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试卷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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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2009 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参考答案及解析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参考答案及解析1.【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解释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字面解释)是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述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是参酌刑法产生的原由、理由、沿革及其它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2.【答案】B。3.【答案】D。解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排除犯罪的法定事由,故排除 AB 两项。C 项盗窃财物后已经构成盗窃罪,主动归还也不能认定为无罪,所以也可排除。只有 D 项符合题意。4.【答案】D。5.【答案】A。6.【答案

2、】A。解析: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选 A 项。7.【答案】A。解析:刑法第 42 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8.【答案】D。解析: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盗窃。虽然甲是国有公司的人员,但由于未利用职权,所以不

3、构成贪污罪。9.【答案】C。解析: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只有 C 项符合题意。10.【答案】D。21.【答案】ACD。22.【答案】AD。解析:打击错误,也称打击失误、行为偏差、方法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不一致。23.【答案】BCD。解析:刑法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4、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均可构成共同犯罪。故选 BCD。24.【答案】AC。25.【答案】ABC。26.【参考答案】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结果加重犯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

5、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3)行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对于结果加重犯,应按照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27.【参考答案】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主要有:(1)客体不同绑架罪往往是通过绑架的手段谋取钱财,物质利益。非法拘禁罪是针对受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是想控制受害人,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28.【参考答案】该说法是不正确的。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

6、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33 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看出,杀人有的要判处死刑,属于“杀人应当偿命”的情形,但有的也可以不判死刑。还有的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的,都不会被判处死刑,所以杀人应当偿命的说法是不正确的。29.【参考答案】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等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3)“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

7、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既遂。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类犯罪中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即构成犯罪的既遂。(4)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不特定的他人或不特定的公私财产,而以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特定人的生命。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30.【参考答案】甲、乙、丙是共同犯罪。其中甲乙丙构成盗窃罪既遂,甲单独构成放火罪。甲交代的事实中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交代的事实中的行为构成诈骗罪。(2)甲犯有

8、盗窃罪、放火罪、抢劫罪,情节恶劣,同时其有自首情节,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乙犯有盗窃罪,诈骗罪,情节恶劣,但其也有自首情节,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丙只犯有盗窃罪,且未亲自参与实施盗窃行为,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6.【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甲有欺诈行为,故本题选 D。37.【答案】C。38.【答案】D。解析:对于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行使,应当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

9、某个或某些共有人有权代表全体共有人管理共有财产时,则该共有人可以依法或依合同对共有财产进行管理。例如家庭共有财产的管理可以由家庭成员中推举出一人为之,而不必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进行。但是,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是无效的。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39.【答案】A。解析: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

10、、捕捞的权利)。40.【答案】D。41.【答案】C。解析:担保法第 84 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42.【答案】B。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3.【答案】A。44.【答案】B。解析:担保法第,10 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45.【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 99 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11、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51.【答案】BC。解析: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52.【答案】ABD。53.【答案】ABCD。解析: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包括: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埋藏物;善意取得等。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54.【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 83 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

12、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55.【答案】BC。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效力能否发生或能否依条件而消灭,仅仅具有可能性;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其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是必然的。民法通则第 62 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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