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6034881 上传时间:2018-06-2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35.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气、液体的防爆管理标准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活动中控制和减少发生危险易燃气、液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制定此管理标准。 第二条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易燃气、液体入库、出库、贮存和使用、及防爆管理的基本要求,以指导清除管路及设备中的易燃气体或液体的工作,本标准适用于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含有氢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中度燃油及干馏燃料管路系统的管理。第三条第三条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一) 、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二) 、 氢气使用安全技

2、术规程GB4962-1985第四条第四条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标准中的“易燃气、液体”指 GB13690-92 规定中的易燃液体和压缩气体中的易燃气体。(一) 、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61。如:汽油、酒精、煤油、柴油及润滑油等。(二) 、易燃气体:本类化学品指一氧化碳、乙炔、乙烷、乙烯、氢气、硫化氢、甲烷及丙烷等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 、清洗/吹洗:当系统中危险气体取代了空气,或空气取代了危险气体时,清洗/吹洗就是避免易燃性混合物形成

3、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求。其中的危险气体包括氢气、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安全储存、使用管理有潜在爆炸可能的易燃气、液体。清洗过程包括在交换的危险气体与空气之间加入惰性物质如氮气、二氧化碳等。第二章第二章 权限与职责权限与职责第五条第五条 标准负责人:由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节能环保高级主管担任。负责全面管理本制度,监督下属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第六条第六条 标准执行人:由下属单位责任部门经理担任。负责本标准的执行及收集对本标准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反馈意见。第七条第七条 相关部门负责人(一) 、所有参与包含易燃气体、蒸汽或液体的系统的运行或检修人员,要全面了解该标准。(二) 、负责将

4、标准中的问题报告给标准执行人。 第三章第三章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第八条第八条 系统设计或变更(一) 当设计、变更新系统或检查含有易燃性气体、蒸汽、液体的设备及管路时,必须保证提供充分可靠的途径来清洗及排出易燃气体。(二) 需要进行详尽的分析来确保所有可能存在的混合物的吹洗,运行部门工程师负责检测。(三) 设计者及指定工程师检查设计提议,在每个管段及设备的清洗与排放方面,应有资料来证明其结论。如果已经确认吹洗步骤是成功的,是切实可行的,则备用证明资料的结果可以作为吹洗程序的依据收编到运行规程中。(四) 如果通过分析证明冲洗是不适当的或不充分的,设计者就应进行更改以满足要求,生产运行部工程师重新进行

5、检测、评定。(五) 管线及设备的设计应避免吹洗不到的任何死弯及内部区域。并且,必须考虑要消除从设备到仪表安装处的管路可能产生的死角。(六) 管线的设计应保证吹洗端到系统末端的畅通可达,并且吹洗入口与排出口应尽可能地靠近隔离设备或系统的阀门。(七) 吹洗出口应连至排出端,以用管路输送至离运行及维护区火源足够远的地方,在那里,用来吹洗的气体可以被有效地分散而不会对周围区域造成危险。第九条第九条 维护及运行中的清洗程序(一) 吹洗及排出程序必须适用于包含易燃气体、蒸汽或液体的所有设备及管道,并应收编到运行规程中。(二) 仅可以使用已审定的运行规程中包括的标准清洗程序,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预先书写程序

6、,例如对于新设备,暂时的更改等,而又迫切需要吹洗,那么应在吹洗前,经值班负责人或值长同意,形成程序草案,并且,这应被认作特殊情况。(三) 吹洗程序必须指定每个设备及管路吹洗所要用的气体。(四) 吹洗程序应指明管路与设备所能承受的吹洗气体的最大压力,防止超压。(五) 清洗程序必须通过取样检测气体浓度来定义是否已成功地完成清洗,达到指定边界时应在燃烧限度外,并且至少要有20%的安全裕量。(六) 恢复时,吹洗程序应指明惰性气体怎样,到哪里吹洗空气,从而达到指定边界点。(七) 对比空气重的气体,如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应注意:即使容器 中已无气体,仍有可能从遗留在管道沟等处的剩余物质中释放出气体。第十

