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成正向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审 计风险越高,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也就越多。根据这一关系,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其对 审计风险的评估,来确定审计证据的需要数量,以达到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要求。如果 审计人员初步估计的审计风险水平较高,说明审计对象较为复杂,审计的内容也较为广泛, 审计人员发表恰当审计意见的难度就大,失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时审计人员就要实施 越详细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便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反之,如果评估的审计风险水平较低,则审计人员只需要执行有限的审计程序,

10、收集较少 的审计证据。例如,被审计单位业务复杂,内部控制差,管理当局品行存在问题,财务状 况恶化,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等,均可认为面临着很高的审计风险,或者将审计风险 评估为高水平,审计人员都应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 5 号一一审 计证据第 7 条指出,审计人员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当考虑的因素第一个就是 审计风险,可见,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总之,重要性、审计风险、 审计证据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制约或影响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只要其中一个因素发生变 化,其他一个或两个因素必然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必须要把这 三个因素作为一个整体全面考虑,同时兼顾,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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