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夫妻个性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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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与夫妻个性解放马来平1(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山东济南 250100)摘要摘要 互联网促进了夫妻平等、推动了婚姻自由、扩大了性自由。在一定的意义上,它正在使夫妻个性解放在中国悄然发生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具有开启人类欲望闸门的性质,它在尽可能满足人类欲望的同时,又不断产生和重塑着人类的欲望。因此,其目标十分高远,欲使中国人在文明社会所应有的伦理原则的引导下,沿着回归人的原始本能和人的欲望各得其所的道路不断奔向夫妻个性解放的理想目标。互联网之所以能对夫妻个性解放产生影响,说到底是因为它引发了一场人类交往方式的革命。一定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负面影响。应对互联网负面影响的关键在于因势利导:通过建立健

2、全网络伦理和网络法律,不断改进、提高网络技术和网络管理,引导网民自觉预防和抵制互联网的消极影响,吸引网民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利用网络参与社会事务和提高自身素质上来。关键词关键词 互联网 夫妻个性解放革命 回归原始本能 交往方式的革命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和迅速普及,互联网正全面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休闲方式等;同时,随着互联网大规模地进入家庭和网民数量的急剧攀升,互联网以其虚拟、即时、隐蔽、互动和开放的特点对夫妻个性解放产生了巨大影响。正确认识这种影响及其实质,以及它所引发的有关理论问题,不仅对于当前我国的家庭伦理建设乃至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

3、对于一向关心科技与社会互动关系的科技哲学专业的学科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一、夫妻个性解放问题及其历史与现状(一)何谓夫妻个性解放九十年前,在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梁漱溟先生完成了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在这部“震古烁今之著作” (蒋方震语)中,他对民主的解读可谓一语中的。他说, “德先生”其实可以归结为九个字:个性伸展,社会性发达。“社会性发达”即是善于利用各种公共组织,共谋社会发展。那么,什么是“个性伸展”?在梁先生那里, “个性伸展”基本上和个性解放同义,主要含义有两层:“第一层便是公众的事大家都有参与做主的权;第二层便是个人的事大家都无过问的权。 ”2公共事务人人有权参与,私人的

4、事个人当家做主,这一解释言简意赅,切中要害。无疑,夫妻个性解放是人的个性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夫妻个性解放的含义也应大致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夫妻双方都有参与做主的权,这实际上就是夫妻平等;另一方面,夫妻任何一方个人的事,另一方乃至所有他人都无过问的权。在夫妻关系的范畴内,夫妻个人的事很多,但其荦荦大端有三:爱情、婚姻和性。这些事他人无权过问,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自己所应有的“爱”的自由、婚姻的自由和性的自由。当然,这些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有限度的;三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让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每一对夫妻生活得快乐和幸福。1作者简

5、介:马来平(1950- )男,山东巨野人,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科学社会学、中国近现代科技文化史。2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梁漱溟全集C第一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第 365 页。一些人对夫妻个性解放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夫妻个性解放是西方国家的提法,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而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又会造成人的身心疲惫、孤独和忧郁。所以,在他们看来,提倡夫妻个性解放不利于夫妻双方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家庭的和睦、稳定,进而会累及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西方社会人情淡薄、家庭动荡的严酷现实证明了这一点。对于这个问题不妨这样来看: 1、不可因为西

6、方社会夫妻个性解放出现的弊病而一笔抹杀夫妻个性解放的积极意义。夫妻个性解放的本意是尊 重和保护夫妻双方的本能、天赋秉性和正当欲望。夫妻双方个性的舒展将会使夫妻双方生活得更加舒心、快活和幸 福;同时也有利于夫妻双方个人潜能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2、不可因为西方社会夫妻个性解放出现的弊病而一厢情愿地断定,只有东方的传统家庭伦理才能够救治西方夫 妻个性解放的弊病。西方社会的弊病与东方伦理是否应当复兴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西方社会弊病 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既有其自身的主观因素,也有不可避免的某些客观因素。东方伦理对救治西方社会弊病 或许有用,但只是救治西方社会弊病的无数智慧中的一部分,

7、而且,这种智慧的地位和效果如何,是一个有待今后 实践予以检验的问题。在这里任何感情用事都是无济于事的。 因此,对于夫妻个性解放的正确态度或许是:既要大力推进夫妻个性解放,又要把握好夫妻个性解放的度;同 时也应适当注意吸收包括东方传统家庭伦理在内的人类传统文化中的一切优秀成分。具体说来,对于爱而言,每个人都有爱的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可以大胆去爱,只是不能“强人所爱”或把自己的爱强加于人。爱情应当是自愿的、相互的。不顾他人感受,片面强调单方面的爱,是与“爱的自由”的本意背道而驰的。对于婚姻而言,首先,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缺少爱情基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爱情的消失即是婚姻的死亡。

8、其次,婚姻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每个人都有结婚、不结婚、离婚和追求婚姻幸福的自由,同时对恋爱对象或配偶,以及父母、子女等所有家庭成员也负有不可推卸的伦理责任和义务。丢弃责任和义务的婚姻自由不是彻底的婚姻自由。对于性自由而言,它应当包含以下要点:(1)性欲是人的生理本能,天经地义;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性欲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2)性应以真诚的爱为前提,而不应是动物式的泄欲。文明的性自由与自由的爱是相统一的;(3) “与自由的爱相统一的性自由”不是不要忠贞,相反,它深藏着对爱的崇敬和执着,深藏着对爱情的忠贞;(4) “与自由的爱相统一的性自由”并没有降低对道德自律的要求。把性本能提升为“与自由的

