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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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配电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掌握配电设备及线路的运行性能,对运行设备进行计划检修和保养,使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事故苗头,找出原因,采取对策,防患未然,确保区域电网安全、优质供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配电设备运维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附则等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外网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配电运维”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对配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清扫、调整、涂油以及更换零部件等,使设备

2、满足安全供电的要求的检查与修理。本制度中所称的“检修”是指设备经运行监测、日常巡视等发现不满足运行要求的缺陷及时针对缺陷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与修理。本制度中的“配网线路”是指公司所属外网线路包括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供电部为配电运维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电运维计划的审批,实施,监督。第六条 委外运行单位负责编制配电设备运维计划上报线路管理员,并负责实施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一节 管理流程与范围第七条 本制度应依据的流程:配电运维管理流程(见附件)。第八条 范围公司所属外网设备的运行维护。第二节 配电运维管理 第九条 审批运维计划(一) 线路管理员统计

3、配网线路竣工资料,建立线路运行台帐。需要的竣工资料包括:设备一次、二次图;电源路由;设备参数及规范等由技术工程部提供。(二) 委外运行单位根据外网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的“年度停电计划”、“年度预防性试验及维护保养计划”、“公司安全检查计划”、“供电部月度设备检查计划”编制“配电设备年度运维计划”,并上报线路管理员。配电设备年度运维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1 配电设备(包括配网线路)年度巡视检查计划。包括巡视周期、人员安排、巡视内容及标准;包括配合公司及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项目以及月度重点检查计划。2 配电设备年度维护保养及检修计划。包括维护保养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时间以及人员;包括处

4、理配网设备缺陷列入的检修计划。(三) 线路管理员审核委外运行单位提交的配电设备运维计划,审核通过上报供电部部长,审核不通过则返回委外运行单位修改。审核内容包括:1 巡视计划是否详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划分责任分区,落实巡视检查标准。2 维护保养及检修计划是否符合预防性试验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四) 供电部部长审批“配电设备运维计划”。审批内容包括:运维计划是否与公司的年度停电计划、年度预防性试验计划相冲突。第十条 监督运维计划实施(一) 委外运行单位依据巡视标准巡视配电设备及线路,做好相关记录。巡视中如发现问题采取下列处理方式:1. 发现缺陷应及时上报线路管理员,填写缺陷记录,线路管理员应

5、及时进行现场确认。2. 发现配电设备故障需立即停电处理,应立即上报调度主值。如果需要抢修,执行“配电设备故障抢修流程”。(二) 委外运行单位按照“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计划”实施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三) 线路管理员负责监督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线路管理员监督配网线路的巡视工作质量。(四) 线路管理员定期检查配网设备运维记录,记录包括巡视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缺陷记录、检修记录等。检查各项记录是否详实清楚。(五) 委外运行单位每月上报配网运行报表至线路管理员。(六) 当配网线路有退运时,线路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现场确认,依据退运线路相关资料,更改线路台帐,同时更改巡视内容。定期检查配网线

6、路运行台帐,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七) 线路管理员归档配电运维相关资料,线路管理员归档配网线路运行资料。第三节 配电设备巡视时间规定第十一条 正常巡视:巡视人员每周对配电设备及线路至少进行一次巡查。第十二条 夜巡:巡视人员应携带手电筒,查看设备有无打火、发热、发红、爬电现象,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配电设备需要通过夜巡发现。第十三条 遇有下列任一情况,应开展特殊巡视,增加巡查次数:(1)气象条件恶劣的雷电、暴雨、大风、浓雾、冰雪、高温等天气时;(2)设备在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4)新投入、修试后投入运行设备需监视时;(5)保电时期。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本项工作由供电部负责检查和考核。第十五条 检查中如因违反制度,巡视检查不到位,未发现隐患或设备缺陷而发生事故的,因维护保养质量不良造成隐患、缺陷甚至引起事故的,因检修质量不良造成隐患、缺陷甚至引起事故的,除扣除委外单位因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外,电力公司有权解除承包关系。第十六条 本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执行重点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月度配合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供电部管理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开始实施。附件: 1. 配电运维管理制度流程图附件一图1 配电运维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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