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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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调查福建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调查2010-06-09 | 编辑:管理员 | 【大 中 小】 2009 年 12 月起,福建省在晋安区、荔城区、晋江市、海沧区、上杭县、大田县、福鼎市、武夷山市、龙海市等 9 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为了解各试点县实施情况,总队深入各地开展调研。调查表明:新农保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新农保制度设计仍有待完善。一、各试点县实施情况及参保意愿一、各试点县实施情况及参保意愿(一)各地具体实施政策差异较大各地具体实施政策差异较大目前,各地均已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但在缴费标准、养老金补贴标准、缴费财政补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厦门市、区两级政府将参保个人缴费补贴由原省定的每人每年 30 元提高到 45 元。海沧区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将对 60 岁以上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 55 元提高到 200 元。荔城区考虑农民缴费能力,灵活设置缴费档次,在省定 100-1200 元 12 个档次基础上,增加 1200 元以上的缴费档次,不设上限。晋安区对选择缴费标准100-300 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30 元;选择缴费标准 400-1200 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 5 元,最高补贴标准为每

3、人每年 75 元,积极引导农民参保缴费。一些村财收入比较好的村集体为鼓励村民参保,对参保村民给予补助。如晋安区前屿村给予每个参保村民 100 元的补助。武夷山市南源岭村、仙店村、公馆村则由村集体按最低 100 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部代缴,若提高缴费档次农民自行补交差额。而财力薄弱的县市,无力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额外补助。(二)年满(二)年满 6060 周岁老人已基本领取基础养老金周岁老人已基本领取基础养老金春节前后,各试点县市已陆续向年满 60 周岁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老人们觉得内心很温暖和满足。不少家庭特别是有老人的家庭对此十分欢迎,觉得新农保是项惠民的好政策。基础养老金的按时发放,对新农保起到

4、很好的宣传和促进作用,为新农保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的老人还积极督促子女办理新农保。目前各试点县市年满 60 周岁老人(除部分身份无法确认)基本上都已领到基础养老金。(三)农民参保从众心理较普遍(三)农民参保从众心理较普遍多数农民对新农保理解仅停留在知晓层面,对具体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及计发标准等规定一知半解,因此农民参保时从众心理现象较为普遍。莆田溪白村和金山村,农民多数对政策都不是很了解,在是否参保及选择缴费档次等方面,往往随大流,并未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其他试点地区也存在着“村民看村干部”的现象。(四)不同年龄段农民的参保意愿差异较大(四)不同年龄段农民的参保意愿差异较大各个

5、年龄段农民参保积极性存在明显差异,40 周岁以上农民积极性比较高,而 40 周岁以下青壮年农民参保积极性较低。主要原因:一是 40-59 周岁农民生活压力大,深刻体会到养老保障的重要性;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规定:“年满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40 周岁以上农民必须参保以保证其父母能享有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不用缴费很长的时间即可享有养老金,所以参保积极性较高。二是 40 周岁以下农民或外出打工或自己创业,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他们认为自己离享受养老金的年龄还太遥远,既然新农保要求累计缴费为 15 年,那就等到了

6、 45 周岁时再参保也不迟,而且这期间,外出到企业务工,也有可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明显高于新农保。据调查,在晋安区前屿村、黄土岗村、宦溪村、过仑村,40-59 周岁农民拟参保率约为七成,16-40 周岁农民拟参保率仅有三成左右。武夷山市小浆村 40-59周岁农民拟参保率约为 70%,16-40 周岁农民拟参保率约为 40%。(五)外出务工人员拟参保率较低外出务工人员拟参保率较低外出务工人员因常年在外,对新农保政策不甚了解,家里父母通常对其是否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情况不了解,无法做出参保决定;由于新农保试点范围较小且向异地迁移存在问题及困难,影响外出务工人员的参保缴费;还

7、有部分是举家外出难以取得联系,因此外出务工人员拟参保率相对较低。福鼎市管阳村、敏灶村,外出务工人员拟参保率约为 50%;武夷山兴田村、小浆村外出务工人员拟参保率仅为 30%左右。(六)多数农民倾向选择较低缴费档次多数农民倾向选择较低缴费档次荔城区溪白村及金山村,拟选择 100-200 元缴费档次的农民占拟参保农民总数约六成;500 元以上的仅占一成。大田内洋村选择 100-200 元缴费档次比重约占六成。晋安区采取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 5 元,但这对吸引农民多缴费的作用不大,前屿村、黄土岗村、宦溪村及过仑村,在拟参保人群中,选择缴费标准为 100 元的占到八成。二、新农保试点工作存在的困

8、难及问题二、新农保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一)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知晓率高,但具体理解不到位(一)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知晓率高,但具体理解不到位各地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农保,农民对此知晓率较高,但多数农民都只是停留在表面,对参保缴费、不同缴费档次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标准等规定都不甚了解。据对海沧区东孚镇贞岱村和寨后村 20名农民调查,当被问及“是否听说新农保政策”,所有农民都表示听说过;但当被问及“是否知道新农保详细政策”,有 13 名农民表示对新农保政策的具体规定还不清楚,占调查总数的 65%。在大田内洋村、桃新村、莆田溪白村及金山村调研过程中,也发现当地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一

