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中的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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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经济论经济法中的社会利益法中的社会利益摘摘 要要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利益价值的内核及其社会本位性的集中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出现也决定了经济法的诞生。社会公共利益是以社会整体作为利益承受主体的新型利益形态,它不同于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本文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表现、经济法中整体公共利益观念的形成以及经济法如何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保护等方面予以阐述。AbstractAs a safeguard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emerging legal departments, economic law to

2、 the social public interest as its value core and the social standard of the concentrated embodiment of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and the economic law was born. The public interests of the society is based on the whole society is the benefit under the main body of the new interest morphology, it is d

3、ifferent from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the individual benefit has a complicated relationship. This article from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the economic law and public interest, economic law in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the concept of public interests as well as the 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4、law on the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protection and other aspects elaborated.【 【关关键词键词】 】:经济法 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机制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利益价值的内核及其社会本位2性的集中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出现也决定了经济法的诞生。经济法具有公共利益本位性。它这种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作为法律的核心精神,构成了经济法有别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门法的一种特质。任何部门法都将保护和实现一定的利益作为自己的目标,所有部门法都有自己的法益目标,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则是经济法的法益目标。1 经济经济法的整体社会公共利益法的整体社会公共

5、利益观观念念经济法社会性的凸显,既是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也是法律自身不断分化和完善的结果。民法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己任,注重保护私人的利益,具有私人性;商法以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为已任,注重维护商人的营利,具有营利性。显然民法和商法囿于自身的调整对象、调整机制和法益目标,无法调整具有社会性的经济关系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新的法域来满足相应的法律调整需求。事实上,实践却证明了追求自己利益的人们大多并不能自发的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相反的,往往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污染环境、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串通定价等等。 “看不见的手”也无法解决宏观经济领域的问题。无

6、论是作为私法一般法的民法还是作为私法特殊部分的商法,都只能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并无力顾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国家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对经济生活加以干预,在充分尊重私人利益的基础上,致力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并由此产生了不同于民法、商法的法域,这就是经济法产生的动因及其社会性的根源。经济法作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利益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对经济法的解读便应首先从它的社会整体利益观开始。经济法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思想3基础,旗帜鲜明地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是完完全全的社会本位法。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社会整体利益不是国家利益的体现,

7、还包括了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利益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联系。 ”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必然代表统治阶级统治集团的利益,而不可能代表全社会的利益,并且国家作为一个会异化的权力机器,利益有自己的特殊性,不仅不等于社会整体利益,反而有时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经济法一方面解决“市场失灵”,限制个人利益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解决“政府失灵”,限制国家利益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不是国家利益的同一体,更不是个体利益的对立面。社会利益是涉及文明社会的社会生活并以这种生活的名义提出的要求或愿望,包括一般安全利益、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保护道德的利益、保护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利益以及

8、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方面的利益,这就充分体现了社会整体利益对个体利益的包容。 “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有区别、有矛盾、但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二、二、经济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的体法的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现( (1)、)、经济经济法的基本原法的基本原则对则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现经济法是典型的、自觉的社会责任本位法,它站在社会整体的角度,通过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维护竞争秩序、协调社会再分配等,将本行为纳入社会经济的总体目标和运行秩序之中的法,以使经济自由与秩序、经济效率与公平、经济民主与集中在社会整体这一宏观层次上达到统一。因此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平衡协调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责权

9、利相统一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即经济法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平衡其相互利益关系,以引导、促进或强制个体目标和行为运行在4社会整体发展目标和运行秩序的轨道之上,从而达到经济总量的平衡、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秩序的和谐。公平的竞争应当是平等的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营造并维护一个平等、公平、统一、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使各市场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不但包括具体法律关系中的义务(职责),而且包括社会化的责任。这三种原则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本位,是内在统一的。2 、 、经济经济法具体内容法具体内容对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现1、

10、 、经济经济法将公共利益作法将公共利益作为优为优先保先保护护的的对对象象每个法律部门只能凸现一种利益作为其目标,并且结合其他利益构成一个利益结构。每个部门法有着各自的保护对象,例如民商法优先考虑保护个人利益。与其他部门法不同,经济法优先保护公共利益。在经济法的领域里,有时我们会遇到经济法给予违背经济规律的经济行为一定程度的保护和鼓励,这是因为这样的行为能促进公共利益的进步,可以保障人们生活和生存的基本权利,促进整体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经济经济法将社会整体作法将社会整体作为为自己的本位自己的本位首先强调对社会整体效率的促进。个体效率是一种个别的、微观的效率,而社会整体效率与之相反,是一种一般的、宏

