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案件报道对连环犯罪心理的影响与媒体伦理责任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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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案件报道对连环犯罪心理的影响与媒体伦理责任浅析犯罪案件报道对连环犯罪心理的影响与媒体伦理责任浅析以南平校园连环血案报道为例以南平校园连环血案报道为例中国政法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赵志慧 2010 年 3 月 23 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凶杀案,共造成 9 人死亡,4 人重伤,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之后在短短的50 天内,又连续发生了五起校园暴力事件:2010 年 4 月 12 日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发生凶杀事件,导致 2 人死亡,5 人受伤;2010 年 4 月 28 日广东省雷州市发生凶杀案,共致 16 名师生被砍伤;2010 年 4 月 29 日江苏泰兴

2、发生伤人事件致幼儿园内 12 人被砍伤;2010 年 4 月 30 日,山东潍坊发生校园血案,导致 5 人受伤,之后凶手自焚,2010 年 5 月 12 日,陕西南郑幼儿园发生凶杀案,导致 7 名儿童死亡,12 人受伤。所谓犯罪案件报道犯罪案件报道是指通过新闻媒介对犯罪案件的发生、侦破、审判处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传播的事实的信息。犯罪案件报道是社会新闻的一个重要分支,历来为新闻单位所重视。然而,对于犯罪案件报道所产生的社会效果间题,至今人们还颇有争议。许多犯罪学家指出一些人由于天生基因的缺乏,他们对于暴力和血腥很难产生共情的反应。相反,如果这些人长期接受一些暴力的行为,或者说接受到暴力行为的详细

3、描述,这会激发他们潜在的一种反社会情绪,从而诱发暴力事件的产生。这样的结果,无疑对我们的大众传媒突出了质疑。究竟媒体报道与犯罪行为有关系吗?这回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什么样的犯罪案件报道是危险的?我们应该怎样去报道犯罪案件?福建南平系列校园血案的发生对我们国内的媒体无疑是一种拷问,笔者将会在下文中以福建南平校园血案的相关报道为例进行阐述。(一)校园系列暴力血案犯罪报道文本分析(一)校园系列暴力血案犯罪报道文本分析众所周知,传播媒介是我们了解不可亲身感知的外部世界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客观世界信息与事实的报道给我们构建了一个关于外在世界的“拟态环境” 。由此,媒介的报道态度和倾向会对我

4、们对事实和社会的认知与建构产生很大的影响。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在其框架分析中指出:所谓框架,指的是人们用来阐释外在客观世界的心理模式;所有我们对于现实生活经验的归纳、结构与阐释都依赖于一定的框架;框架能使我们确定、理解、归纳、指称事件和信息。笔者将会选取南方周末的系列报道为例进行文本分析。从 3 月 24 日南方周末网站上出现第一篇关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起,至 5 月 23 日最后一篇报道后基本淡出。可以将南方周末 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2010 年 3 月 24 日南方周末网站登载第一篇报道起,至 4 月 28 日同时登载三篇关于“南平

5、事件”的后续报道为止。第二阶段,从 4 月 30 日以特稿形式登载北京大学新闻系研究生方可成的博文起,至 5 月24 日为止。之所以做这样的划分,是因为从第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即“福建南平事件”之后到 4 月 30 日,在四十几天时间里相继又发生了四起校园流血事件,这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时,关于是媒体报道间接诱发了连续的暴力事件中施暴者心理的讨论和批评顿时被炒得沸沸扬扬,于是从 4 月 30 日起南方周末报道的侧重点和策略发生了转变,以至于,除了“南平事件”之外的后几起案件根本没有做具体案件的深度报道。在第一阶段中, 南方周末在 3 月 24 日,也就是案发的第二天,随即刊登了福建南平凶案

6、:凶犯求职屡受挫 “我对社会不满” 一文,文中多处有记者依照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郑明生的家庭背景环境来对其的犯罪动机进行推测的语句。 “凶案发生后,初有消息称郑民生疑似精神病。后当地警方分析郑民生作案动机有三:一、周边的人看不起他,讲他不清楚,有桃花病;二、婚姻不顺,女友迟迟不与其结婚;三、辞职之后,另谋新职不成,觉得活着没意思。 ”另外,还例如“郑民生因为家里贫穷,从小就很自卑,虽然胆小,却很爱面子,而受到曾就职单位领导的侮辱以及另谋新职屡屡受挫成为导火索,致使郑民生以极端的方式发泄压抑的心情。 ”2010 年 4 月 28 日,也就是郑民生执行死刑的当天晚上,登载了前女友回忆郑民生:“他一

