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讲义包含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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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税收讲义企业税收讲义 一一 税收环境税收环境(一)(一) 、税负水平、税负水平媒体报道: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最近一些媒体又在争论福布斯“税收痛苦指数” ,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 福布斯杂志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全球税收痛苦指数的排名,而在近三次排名中,中国除了在 2007 年被排在第三外,其他两次都被排在了第二位,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法国在税收方面最“痛苦”的国家。1、我国单纯宏观税负并非很高,低于很多发达国家水平 ,但非税的各种费,如: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防洪保安金、残疾人保障基金,以及各有关部门名目繁多的收费相加后,作为企业、个人感觉税负沉重。 万税、万税、万万税2、税

2、负分布不均衡,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相对较 重。3、政策预算的透明度低,财政支出的结构和效益与公众希望 的理想状态还有距离,政府的铺张浪费和低效率让民众感到税款的使用不尽人意,由此认为税负重在情理之中。4、财政支出没有尊重民意,缺乏有效监督,所以纳税人对税负感受的痛苦程度如何,一是看税负到底高不高,二是看税款是否真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二) 、征收环境、征收环境1、 “高税率、轻处罚、松管理” ,向“低税率、重处罚、严管理”过渡。2、地区差别大,同一地区不同企业区别对待。 3、地方政政状况影响税务依法征收。(三)(三) 、经济环境、经济环境1、2011 年全国税收收入 9 万亿元,同

3、比增长 22.6%,财政收入首超 10 万亿元,2011 年 GDP 增速 9.2%。2012 年 16 月经济增长 7.8%,税收增长 9.8%。2、经济发展前景堪忧 以投资刺激为手段的经济发展不会长久 劳务成本提高,外资出逃,中国不再是有吸引力的市场 总结:经济增速放缓,将会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和税务检查、处罚力度,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四)税收的(四)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不可避免税目繁多,无孔不入 不可拖欠滞纳金,强制入库 不可逃避经济处罚,刑事

4、责任二、建安企业税收成本二、建安企业税收成本 主要税种介绍1 营业税:营业税: 计税依据:建安企业向对方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3% 新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5、 重点关注:重点关注: 1、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又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建安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是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是与发包方(或建设方,下同)签订了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凭据(如竣工结算报告)的当天; 三是与发包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其纳税义

6、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凭据(如竣工结算报告)的当天。 2、营业税的纳税地点:、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 6 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7、。 2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教育费附加税率: 分别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3%和 2%同时缴纳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11 年 2 月 1 日前地方教育附加为 1.5%)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税收政策的核心,是国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一种再分配形式 2、影响税负的关键: 合法的扣除项目 充分的享受税收优惠 合理的税收筹划 4 房产税:房产

8、税: 根据企业拥有的房产纳税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 临时房屋、工棚的房产税问题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8 号)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

9、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5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起征点提高(2011 年 9 月 1 日) 2、全员申报,收入 12 万元以上的申报 3、关于分包业务中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4、法定扣缴义务 6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根据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纳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据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7 印花税:印花税: 税率低、范围广、征管难、处罚重 8 增值税:增值税: 建筑企业单纯销售材料、设备等应缴纳增值税,销

10、售设备分为 2009 年购进与 2009 年后购进的。三、重点涉税政策、涉税风险及税收筹划三、重点涉税政策、涉税风险及税收筹划 (一)(一) 、营业税重点税收政策及税收筹划、营业税重点税收政策及税收筹划 阐述关于营业税税负问题、重复交税问题、政策混乱问题。 1、 材料、设备的营业税涉税事宜材料、设备的营业税涉税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政策 1:新实施细则 (第 52 号令)第十六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

11、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政策: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 号)第十三条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 、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政策 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安工程中材料与设备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湘地税发2

12、00368 号) 2、分包业务的涉税事宜、分包业务的涉税事宜 新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 540 号)第五条笫三款号)第五条笫三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营业额。 建安企业可以利用这条政策进行节税操作。建安企业可以利用这条政策进行节税操作。 、机械租赁分包 案例:建筑公司将机械租赁变为工程分包可节税 某建筑公司的土石方工程由拥有大型挖掘机、装卸机、运输的租赁公司完成施工

13、的,合同约定,租赁台班费总价为 300万元,另外加计租赁营业税金 15.8 万元,合同总价 315.8 万元。租赁公司已取得建筑工程资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将租赁合同改为土方工程分包合同建筑公司可以少交“土方分包工程”的营业税。租赁公司也可以通过由 5%的税率降到 3%的途径降低应纳税额。双方有利。 、劳务分包 国税函国税函2006493 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业税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劳务承包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 (新地税发200516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

14、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这条政策强调签订承包和分包合同。出包方可以用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或者转包人的“劳务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算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出包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劳务派遣与建筑劳务的区别劳务派遣与建筑劳务的区别 财税财税200316 号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

15、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问题解答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之一) (国税函(国税函1995第第 156 号)号)笫七问:对工程承包公司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按何税目征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民工工资问题民工工资问题 一、作企业工资支出,存在如下问题: 1、未签订聘用合同,未缴纳社保,严格意义上不符合工资成本列支要求 2、人员众多,不固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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