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前狂背—核心考点提炼 6 博联教育: 咨询 : 2694251777 报班: 18010156497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一章 刑法概述 【考点汇总】 【考点汇总】 1. 名词解释:刑法修正案 2. 名词解释:单行刑法 3. 名词解释:附属刑法 4. 名词解释: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5. 名词解释:立法解释 6. 名词解释:文理解释 7. 名词解释:扩张解释 8. 名词解释: 限制解释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1. 名词解释:刑法修正案 名词解释:刑法修正案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刑法修正案,属于广义刑法,是指在刑法典生效以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保持刑法典原有体系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不同刑法的基本上相抵触的前提下, 以修正案的形式集中对刑法典的内容作出部分修改、补充的法律规范 刑法修正案和单行刑法都是对刑法的修改和补充,但是,单行刑法独立于刑法典,而刑法修正案是刑法典的组成部分,因此,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刑法,有利于保持刑法典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也是为什么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有 8 个刑法修正案,而只有 1 部单行刑法的原因。
但是,立法机关要意识到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不能超越这种方式所能承载的任务,不能用局部的修改来替代全面、系统的修改 2.2. 名词解释:单行刑法 名词解释:单行刑法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单行刑法属于广义刑法 单行刑法, 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为补充、 修改刑法典、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形式公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某几种相关犯罪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规范 根据通说的观点,97 年刑法典全面修订以后,中国只有 1 部单行刑法,即 1998 年12 月 29 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这个决定创立了骗购外汇罪,将逃汇罪的主体由国有单位扩大到所有中国的单位,将非法买卖外汇定为非法经营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前狂背—核心考点提炼 博联教育: 咨询 :2694251777 报班:18010156497 7 单行刑法的立法模式存在冲击刑法典、影响刑法典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弊端有鉴于此,我国自确立刑法修正案这种模式以来,就再没有采用单行刑法的立法模式 3.3. 名词解释:附属刑法 名词解释:附属刑法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附属刑法属于广义刑法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非刑事法律中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的附属刑法一般只重申刑法典的内容, 没有确立新的犯罪与法律后果的具体内容 4.4. 名词解释: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名词解释: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普通刑法,是指适用于一国领域内所有地区和所有人的刑法规范普通刑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刑法典,还包括具有与刑法典有相同适用范围的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等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间、特别地区或特别事项的刑法规范特别刑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适用于特别人的特别刑法,如军事刑法第二,适用于特别时间的特别刑法,如战时特别刑法第三,适用于特别地区的特别刑法,如特定地区的戒严法第四,适用于特别事项的特别刑法,如禁毒法 当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发生竞合或者冲突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优先适用特别刑法;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则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 5.5. 名词解释:刑法解释 名词解释:刑法解释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刑法解释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刑法解释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刑法的抽象性要求通过解释阐明,刑法的稳定性要求通过对刑法解释适应现实的发展变化,以及通过解释来弥补刑法规范的缺陷。
根据刑法解释的效力,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的解释, 司法解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的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其具有法律效力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刑法解释的方法,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6.6. 名词解释:立法解释 名词解释:立法解释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前狂背—核心考点提炼 8 博联教育: 咨询 : 2694251777 报班: 18010156497有权进行立法解释的立法机关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立法解释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二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或者“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刑法施行中的专门解释 立法解释具有与法律相同的效力关于立法解释的性质是立法还是解释,具有争议性我们认为,立法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而解释是在已有的法律基础上对其进行解释立法解释不存在从无到有的过程,立法解释应该是“解释” 7.7. 名词解释:扩张解释 名词解释:扩张解释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扩张解释,是刑法论理解释的方法的一种扩张解释,即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其字面含义的解释,使其符合刑法的真正含义。
例如,把刑法第 312 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解释为包括“应当知道” 扩张解释和类推解释都是对词义的扩大, 但是, 类推解释超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是不允许的,合理的扩张解释是允许的 8.8. 名词解释: 限制解释 名词解释: 限制解释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限制解释,是刑法论理解释的方法的一种限制解释,即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窄于字面含义范围的解释如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 ,解释为除自己以外的其他自然人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汇总】 【考点汇总】 1. 名词解释:罪刑法定原则与类推 2. 简答:罪刑法定原则所派生出的原则 3. 简答: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4. 名词解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5. 名词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 简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体现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1. 名词解释:罪刑法定原则与类推 名词解释:罪刑法定原则与类推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前狂背—核心考点提炼 博联教育: 咨询 :2694251777 报班:18010156497 9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刑法第 3 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排斥习惯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类推、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类推,是指对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可以比照刑法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量刑的制度类推的本质是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寻求法外治罪,这与罪刑法定的基本含义是相互矛盾的,因而必须禁止 2.2. 简答:罪刑法定原则所派生出的原则 简答:罪刑法定原则所派生出的原则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1. 习惯法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习惯法具有不确定性,人们很难据此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难以限制国家刑事司法权力,保障人权在刑法的渊源上,坚持成文法,即制定法,排斥习惯法 2. 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原则上按照行为时生效的法律定罪量刑,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3. 禁止类推类推,是指对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可以比照刑法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量刑的制度类推具有补充立法的性质,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4.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中国适用的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个别情况下,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5. 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要求关于犯罪构成的表述是清楚明了的 3.3. 简答: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简答: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一)罪之法定 我国刑法中的罪之法定,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出来的: 一是刑法第 13 条从形式和实质相结合上对犯罪作了完整科学的定义,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本质和法律特征,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定了原则性的标准 二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刑法第 14 条规定了故意犯罪,第 15 条规定了过失犯罪,第 16 条规定了无罪过的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第 17 条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第 18 条规定了刑事责任能力,等等这些都为认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标准 三是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规定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对各种具体犯罪都作了明文规定,从而为司法实践的定罪活动提供了具体标准 (二)刑之法定 我国刑法中的刑之法定,也主要是通过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出来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前狂背—核心考点提炼 10 博联教育: 咨询 : 2694251777 报班: 18010156497一是刑法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 二是刑法总则中对量刑一般原则和具体量刑原则的规定例如,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原则 三是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的规定 4.4. 名词解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名词解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我国刑法第 4 条规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是指任何人犯罪,无论其身份、地位、功劳、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有何不同,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应一律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也不能歧视任何人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 平等不仅仅是立法上的平等,也是司法上的平等立法上的平等保护是司法上平等的前提刑法面前人人平等贯穿于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和行刑平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的差别,即并不意味着同罪同罚,问题在于导致差异的原因是合法的 5.5. 名词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名词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博联解析 博联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我国 97 年刑法典第 5 条明确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其基本含义是: 犯重罪, 并且在应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时, 就应处以重刑; 犯轻罪,并且在应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时,就应处以轻刑刑罚的轻重,首先,要与犯罪行为的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其次,要与犯罪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事责任是一个综合评价指标,其轻重受罪行的客观事实、行为的罪过形式、动机、目的、罪前和罪后的表现(如前科、自首、立功等表现行为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小事实)的影响 6.6. 简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体现 简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体现 1. 确立了科学的刑罚体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前狂背—核心考点提炼 博联教育: 咨询 :2694251777 报班:18010156497 11 我国刑法总则确立了一个由不同刑罚方法构成的刑罚体系 这个刑罚体系按各种刑罚方法的轻重次序加以排列,并且各个刑罚方法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衔接,结构严密,能够根据犯罪的各种情况灵活地运用,为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奠定了基础 2. 规定了多种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这种区别对待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刑法总则根据各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的大小规定了轻重有别的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