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45852311 上传时间:2018-06-19 格式:PPT 页数:94 大小:7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_第1页
第1页 / 共94页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_第2页
第2页 / 共94页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_第3页
第3页 / 共94页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_第4页
第4页 / 共94页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_第5页
第5页 / 共9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实务(9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 解实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 李 露Date1一、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二、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五、劳动争议调解六、相关案例Date2一、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Date3(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劳动关系不稳定 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严重 新型劳动关系出现,原有法律制度不相适应 (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Da

2、te4(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2、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Date5(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订立 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 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依照本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 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

3、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 执行。Date6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明确了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标准(二)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三)强化了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四)加强了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制(五)完善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六)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者保护力度(七)规范了约定违约金的行为(八)明确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Date7(一)明确了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标准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用工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Date8(二)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1、如实告知义务;2、禁止扣押证件、担保或收取财物;3、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持一份。

4、Date9(三)强化了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1、书面劳动合同是全日制用工的唯一合法形式。2、在订立时间上更具有可操作性。3、用工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4、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处理原则。5、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Date103、用工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

5、定不签合同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效力,不能成为企业不签 劳动合同的辩护理由。Date114、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处理原则。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Date125、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 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Date13(2)用人单

6、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 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 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Date14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 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 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 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 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

7、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Date15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 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 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 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 单位负举证责任。 Date16三、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 (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 的

8、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 承担用工主体责任。Date17(四)加强了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规制1、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3、用人单位应订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Date181、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 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Date19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 订、订

9、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 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 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 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主动权在企业 Date203、用人单位应订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

10、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Date21(五)完善了劳动合同的内容1、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 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Date22(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 事项。2、约定条款(1)试用期;(2)培训;(3)保守秘密;(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Date23(六)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

11、者保护力度1、试用期长短的限制;2、试用次数的限制;3、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4、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Date241、试用期长短的限制(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Date252、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 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4

12、、试用期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 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Date26(七)规范了约定劳动者违约金的行为1、服务期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其他违约金Date27(八)明确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1、无效的三种情形;2、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3、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确定。Date281、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 劳动合

13、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Date292、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确 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Date30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4、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Date31(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2、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3、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的义务Date321、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而不是部分义务。 (2)亲自履行: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履行,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3)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还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Date332、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

15、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Date343、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的义务(1)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2)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3)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工作时间:日8小时,周40小时。加班时间:经与工会与职工协商,每日不超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150%;休息日加班,调休或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300%。年休假规定:满1年不满10年,5天;满10年不满20年,10天;满20年,15天。 Date35(二)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2、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Date36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

16、;(2)协商一致原则;(3)合法性原则。Date372、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采取书面形式。Date38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三)经济补偿(四)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五)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Date39(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Date40(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ate41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2)劳动合同期内提前30天书面通知。(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4)不需事先告知,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Date42(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