7、条第十条 吹洗过程及方法(一) 清洗易燃气体系统或设备必须经值班负责人或值长许可。(二)吹洗/清洗必须在高级被授权人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该被授权人曾参加过经审定的课程训练,已被批准可以进行易燃气体系统的吹洗工作。(三) 清洗/吹洗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经审定的运行规程。(四) 用于监控吹洗气体的纯度仪及气体检测器,必须绝对安全,在使用前需要进行检查与功能测试,确保在校准有效期内使用。(五) 负责吹洗/清洗的高级责任人员必须熟悉纯度仪或气体检测器的性能及局限。(六) 无论何时开始吹洗/清洗,都必须连续进行,不可中断,直到整个过程完成,达到目标浓度。(七) 用于清洗的惰性气体必须具有由气体供应者提

8、供的气体纯度分析合格证,否则,接收时化学工作者必须检测气体质量。(八) 清洗时,禁止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气瓶。(九)正确的安装与连接可采用将清洗用气瓶连至正在清洗设备或管路的排气阀连接处。(十) 暂时安装的吹洗用的管路及软管内会含有空气,在连至含易燃气体系统之前,必须用惰性气体完全吹洗。只有由无火花材料做成的工具可用于连接、拆卸清洗用气瓶及要清洗设备或系统的管路接头。(十一) 当清洗用气出口不能永久地连至作为系统一部分的排出口时,清洗用气也必须排放到安全处,从而可以分散到空气中而不致导致危险,所有清洗出口附近必须消除火源。(十二) 如果隔离的设备或管路中存在死弯、死角,不能完全冲洗,则要通过反复

9、加压,反复排气进行循环加压清洗,并应反复取样校验直到确认是安全的。(十三) 当易燃气体与其他液体介质如密封油或水相接合时,相关的管路或设备不能完全、彻底地冲洗,可以通过向该段灌注相接合液体的方法来消除、分离易燃气体。施行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要确保越来越多的液体不会吸收任何气体。(十四) 清洗后,进行工作时,排气阀需处于开状态。(十五) 工作完成后,在允许易燃气体回到系统前,用惰性气体清洗系统或设备并检查确保剩余氧气浓度小于1%,或遵照其它相关规定。(十六) 清洗过程结束,易燃气体、蒸汽或液体回收至系统后,清洗入口阀必须被隔离,可采用加封口法兰等方法达到双侧隔离。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紧急情况(一)

10、清洗含易燃气体、蒸汽及液体的设备系统及管路时,必须遵守相应的运行规程。(二) 若已存在的运行规程考虑不充分或不适合,应经值长批准准备程序草案。(三) 只有值班经理/值长认为安全情况下,方可进行紧急吹洗。(四) 紧急吹洗必须经值长批准,由经过专门训练的高级责任人员/被授权人员进行。(五) 必须遵守本程序中的所有安全措施。(六) 所有未经许可的人员必须疏散,远离危险区域,只有少数经过许可的工作人员可以留在工作区域执行紧急清洗任务。 第四章第四章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易燃气液体的存储要求(一) 贮存、使用易燃气、液体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二) 贮存易燃气、液体必须贮

11、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三) 易燃气、液体不允许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的要求。(四) 贮存易燃气、液体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易燃气液体使用要求(一) 易燃气、液体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由使用单位或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名单上报上级管理部门。(二) 易燃易爆气、液体(5升以上)应储存在专用的房间及柜内,房间门窗应保证通风严密,专用柜应用两把琐。钥匙应由两人保管,