9、爱相统一的性自由” ,已经包含了对道德的自觉意识和对个人自制力的较高要求。 (二)中国夫妻个性解放的历史与现状中国社会一向重视夫妻关系。 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 程氏易传说:“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 ”它们一致认为夫妻关系是家庭伦理乃至社会伦理的起点;儒家把夫妻关系赫然列为“三纲”之一则充分表明,传统伦理是把夫妻关系视为家庭伦理乃至社会伦理体系的核心部分的。中国流行数千年的封建伦理是一套相当发达和严密的观念、准则和制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都有不同的角色定位,而每一社会角色又都有不同的行为准则。其中最为根本的行为准则即是要求为臣、为子、

10、为妻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的“三纲” ,以及用“仁、义、礼、智、信”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五常” 。就夫妻关系而言,除了“夫为妻纲”外,还有“三从四德”和“男主外,女主内” “从一而终” “男女授受不亲” “万恶淫为首” ,以及包含“淫:乱族”等条款的所谓“七出”休妻规则等规范予以约束。由于封建伦理体系的目的在于维护封建专制,以统治者利益为最高利益,并极其重视家族利益,因此,尽管这套伦理体系中的许多内容闪烁着耀眼的光辉,但弊端也是严重的,其要害在于摧残和压抑人的个性。关于这一点,我们从陈独秀对“三纲”的尖锐批判中可略见一斑:“儒者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本原。君为臣

11、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格者,三纲之说为之也。缘此而生金科玉律之道德名词,曰忠、曰孝、曰节,皆非推已及人之主人道德,而为以已属人之奴隶道德也。 ”1也正基于此,陈独秀认为:“宗法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志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 ;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东洋民族社会中种种卑劣不法残酷衰微之象,皆以此四者为之因。 ”21陈独秀.一九一

12、六年A,陈独秀文章选编C,上,北京:三联书店,1984,10312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A,陈独秀文章选编C上,北京:三联书店,1984,98正是由于中国在夫妻个性解放问题上历史包袱十分沉重,因此,中国夫妻个性解放的道路比较曲折、漫长。尽管历代进步士人从不同侧面、在不同程度上为个性解放的呐喊不绝于耳,但直至 20 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先进知识分子高举“科学与民主”大旗,全面批判封建伦理,力倡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和恋爱自由,才终于使中国夫妻个性解放问题有了声势浩大的破冰之旅。客观地说,在夫妻个性解放方面,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突出贡献是从根本上瓦解了中国以家族为本位的夫妻伦理基础,使得中国的

13、夫妻伦理的天平开始向个人本位倾斜,即向以个人的自由、幸福和价值实现为最高目标的方向发展。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在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包括夫妻个性解放在内的中国人的个性解放有了较大发展。这主要表现为继承和巩固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否定以家族为本位的封建夫妻伦理的成果,并在夫妻生活中更全面、更深入地体现了平等、自由和民主的时代精神。不过,在以集体主义为导向的整个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框架下,夫妻个性解放领域还存在明显的“左”的思想倾向的干扰,以致于在有关个人与集体、个性与道德关系的处理上,以及在爱情的自由和性观念的开放等方面还有大量束缚人的个性的地方。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发

14、展和民主进程的加快,人们愈来愈认识到,夫妻个性解放是充分发挥和开发夫妻个人潜能与创造力的前提,是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关键,也是“人的解放”这一社会发展最高目标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说,不论对于个人、家庭,还是对于社会,促进夫妻个性解放都至关重要。因此,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在夫妻个性解放的问题上迈出新的步伐。二、互联网正在引发新一轮夫妻个性解放革命20 世纪末,中国开始进入互联网时代。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至 2008 年 6 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 2.53 亿(其中宽带网民数 2.14 亿;移动互联网渐成趋势,手机网民数量正在激增中) ,首次大幅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与

15、去年同期相比,中国网民人数增加了 9100 万,是历年来网民增长最多的一年,同比增长达到 56.2%。仅 2008 年上半年,中国网民数量净增量就达 4300 万人,预计今后数年内,年增长率将仍呈快速递增趋势。对于越来越多的人来说,互联网所营造的“网络社会”已经成为与现实世界交叉、互补的工作区、生活区、服务区、社交区和自由讨论区,其功能堪与现实世界相媲美。互联网正在对现实世界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其中就包括夫妻个性解放问题。互联网对夫妻个性解放的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但事实表明,互联网的正面影响是主要的,甚至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它正在使夫妻个性解放在中国悄然发生一场

16、革命。(一)促进了夫妻平等何谓夫妻平等?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尽一致。我认为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夫妻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其二,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其三,夫妻平等享有家务决策权。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对上述夫妻平等关系的实现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1、为夫妻双方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开辟了广阔道路近年来,公众通过网络参与社会事务的现象日益普遍。其一,中国政府正在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步伐,政府门户网站正在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据 CNNIC 调查,截至 2007 年底,访问过政府网站的人数已达网民总数的 25.4%。中国网络媒体正在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越来越多的公民习惯于通过网络发表政见,各地各级政府也也纷纷改变行政方式,关注网民意见并主动通过网络征集意见。其二,截至 2008 年 6 月底,网络新闻使用率达 81.5%,用户规模达到 2.06 亿人,网络新闻阅读率比 2007 年 12 月增加了 8.8 个百分点,在网络应用中超过网络娱乐,排名跃升至第二位,互联网已经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主流媒体。其三,花样翻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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