11、观的效率。用长远的目光来看,个体效率与社会整体效率并不矛盾,对个体的眼前、局部效率的限制是为了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而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又可以使被限制的个体效率获得长远的发展。经济法是以社会整体效率为价值取向的。它其次侧重于社会整体秩序的维持。秩序“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经济经济法同法同时时也以社会整体秩序也以社会整体秩序为为价价值值取向取向5社会整体的秩序主要包括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相对稳定运行良好的国民经济宏观秩序。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要求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建立,这样就可以清除市场障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相对稳定运

12、行良好的国民经济宏观秩序要求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建立,这样就可以合理配置资源,从而促成国民经济稳定快速、产业结构健康合理和供求均衡的经济格局的形成,营造和保持符合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要求的宏观环境。经济法追求社会公平。经济法之所以追求社会公平仅仅是因为每个经济体是社会中的一员,这就使得他们有权享受公平的社会环境和为之带来的好处和机会。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平主要体现在国家投资经营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宏观调控法和竞争法中。比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通过加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来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保证在经济实力、资源和信息拥有量等方面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对称,从而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公平交易

13、权。宏观调控法通过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基于全社会利益的更高层次上的公平,也即常说的结果公平。三、三、经济经济法法对对于于维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社会公共利益的意义义经济法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旗帜鲜明地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是完完全全的社会本位法。( (1) )经济经济法法规规范了社会范了社会经济细经济细胞即企胞即企业业的社会地位和相关的的社会地位和相关的规规范范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主体。整个社会的生产与生活物质资料都要由企业提供。而且,现代社会生产分工细密,协作关系复杂。因此,作为社会经济细胞的企业的活动也不是“私人”的

14、事情了,而变成了社会性质的活动。不6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规范,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破坏整个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所以现代社会条件下,对经济细胞的企业实行国家调控是一种必要,同时也是一种必需。( (2) )经济经济法法规规范了社会范了社会经济组织经济组织之之间间的的竞竞争与争与协协作关系作关系社会化的生产离不开彼此的分工协作和竞争。这种与社会经济运行有关的协作和竞争绝不是社会组织“私人”的事情。这种协作是整个社会协作,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种竞争也应该是在统一游戏规则内的有序的、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竞争,而不能允许不正当竞争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破坏和损害。( (3) )经济经济法法规规范了国家使用范了

15、国家使用间间接手段接手段对经济对经济运行运行调调控的模式控的模式和方法和方法经济法的模式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控制经济运行的周期的态势,协调社会总体收入的平衡。( (4) )经济经济法法规规范了社会保障关系范了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是当今世界各国都很关注的国家大事。它一方面体现了社会进步的人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也是社会获得高质量、高水平劳动者的重要步骤和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社会经济的需要,国家也要对社会的劳动者实施有效保护。( (5) )经济经济法法规规范了涉外的范了涉外的经济经济关系关系当代社会国际经济一体化是一个总的发展趋势。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经济融入到了国际经济的大

16、循环中。这样,我国的经济与国际接轨为对外贸易、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等都需要进行有效的规范。三、三、经济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护机制机制所谓社会公共利益,是指我们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成员的共同利益,而不只是某个集团、部门或者单位的利益,更不可能是7某个个体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群众性和广泛性,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能够有利于公众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如果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这必将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给大家带来诸多的不便,同时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性。社会公共利益在自身的实现过程中,必不可少会存在着大量利益的冲突,这些利益冲突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最终实现,我们需要不断地去探寻机制来弥补这种利益主体的缺失所造成的不利状况。( (1) )传统传统的救的救济济途径途径对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救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救济显济显得明得明显显不足不足现代社会的经济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如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和消费者权益问题等等,这类行为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被害主体的分散性和侵害利益的扩散性。传统的那种个体诉讼对于这种现象明显缺乏有效的规范措施,只有依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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