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培训劳动合同法解读(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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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研讨目 录第一篇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 第二篇 劳动合同法的亮点 第三篇 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管理需注意的事项 劳动合同法结构n 共八章九十八条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篇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立法解决的问题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合同短期化3、滥用试用期4、随意设立违约金5、滥用“劳务派遣”6、拖欠工资现象严重7、养老保险关系难转移第二篇劳动合同法的亮点一、尊重劳动,

2、保护劳动者权益 二、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三、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完善劳动合同法律规范一、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 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第七条、第十条) n以用工之日为标志: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n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 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 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 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 等内容。n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3、有 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 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劳动合同的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六大鼓励和制约措施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其行为即不违法(第十条);2、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实行试用期;3、不能实行试用期工资,工资按同工同酬原则 确定(第十一条);4、一个月起至一年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5、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 ;6、应订立而无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每

4、月向劳 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五条n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 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 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六条 n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 经济补偿。

5、n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 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 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 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 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第十七条)n(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 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 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n(2)增加了工

6、作地点条款。n(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n(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n(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 ( 三) 劳动合同的期限引导单位长期用人n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 位不续约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金(第四十六条第五项)n裁员时,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优先留用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 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 施行前的工作年限。n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 位被安排到新用

7、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 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 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 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 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 的工作年限。(华为事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 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 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 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 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定义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对对方的考察期试用期约定的规制 (第十九条)n3个月至1年,不得超过1个

8、月;n1年至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n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6 个月。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 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 期。试用期工资 (第二十条)n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n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n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 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解除合同规定 (第二十一条)n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

9、违纪、伤病和不胜任外,用人单位不 得解除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 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n1、责令改正;n2、超法定试用期间,按期满后工资标准支付赔 偿金。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 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 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五)约定担保和违约金的规范(第九条、第二十五条)对违约责任禁止性规定n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要求担保,不得收取身 份证件和财物n除培训和竞业限制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 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责任。n但不禁止约定由用人

10、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可以 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八条) 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 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n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 动者人身安全的n劳动者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 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以 随时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n(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护的;n(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n(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n(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可以 无理由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七条)n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位,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n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 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n劳动者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 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 不得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n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 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n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 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n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相关规定n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12、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 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 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增加)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 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增加)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 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条) 需

13、提前30天及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 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的。(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期满和主体资格丧失终止的情形(第四十四条)1、劳动合同期满的(有补偿);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 补偿);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 告失踪的(无补偿);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有补偿);

14、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 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有补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26条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 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n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 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违规解除终止合同责任(第四十八条)1、重新履行2、作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 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 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 用工之日起

15、计算。(八)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增加) (第四十六条)n(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经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封顶);(第37条) n(2)因用人单位过失或故意违法行为导致劳动 者解除合同; n(3)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订,或者降低劳动 条件续约的;n(4)用人单位破产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撤 销或者解散终止的。高工资人员经济补偿金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1)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数额支付(2)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年

16、。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n1、责令限期支付n2、限期不支付的,加付50-100%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 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 定。 二、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一) 可以约定培训服务期条款专项培训违约金规制(第二十二条) 1、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 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但不得影响正常 的工资调整。 2、劳动者违约的,支付违约金。 3、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并按 尚未履行部分分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 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 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 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n (二)可以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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