9、知半解,影响了农民的参保。(二)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仍存疑虑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仍存疑虑与之前国家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相比,被调查农民普遍认为新农保更加优惠,是一项惠民政策,但个别青壮年农民认为,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参保缴费,等到 60 岁后才有回报,时间跨度较大,对新农保政策延续性表示担忧,担心期间政策有变化,自身利益受损,影响到农民参保积极性。上杭县饶坊村,有村民反映自己 25 周岁时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且新老农保之间条款和收益存在差异,因此担心政策难以保持长期不变。(三)基层工作量大,部分人员身份无法确认基层工作量大,部分人员身份无法确认新农保工作包括宣传、60 周岁以

10、上老人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查和发放、符合条件农民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整理业务档案等方面,涉及人员多、时间紧、工作量大。部分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主要是:一是部分人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二是举家外出;难以取得联系;三是近期行政村改为社区,农民身份无法确认。福鼎市桐城街道的流美社区是村委会改为社区,当地居民纷纷要求参加新农保,特别是该社区年满 60 周岁的居民强烈要求享受基础养老金,但由于户籍已变更,单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已无法确认其农民身份,不予参保。四是外地人员迁入。福鼎市龙华社区有 40 多户来自浙江泰顺的农民,其农民身份目前无法得到确认。上述情况加大工作的难度,影响到农民参保缴费。(四)部分地

11、方基层网络不够健全(四)部分地方基层网络不够健全一是任务与工作人员的矛盾。各地基本都已建立县(市、区)、镇经办、村级协办的新农保经办机构,并借用金融机构网络对新农保进行缴费及养老金发放。但一些地方并未增加人员配置。如晋安区宦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与镇民政所合署办公,仅 3 位工作人员,难以应对全镇 8000 多名农民的新农保业务。二是农村经办金融网点分布不均匀,不方便持卡缴费、领取。如宦溪镇,整个镇区没有一所农业银行办理网点,要缴费或领取保险,需花 30 分钟至 2 个小时不等的时间乘车到城区农行网点、之后再排队办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镇区虽有一所农村信用社网点,也可以办理新农保跨行业务,但要收跨

12、行代理费,而且还不能打印新农保个人账户明细表。此外养老金发放涉及人员多、金额小,相关金融机构工作量大且繁琐。荔城区被调查老人反映,有些基层储蓄所柜台工作人员对老人领取养老金互相推诿,服务态度较差。(五)年底前参保率达(五)年底前参保率达 90%90%有难度有难度受新农保投资周期长收益低、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参差不齐、年轻人参保意愿不强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反映要在年底之前参保率达 90%有很大难度,但相信随着农民对政策理解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参保并受益农民所起的示范作用,参保率将逐步提高。目前晋江许厝村拟参保率约为 55%;武夷山兴田村拟参保率约为 76%,小浆村拟参保率约为 70%;大田桃新村拟

13、参保率约为 80%。三、基层对新农保政策的主要反映三、基层对新农保政策的主要反映(一)捆绑缴费将使部分(一)捆绑缴费将使部分 6060 周岁以上老人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周岁以上老人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老人要享受到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其适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都必须参保缴费,否则不能享受。目前,农村 60周岁以上老人大都有多个子女,子女们分别组成不同的家庭、生活水平存在差异,老人往往生活在某一子女家庭中,要使老人所有适合参保条

14、件的子女都参保缴费存在很大困难。据上杭县五峰村一村民反映,目前生活较为困难,今年内难以参保,这就影响其父母享受到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另一村民反映自己未与其父母生活在一起,且老人拿到的养老金不能补贴家用,因此自已全家没有必要参保。(二)保障水平偏低(二)保障水平偏低现行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 1000 元确定(即每人每月保障标准 83 元)。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为 55 元/人.月。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及物价上涨,生活消费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 年至2009 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平均增长 11.1%,2009 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417.98 元

15、/月,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556.68 元/月,基础养老金仅占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3.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仅为 9.9%。新农保同城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其他保障制度相比,保障水平明显偏低,影响到农民参保积极性。如厦门市城镇职工保险养老金一般一年 1.5万元左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一般一年 9000 元左右,而参加新农保选择缴费档次 1200 元/年,缴费 15 年,到年满 60 周岁,每月养老金也仅约为 496元(海沧区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 200 元,缴费补贴每人每年 45 元),全年合计为 5952 元,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6、。(三)政策激励不明显造成农民倾向选择低缴费档次政策激励不明显造成农民倾向选择低缴费档次试点初期新农保实施意见规定,缴费档次分为 100-1200 元 12 个档次,农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农民反映,不论选择那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 30 元,60 周岁以后基础养老金也都是每人每年 55 元,因而多数农民认为选择较低缴费档次更加合算。针对这一情况,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原有参保缴费补贴办法,规定选择缴费档次 100 元,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 30 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 5 元;选择缴费档次 500-1200 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50 元。但从晋安区之前实施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 元的情况看,激励效果不明显。(四)新农保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政策仍未明确,影响农民参保积极(四)新农保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政策仍未明确,影响农民参保积极性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很多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对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转换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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