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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逢甲大學任課教師更改學生成績逢甲大學任課教師更改學生成績申請申請書書 日期: 年 月 日 授課教師授課教師 科目名稱科目名稱 授課授課班級班級 ( )學年第(學年第( )學期)學期 班級班級: 學生學生班級班級 姓名姓名學號學號 ( ( ) ) 學系學系 年級年級 班班 學生學生: 事實 說明 1. 漏評 2. 核算錯誤 3. 登記錯誤 附件 成績異動 原 評 成 績 更 正 成 績 平時成績( )% 平時成績 期中成績( )% 期中成績 期末成績( )% 期末成績 學期總成績 學期總成績 一、依一、依本校學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校學則第三十四條規定: 學生修習科目學期成績,經任課教師送交學生修
2、習科目學期成績,經任課教師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後,其成績不得更改。如有漏評、核後,其成績不得更改。如有漏評、核 算或登記錯誤者,須經任課教師提出書面佐證資料,經由教務算或登記錯誤者,須經任課教師提出書面佐證資料,經由教務長長召集會議決定之。召集會議決定之。 二、請於成績公佈後二、請於成績公佈後三三週內週內( / / / / 截止截止)提出,逾期不再受裡。提出,逾期不再受裡。 教 師 簽 章 主 管 簽主 管 簽 核核 (學系、通識教育中心、 軍訓室、體育事務處) (註:請考慮是否符合學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 會會 簽簽 學學 院院 (註:請考慮是否符合學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 註註 冊冊 課課 務務 組組 批批 示示 逢甲大學為辦理任課教師申請更改學生成績之目的,本申請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僅存放於校內,作為教師更改學生成 績申請書管理與聯繫之用,學校將保留本申請表二年,期滿後即依規定銷毀,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 個人資料。聯絡方式: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電話(04)24517250 分機 2111 Email: registrationf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