7、直觉得我要害他” 、 南平杀童案:死刑后,大家都解脱了以及精神鉴定何时出现“珍贵范本”重大命案中的精神病鉴定现状三篇文章。在南平杀童案:死刑后,大家都解脱了了一文中, 南方周末记者写道“对于这一结果,家人并不感觉奇怪,如果说稍有意外的话,就是感觉“快了一点” ,但是,他们认为,无论是对郑民生本人,还是对于家人,早一点执行或许是一种解脱”这样的报道对于凶手郑明生来讲无疑是不公平的,一个人无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都应该享有生命的尊重权利,而不应该是这样一种随便的态度。接着, 南方周末又一郑明生的犯罪动机不明朗向法院的判决提出了挑战“一审判决书如此描述郑民生的杀人动机: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与同事、

8、家人关系不和,而悲观厌世并称其犯罪“动机明确” 。二审判决书说法则有所不同,所谓郑民生“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的说法被剔除,将其犯罪动机主要归于“恋爱挫折”方面:“上诉人郑民生因追求异性不成,无端怀疑他人从中作梗,认为他人欲对其陷害,为泄愤报复,竟残杀无辜”“残杀无辜”前表示惊讶和不解的一个“竟”字,仍反映出此说法逻辑上的牵强。事实上,早在一审开庭审理时,郑民生就“交待”过杀人原因。他坚称自己只负 30的责任,而 70的责任要归咎于一个叶姓女子。以证人身份出现在判决书上的叶姓女子,是南平杀童案中数名无辜卷入者之一。郑民生在法庭上反复提到:叶某“非郑民生莫嫁” ,还联合她的父亲以及马站卫生服务站

9、前院长王德彤, “污蔑我是长沙命案的杀人犯,想把我像蚂蚁一样捏死掉” 。而经警方和法院查明,叶某与郑连普通朋友也不算,郑所称叶家陷害他也纯属子虚乌有。”郭国松老师曾经媒体究竟应该怎样报道刑事审判提出他的观点:对一起判决的理性争论是没有问题的,这种争论应当有利于司法进步,从专业角度说,评价一个案件,关键是按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即便我们对量刑不满,假如没有超过法院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则应当尊重法院的判决,否则,法院就会无所适从。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判决的结果有着争议,但是司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要求的,所以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应当审慎。第二阶段共十篇报道,这一阶段中南方周末的对于报道重心有所转移,这种转移

10、与事态的发展和影响是分不开的。因为继“南平事件”之后在短短的五十天时间内又相继发生了五起类似的校园暴力杀人事件。也有不少人质疑当今社会犯罪率居高不下,这样盲目地指责媒体,是不是有将媒体功能放大的嫌疑。但是,仔细观察这六起案件,凶手出来在作案地点有高度的相似性以外,作案工具除一起为钝器以外,其他均为刀具,很难撇清媒体报道在第一阶段的影响。这时舆论压力剧增, 南方周末迅速对这些现象做出了回应。在 4 月30 日至 5 月 18 日连续刊发了媒体如何报道暴力 、 如何面对连环惨案 、5 月 18 日如何不让悲剧重演三篇文章。同时,与第一阶段主要关注案犯郑民生作案的社会背景及案件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缺失不

11、同,这一阶段将重点放在了校园安保问题上,如保卫孩子,他们发动了“人民战争”- - -校园安全的海外经验 、教育部连续发文应对校园袭击等。同时,它秉持了自己的深度报道风格,继续致力于深层次原因的探讨和关注,如“武疯子”犯案不能一杀了之专家呼吁:建立高危精神病人治疗监管体系才能治本 、 校园惨案再反思等。(二)对于暴力犯罪案件报道媒体伦理责任的反思(二)对于暴力犯罪案件报道媒体伦理责任的反思系列校园暴力流血事件,由于受害人群特殊,手段残忍,短时间连续性爆发,辐射面广等特性容易引起了全社会的恐慌和关注。所以媒体在案件报道的过程中应当有更为深层的伦理责任,有失偏颇的报道也许会给施暴者一些所谓的心理上的

