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45980731 上传时间:2018-06-20 格式:PPT 页数:20 大小:56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财经法规与会计 职业道德教材提示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 法律制度 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 附录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试分值约占50%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考试分值约占20%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 法律制度 考试分值约占20%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 考试分值约占10%第一章综述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三、会计核算 四、会计监督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六、会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 七、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八、会计法律制度的案例分析七、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 法律责任概述 1、法律责任的含义:是指违反法律规

2、定的 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 者的制裁。 2、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2)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对行政处罚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一是行政处罚主要分为警告、罚款、没收非 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六种形式 二是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三是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 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四是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或者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或者配合行政机 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 配合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

3、轻微并及时纠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 法享有的有关权利;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六是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 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处处分与行政处罚处罚 的共同之处处与明显显区别别共 同 之 处处一是同属具体行政行为,都是基于行为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 作出,一经产生即对相对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并影响相对人 的法律地位。 二是同为惩戒措施,其结果均对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均为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都是相对人对自己 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明

4、显显 区 别别一是制裁的原因不同。 二是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的对象限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 ,或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三是制裁权的来源和根据不同。 四是制裁的范围和形式不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而行 政处罚则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五是行为的属性及效力不同。 3、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二)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1、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包括 :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私设会计账簿的;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

5、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 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 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 据不一致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的;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 绝依法实施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 情况的;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2)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6、府财政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 罚款。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2000元以 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 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警告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 2)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处未明确规定。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 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罚款。

7、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 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 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如后: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 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情形一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 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

8、关给予二次行 政处罚又偷税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 下的罚金。情形二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 下的罚金。公司提供 虚假会计 报告罪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 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罚金 中介组织 人员提供 虚假证明 文件罪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 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

9、 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 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 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罚款。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的罚款; 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 单位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

10、书。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 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规定处罚。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或者隐匿、故 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 罚款。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

11、在单位或 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前两款罪共同定罪, 定罪处罚。5、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打击 报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二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犯罪对象是依法履 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 人员 三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依 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 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 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

12、击报复,情节 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 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 击报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 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采取 补救措施:包括:恢复其名誉恢复原 有职务、级别。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一览表违法行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 定的法律责任1.责 令限 期改 正2.罚款(县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单位3000- 50000;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2000-20000)3.行政处分 (违法行为 人是国家工 作人员的给 予警告/记 过/记大过/

13、 降级/降职/ 撤职/留用 查看/开除)4.吊销 会计从 业资格 证书(违 法行为 人是会 计人员 的)未单独设 置(二)伪造、变造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编制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 律责任1.通 报2.罚款(县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单位5000- 100000以下;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3000- 50000)3.行政处分 (违法行为 人是国家工 作人员的给 予撤职/留 用查看/开 除)4.吊销 会计从 业资格 证书(违 法行为 人是会 计人员 的)未单独设 置(三)隐匿或者故意销 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财务 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通 报2.罚款(县

14、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单位5000- 100000以下;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3000- 50000)3.行政处分 (违法行为 人是国家工 作人员的给 予撤职/留 用查看/开 除)4.吊销 会计从 业资格 证书(违 法行为 人是会 计人员 的)情节严重 的处5年 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或单处 20000- 200000罚 金(四)授意、指使、强 令会计机构、会 计人员及其他人 员伪造、变造会 计凭证、会计账 簿,编制虚假财 务会计报告或者 隐匿、故意销毁 依法应当保存的 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财务会计 报告的法律责任1.罚款(县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违法行

15、 为人处以5000- 50000)2.行政处 分( 违法 行为 人是 国家 工作 人员 的给 予降 级/ 撤职 /开 除)与第(二) 和( 三) 款 行 为 共 同 犯 罪, 定 罪 处 罚(五)单位负责人对会 计人员实行打击 报复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 危害 不大 不构 成犯 罪的 给予 行政 处分打击报复 会 计 人 员 罪, 判3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六)违反会计法同 时违反其他法律 规定的行为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够成犯罪的由其他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 的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但同一当事人的同一 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七)违反企业财务会 计报告条例应 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三十九条处罚同(一),违反四十条处罚同(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