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精辟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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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精辟解读 及企业应对策略技巧分享 主讲嘉宾钟永棣 梁伟权(华南地区劳动法实战派代表)- 嘉宾介绍:钟永棣n劳动仲裁员、华南地区劳动法实战派代表 之一;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通过律师资格 考试。n现任“南方劳动关系在线”合伙人、首席顾 问。n兼任南方都市报、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广州劳动学会、柏明顿人力资源机构、中 国招聘热线等高级顾问/讲师,人力资源 等相关杂志、媒体撰稿人。n曾任广州市劳动仲裁系统资深仲裁员、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共青团广州青年人才服务中心特聘顾问/讲师、智联易才 人力资源集团华南区首席劳动法顾问。 n实战经验: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代理劳动争议近

2、 400 宗;主讲劳动关系管理类公开课/内训近300 场次,受训 人数多达2万人;主办劳动关系管理项目近100个。- - 课程背景n2008年9月18日,万众瞩目、期待已久的劳 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终于面世!然而实施条例 并没有给广大用人单位带来莫大的惊喜!实 施条例就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敏感问题作出了明 确规定,但是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风险却有增无 减!为什么?n如何深入、正确地学习、研究实施条例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劳动合同法全面预防与化 解劳动用工风险,将是广大HR人士的当务之急和 重中之重! - - 课程特色n对于实施条例已明确的问题,我们只作简 要的分析讲解;我们将重点研究、分享实施条 例仍没有

3、明确的且属于广大HR人士在实务操作 上的重点疑难问题! 课程目的 了解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劳动用工风险 ; 形成预测劳动用工风险的思维方式; 掌握应对相关风险的知识与技能; 最终达到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和提升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综合水平的效果!- - 案例1n2008年1月王某入职广州某公司,月薪15000元 。7月上旬,公司发现王某提交的学历证书是伪造 的,便依据内部制度“虚假应聘将立即解雇”书面 辞退王某。后王某申请仲裁。结果公司败诉,被 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最终赔偿王某共45000 元!n请分析,可能导致该公司败诉的原因有哪些? - - 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n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及其

4、配套流程文书表格;n具备完善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n管理者养成预测劳动争议的思维习惯;n管理者掌握预防与化解劳动争议的知识与技能 。- - 一、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到底与谁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被 告主体及法律责任如何确定?n实施条例第4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 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 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n民诉法意见第40条:-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包括:(1)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n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78

5、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 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 二、如何杜绝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n在面试登记表上告知,履行通知义务;n对于非常值得单位录用的人才;n对于一般人员;不签订的不能报到上岗;n对于入职后流动较大的岗位;n入职后1个月即将到期的时候签订的风险;n登记签订的情况,检查到期者,审查是否续签 ;n对聘用停薪留职或待岗的人员的注意事项。- - 三、如何举证合同文本合法合理及劳动者拒签案例2:2008年9月1日小王入职A公司。9月25日上 午部门经理告知小王,10点半到会议室签订劳动合同。会 议室里,只有劳资专员小李在场,她要求小王现场签订合 同,小王看完

6、合同范本后提出异议,小李解释说这是公司 统一的范本,想继续留下就尽快签订。小王转身即走。n当日下午,小王接到部门经理转来的辞退通知:“小王 ,因你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决定与你终止劳动关系 ,即日生效,请你在今天办妥离职手续。”n小王在回执上签收时写道“本人收到本通知,但对辞退 理由有异议,保留意见。” 1、小王会以什么理由申请仲裁,以保证很有把握胜诉? 2、作为公司代表,你如何应诉? 3、公司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妥当,导致很可能败诉? - - 四、当中的“应当”到底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权利”还 是“强制性义务”?案例3:2007年小张入职某私营公司,双方一直未 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9月23日

7、,小张申请仲裁,请求仲 裁委责令该公司立即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并支付小张经济 补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n小张认为,本人曾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不予 理会;现在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 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这是强制性规定,本人坚决不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该公司应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并支付本人经济补 偿。n你觉得小张的观点对吗? - - 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后 ,是否也需要支付2倍的工资? n实施条例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8、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 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 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 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n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 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 六、如何合法降低劳动者平均工资总额,以减少经 济补偿及赔偿金的支出?n薪酬体系 现金比例 其他福利n少加班 补休 减少加班费n加班费的计算基数n补贴费用 发票报销- - 七、集团或系统内部之间调动,其前后工龄是否必 然承接?劳务

9、派遣能否规避工龄承接问题?n实施条例第10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 安排到新-工作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 新-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新用 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工作年限时,不再 计算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n分析:在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但在适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时-n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 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

10、者签订合 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 八、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规避 n实施条例第11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 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 定执行。n劳动合同法第18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 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

11、,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 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 国家有关规定。 - - n关于解释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 三十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五、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 标准问题 (一)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不一 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 动报酬最低标准。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 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 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 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12、 - 分析与应对1、劳动合同法:在出现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情形时,单位必须无条件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如,劳动者在 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只要提出订立合同的,单位 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首次期限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半年,适当提高录用条 件和绩效要求;二次合同为3-5年比较合适(结合员工的 职业规划、岗位内容考虑)。 3、以一定的福利条件等为由引导劳动者- 4、实施条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意味着双方事先可在劳动合同中 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1-2年即可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 九、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相关标准发 生冲突时,如何巧妙地规避?n实施条例第14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 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 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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