12、并应贴上负责人名单,药品名称、储存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等明确登记,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安健环部和总经理工作部保卫处备案。(三) 装有易燃气、液体的房间及柜内应帖上明显标志,药品必须分类存放,严禁无标志的药品存在。(四) 使用易燃气、液体时,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移动时要轻挪轻放,防止剧烈磨擦、碰撞,产生火花。(五) 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气、液体时,必须戴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接触过药品的器皿必须彻底清洗干净。(六) 蒸馏易燃、易爆物品时,所用玻璃仪器必须完整无缺陷。蒸馏时禁止用火加热,应采用热泪盈眶水浴法或其它适当方法。采用热水浴法时,应防止水侵入加热

13、的液体内。(七) 节假日期间,应向本单位安全监察部申请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药品的房间帖上封条,关严门窗,并由执勤人员定期检查。(八)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药品的房间,应备有通风设备,并经常通风,防止药品挥发,致人中毒。在进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及有毒药品的房间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药品时,旁边应设专人监护。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燃油系统防爆对策(一) 提高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质量,消除各泄漏点的渗漏缺陷,防止燃油漏出造成燃烧的可燃物条件。一旦发生泄漏或作业中造成的油污要及时清理干净,泵房等处地沟内漂浮的油也应及时处理,以防漏出的油遇明火着火,或漏出的油蒸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发生燃烧、爆炸

14、。(二) 对油泵房等室内可能积存蒸发油气的场所,要备有足够容量的通风设施, 在有油漏出的情况下,经过通风确保蒸发油气与空气混合物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三) 对燃油油区划定明确的禁火区,设置禁火标志,严禁明火,并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如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区,在油区作业要使用防爆工具等) ,禁火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灯具等)要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采用防止静电产生火花的措施,油区内禁止吸烟,禁止将火种带入油区以及在油区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等等。这些都是防止在油区内产生着火源导致发生燃烧、爆炸的措施。(四) 控制燃油加热温度。在装卸和使用燃油时需要用蒸汽加温,对

15、加热的温度一定要严格控制,一方面油温越高越容易发出油汽,另一方面燃油温度达到自燃点后没有着火源也会自燃,而各种油质的自燃点又不相同,因此,一般控制加热汽源温度在230以下。(五) 输送燃油的管道、阀门、电磁阀、油枪等设备系统泄漏点多,一旦漏油遇到附近热体容易引起着火,着火的油又将引起附近电缆等着火。管道法兰、阀门结合面不得用胶皮垫、塑料垫迅速烧坏大量漏油;此外,对油管道的材质和焊接质量也需定期检查监督,以防止材质或焊接不良,使用年久后发生泄漏,特别是漏出的油雾化蒸发,局部区域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后遇火源发生爆炸,其后果是很严重的。(六) 燃油区、油泵房还应备有专用的泡沫等灭火设施和灭火器

16、材,以备万一着火时,现场人员及时进行补救。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汽轮机油系统防爆措施(一) 在防止管道漏泄方面:(1) 禁止用胶皮(含耐油胶皮) 、塑料做法兰、阀门接合面的垫料,要采用厚度小于1.5mm的耐油石棉垫或青壳纸做垫料,以减少接合面缝隙,并且在附近着火时垫料不致迅速熔化失效。(2) 尽量减少油管路的法兰连接方式,改用焊接以减少泄漏点。(3) 对小直径压力油管(特别是高压油管) 、表管采取防振、防磨措施,加大薄弱部位(与箱体等联接部位)的强度(如局部改用厚壁管) ,以防止振动疲劳或磨损断裂引起高压油喷出着火。此外,对油管道材质和焊接质量也应定期检查、监督,防止使用年久产生缺陷隐患,在运行中断裂漏油。(二) 在压力油管道(含润滑油压力管道)系统,不要使用铸铁、铸铜阀门,以防止爆裂漏油着火。(三) 在油管道泄漏点处和附近高温管道、热体保温层外加装铁皮护罩,防止万一漏税出的油直接与热体接触着火。(四) 提高轴瓦、油档以及前箱结合面检修质量,保持轴瓦、前箱不漏油,发生轴瓦、前箱等处漏油缺陷后要及时消除缺陷;在消除前要加强清理漏出的油,防止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