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研讨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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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 企业纳税应对策略第一章 概述一、试点二、改征三、结构性减税时间试点前试点后 税种营业税增值税税目1.交通运输业1.交通运输业2.转让无形资产 (部分)2.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 -物流辅助 -有形动产租赁 -鉴证咨询3.服务业(部分)企业,您准备好了吗? 1.自身经营范围的评估; 2.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 3.财务核算方式的改变; 4.发票的领购、开具、申报的改变; 5.上下游供应链的影响; 6.可能带来的潜在的发展机遇等。非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与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章 “营改增”主

2、要政策分析相关法规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110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1】111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 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税【 2011】132号)5.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3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

3、增值税试点地区适 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3号公告)7.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1年65号公告)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6号公告)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4号公告)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 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 第77号公告)1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管 理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

4、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 告2011年第3号 )12.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过渡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13.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14.关于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发票管理 相关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 局公告2012年第2号)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服务 三、税率和征收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六、税收减免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财税【2011

5、】11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 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 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 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 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提示:纳税人身份转变,对从事现代服务 业等相关行业的企业,您需要审核自身的经 营业务是否属于试点应税服务的范围,进而 进一步判断此次改革对您可能造成的影响。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税负降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自行使用增值税 专用发票,如对方索取,需至税务机关代开 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企业 税负是否增加具有不确定性,但可以开具增 值税专

6、用发票,受到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的广泛欢迎。例2-1上海锦城会展服务公司,2011年12月经主 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试点应税服务范围,截 止2011年11月30日,公司连续12个月的营 业额505万元。公司是否必须进行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认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3号公告第一条第四款 以上所称的应税服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 指符合公告规定的不含税销售额。对于连 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涉及缴纳营业税的 ,不含税销售额按下列公式确定:不含税销售额=营业额全额(13%)。承上例 不含税销售额=505/(1+3%)=490.290 正常申报纳税,应退税额为0,但是有免抵数。第二种 应纳税额当期

7、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的“期末留抵税额”。分析:原理与出口生产企业适用办法形式接近( 参见国税发【2002】11号)。例5-1华远航运公司(注册地上海)2012年3月远洋运输收入1000 万元,支付湖北长江船运公司联运价款175万元,购入运输 配件、动力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80万元,增值税13.6万 元,融资租赁船舶,租赁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万元 ,增值税34万元。免税 1000万元销项税额 0元抵税 进项税额=13.6+175*7%=25.85万免抵退税=(1000-175)*11%=90.75万留抵=0-25

8、.85=-25.85万元免抵税额=90.75-25.85=64.9万元应退税额25.85万(三)退免税具体程序1.出口退免税认定第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服务出口退( 免)税认定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 将其计税方法调整为免抵退税办法。分析:如原仅为货物贸易免退法出口,如 增加设计或研发服务出口,统一改为免抵 退法。(三)退免税具体程序1.出口退免税认定第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服务出口退( 免)税认定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 将其计税方法调整为免抵退税办法。分析:如原仅为货物贸易免退法出口,如 增加设计或研发服务

9、出口,统一改为免抵 退法。1.出口退免税认定所需资料(1)银行开户许可证;(2)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 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 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 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提供的零税率 应税服务,如发生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前,在办理出口退( 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申报免抵退税。 二、免税1.在境外财税【2011】13

10、1号第四条第一第四款+第五款 四、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 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 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例5-2 上海锦城会展服务公司2012年1月境内举办 会展收入35万元,同月,公司在香港举办 会展从境内客户收入20万元,从境外客户 收入38万元。 问题:如会展地点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 如出口加工区、洋山保税港区是否属于境

11、 外) 二、免税 2.向境外提供财税【2011】131号第四条第六款 (六)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 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 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 询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 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 务。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例5-3 上海东科软件公司为2012年2月日本田中株 式会社(非境内注册)提供离岸服务外包 的软件流程外包(BPO)服务,收入折合人 民币600万元

12、。 分析:600万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税,同时 该收入国内耗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例外1.零税率的例外 财税【2011】131号第一条第三款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 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2.免税的例外财税【2011】131号第二条第六款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 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 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 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 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提问与讨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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