12、“暗示”或者“示范效应” 。对于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的报道,笔者认为媒体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1 1) 媒体不应当随意猜测和臆想犯罪者的犯罪动因媒体不应当随意猜测和臆想犯罪者的犯罪动因在案件报道中,媒体过分臆想和猜测犯罪者的犯罪动因。根据犯罪心理学家的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那些有潜在的反社会倾向的人。这类人群的大脑天生缺乏 MAO 基因,这导致他们对于受害者的恐惧和悲伤缺乏感知,他们在接受到刺激源后,可能会转化为一种反社会倾向,这是非常危险的。而大众传媒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扮演了错误的角色的话,很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有许多的研究表明这类人群在日常生活中智商可能会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且人们与他

13、们的第一次交往也大多是愉快的,可以感受到他们的伶俐。但是这一类人群由于有喜欢撒谎的常性习惯,会导致他们很难建立起较为长期的人际关系。他们常常会感到孤独,大众媒体对反社会性罪犯的报道与归因,会使这些潜在的反社会者有一种归属感,从而促使他们犯罪。(2 2) 媒体应该避免对暴力血腥场面的过分描述,尽量避免对作案技巧的详细媒体应该避免对暴力血腥场面的过分描述,尽量避免对作案技巧的详细描述描述过分的报道血腥与暴力的案件发生现场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一些媒体为了满足公众猎奇的心理而作出的违背新闻伦理道德行为。例如,当地时间2012 年 7 月 20 日的凌晨发生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震惊世界的枪击案

14、,一名枪手冲入正在放映好莱坞新片蝙蝠侠前传 3 :黑暗骑士崛起的影厅,对观众疯狂扫射,造成 12 人死亡,近 60 人受伤。嫌犯被证实为一名 24 岁的神经学博士生。凶手作案手段极具戏剧性,他将自己扮成蝙蝠侠中的反派“小丑” ,还在家中布下“炸弹陷阱” 。电影等影视作品的制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大众传媒的分支。英国学者朱克斯曾在他的传媒与犯罪一书中指出:过多血腥暴力的镜头,在我们普通人看来,仅仅增加的是“恐惧与忧虑” 。可是这对于一些带有反社会倾向的人来讲,是刺激源,同时过于细节的犯罪案件报道,在一定程度上也为这些犯罪者提供了犯罪的依据与帮助。例如,1989年 2 月美国加州发生校园枪击案,

15、致 5 名学生死亡,29 名教师受伤。这件震惊全美的大案在发生后一周遭到了疯狂的报道。但是七个月之后,美国又发生了一件类似的案件,包括凶手行凶时使用的武器均为 AK-47 式半自动步枪,最后均使用一把 9 毫米手枪自杀。警方还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内发现了 2 月 9 日的时代杂志,和犯罪嫌疑人对其中加州血案特别报道“Aimed America”长达六页的详细笔记。 时代在这个过程中无疑成为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教师。(3 3) 媒体应该避免过度参与案件过程。媒体应该避免过度参与案件过程。媒体过度参与案件进展过程,有的时候反而会带给受害者家属无法抚平的伤痛。例如发生在 1997 年震惊全国的白晓燕撕票

16、案。1997 年 4 月 14 日上午 7 点 45分,台湾知名女星白冰冰 16 岁的女儿白晓燕在去上学的途中,被包抄而来的绑匪劫持。当天晚上,白冰冰在影棚拍摄专辑时接到了勒索电话。白冰冰立即赶回家报了警。然而,由于无良媒体的大幅度报道,致使白冰冰报警的消息泄露,还几次破坏了绑匪与白冰冰的人质交易。这激怒了匪徒,绑匪拍下白晓燕的裸照,剁下她的左手小指,置于龟山墓园通知白家人来取,并勒索 500 万美元。对白晓燕拳打脚踢,并涉嫌强暴了白晓燕。次日凌晨,白晓燕身体抽筋,因不堪殴打致肝脏破裂,腹腔内出血身亡。21 日凌晨,绑匪弃尸于一水沟内。媒体的娱乐化最终导致了这一出悲剧,使得白晓燕最后惨遭撕票。媒体应当为这一事件买单负责。媒体在案件报道中除了要坚守以上三个原则以外,还应注意案件报道的严肃性,不要为了取悦受众而陷入泛娱乐化的境地。其次,媒体还应注意保护犯罪者的家属,避免泄露他们的隐私,保护无辜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案件报道模式,目前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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