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监管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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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五处 李莹友友 谊谊 宾宾 馆馆 2012013 3年年3 3月月2323日日基金销售基金销售监管监管情况介绍情况介绍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基金销售业务的发展情况一提提 纲纲基金销售监管事项介绍二重点法规解读三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3(一)多元化基金销售格局初步形成(一)多元化基金销售格局初步形成 经过十年发展,基金销售领域形成了以商业银行销售 为主,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专业销售机构销售为辅 的销售格局。 从机构角度看,目前,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 有190家,其中

2、包括68家商业银行、97家证券公司和6 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19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网点 数量愈12万。 从人员角度看,目前有22.4万人员通过基金销售资格 考试。 将于2013年6月1日实施的新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将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准入机构类型放宽至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4 2011年基金销售总收入110亿 元。 商业银行占收入总额的90%以 上。 商业银行内部分化明显。中农 工建交招六大商业银行占全部 银行收入的94%,其中建行工行 超过银行收入的50%。建行首次 超过工行,基金销售收入排名 第一。 客户维护费逐

3、步上升。全部基 金尾随佣金水平为17%,其中新 基金达33%。 证券公司基金销售业务.集中度 明显低于商业银行。(二)商业银行是基金销售最主要的渠道(二)商业银行是基金销售最主要的渠道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5 行业整体电子商务业务发展迅速。各渠道网上交易业 务占比均逐年上升。工商银行基金销售50%以上是网银 交易,招商银行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0%。 借鉴海外市场经验,推动独立销售机构的发展,提升 基金销售的专业化水平。 突破基金销售的支付瓶颈,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搭建 新的支付通道,目前有包括银联电子、支付宝、财付 通等7家支付机构为基金销售提供支付服务。 基金销售

4、机构可以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 业务。经证监会备案,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到淘宝、当 当这些客流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销售网店。(三)(三)基金行业销售业务不断创新基金行业销售业务不断创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基金销售业务的发展情况一提提 纲纲基金销售监管事项介绍二重点法规解读三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基金法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信息 管理 平台内部 控制销售 适用 性基金 宣传 推介 材料基金 评价 业务销售 费用基金销售 结算资金销售办法 实施规定第三方电 子商务平 台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基金服务机 构管理办法7(一)基金销售法规体系 行业

5、协会自律文件:人员管理、执业守则、评 价业务、网上销售、反洗钱、投资人权益须知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8基金部:法规制定、监管统筹、市场基础 设施建设(如统一数据交换平台)。 行业协会:销售人员资格管理等。 派出机构:辖区基金销售机构的行政许 可、备案事项管理和日常现场检查。(二)基金销售监管体系(二)基金销售监管体系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9行政许可: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包括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证券投资 咨询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共八类 )。 许可实施主体:公司注册所在地派出机 构。 标

6、准清晰、电子化管理、标准统一、信息 公开。(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10 备案项目: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广告)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基金销售机构定期信息更新(每年一次)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基金销售提供服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重大事项变更 备案方式: 电子备案(FIRST系统)(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备案管理备案管理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网上备案系统网上备案系统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12

7、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 现场检查由基金部指导36家派出机构负 责。每3年检查一轮。方式包括明查与暗 访。 非现场监管:关注媒体、信访投诉、机构 网站等情况。(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日常监管日常监管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13 市场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交易便利性不足,投资人 和参与机构的通道成本较高。每个连接的环节中,为 多个网状结构。(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人基金销售 机构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托管银行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14 整体思

8、路:由网状变星状。 拓宽基金销售支付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参与基金销售支付业务。 统一基金销售数据交换平台: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搭建统一数据交换平台。(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三)基金销售重点监管事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基金销售业务的发展情况一提提 纲纲基金销售监管事项介绍二重点法规解读三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一)哪些机构可以从事销售业务?(一)哪些机构可以从事销售业务?基金法第56条规定,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 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

9、,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 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 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证 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54条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或者办理 基金销售相关业务,并向基金销售机构收取以基金交易(含开户) 为基础的相关佣金的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或 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 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办 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 已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名录在证监会网站上每月更新

10、。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二)哪些人员可以从事销售业务?(二)哪些人员可以从事销售业务?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 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 人员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 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人员的持续培训制 度,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的检查和监督。 如何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考试) 2、通过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即“证券

11、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一门 考试。(参协会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第四条)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三)基金管理人如何选择销售机构?(三)基金管理人如何选择销售机构?主要法规: 销售管理办法第62条 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销 售机构时应当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审慎调查,基金销售机构选择 销售基金产品应当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 考虑哪些因素? 销售管理办法第66条 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应 当由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书面销售协议,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销售费用分配的比例和方式; (二)基金持有人联系方式等客户资料的保存方式;

12、 (三)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 (四)反洗钱义务履行及责任划分; (五)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 未经签订书面销售协议,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四)基金销售有哪些费用?(四)基金销售有哪些费用? 主要法规: 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和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费用种类: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 转换费、客户服务费(尾随佣金) 、增值服务费 1. 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转换费是管 理人在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约定,销售机构因销 售活动向投资人收取。 2. 客户服务费(尾随佣金)是基金管理

13、人向销售机构支 付的佣金。 3. 增值服务费是销售机构因法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服务以 外的服务内容而向投资人收取的费用。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五)宣传推介材料(广告)管理(五)宣传推介材料(广告)管理(1 1) 主要法规: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和关于基金宣 传推介材料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2号) 管理方式:事后5个工作日备案 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 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 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中 国 证 券 监

14、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五)宣传推介材料(广告)管理(五)宣传推介材料(广告)管理(2 2) 什么材料纳入宣传推介材料管理? 销售管理办法第32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 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 、短信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

15、五)宣传推介材料(广告)管理(五)宣传推介材料(广告)管理(3 3) 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范围的解读:1. 向投资人发送的短信、电子邮件属宣传推介材料,向基金持有人发送的短信、电子邮件等属客户服务范围;2. 含有宣传推介基金内容的投资者教育材料属宣传推介材料;3. 公司品牌宣传、不含有宣传推介基金内容的投资者教育材料、公司网站宣传的内容不需要按照宣传推介材料的管理履行报备程序,但其内容不应与法规相冲突。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六)营销活动管理(六)营销活动管理(1 1) 基金法第57条 对基金募集所进行的宣传推介活动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本法 第七十八条所列行为。 基金法第78条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 为:(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 机构;(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CSRC(六)营销活动管理(六)营销活动管理(2 2) 销售管理办法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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