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树闵行商业园(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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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丰树闵行商业园(一期)丰树闵行商业园(一期) (原名:(原名:丰树产业闵行区莘庄商业区发展丰树产业闵行区莘庄商业区发展项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可公开版)(可公开版)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上海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评价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公司协作单位: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公司 二二 O O 一一二二年年八八月月 1 1、说明 本文本内容由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编制, 并经由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

2、管部门作丰树闵行商业园(一期) (原名:丰树产业闵行区莘庄商业区发展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对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树闵行商业园(一期) (原名:丰树产业闵行区莘庄商业区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闵行区莘庄商务区内,位于顾戴路与七莘路交汇口,与建设中地铁 12 号线与规划中 17 号线的换乘枢纽紧密相邻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建设 4 栋办公楼和 1 栋会议中心, 建筑类型以办公为主,部分用房内设置少量

3、会所、餐饮等,同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 3778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6103 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102003 平方米 (包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97650 平方米, 会议中心建筑面积 2853平方米,连桥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64100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面积61000平方米, 屋顶机房面积1100平方米, 架空层面积2000平方米) 。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本工程周围水体为 V 类水体,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本工程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区;根据上海

4、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 ,本工程声环境为 2、4a 类区域。 (2) 现状环境质量评估 水环境 建设区域地表水环境监测因子中 pH 达到 69 的要求、DO、石油类、BOD52 达到类水质要求,CODcr、氨氮、总磷污染较严重,处于劣类的水质水平。 环境空气 PM10日平均浓度值为 0.0560mg/m30.111mg/m3。监测点的指数在 0.370.74 之间,评价区域的 PM10环境质量属于轻污染水平。监测点的 SO2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 0.00620.034mg/m3。监测点的小时平均浓度指数在 0.01240.068之间,SO2环境质量属于清洁水平。监测点的 NO2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

5、 0.0160.085mg/m3,监测点的小时平均浓度指数在 0.070.35 之间, NO2环境质量属于清洁水平。 声环境 本项目共设 5 个声环境监测点,其中地块内部设置 1 个监测点,厂界四周设置 4 个监测点。根据现场监测数据,N1、N2、N3、N5 测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N4 测点由于位于顾戴路(4 车道)执行GB3096-2008 中的 4a 类标准。各个测点均能满足 GB3096-2008 中的相应标准。 4、评价范围 (1) 水环境 本项目餐饮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入周围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闵行区

6、污水处理厂,评价范围定为排放口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 (2) 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燃气锅炉烟囱为中心直径 5.0 公里的圆形区域,考虑本项目功能是以商业为主,主要有组织排放源是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餐饮业油烟气、 燃气锅炉废气以及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等,由于其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均较小,对环境影响范围有限,本项目敏感目标重点调查和评价为以燃气锅炉烟囱为中心,直径 2km 范围内。 (3)声环境 本项目南侧、西侧、东侧与北侧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 100m 范围。 5、评价重点 (1) 预测分析周围主要环境污染源对项目自身的影响; 3 (2) 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7、 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缓解对策措施,以使项目建成后,在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上与其功能相符。 6、主要敏感目标 (1) 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大气环境重点调查和评价的敏感目标主要包括项目以燃气锅炉烟囱为中心,直径 2km 范围内的东北的富丽公寓、蓼花汀花园、皇都花园、东侧的圣淘沙花园、东南侧的黎安新村、盛园小区,南侧的东苑新天地和西北侧的碧林湾南苑和规划学校。 (2) 声环境敏感目标 本次评价考虑项目内的办公塔楼为声环境敏感目标。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 工程分析 废水:本项目总排水量约 736.7m3/d,其中餐饮废水约 2.7m3/d、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约 77.0m3/d,其余均

8、为生活污水或水质接近于生活污水的废水。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应急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及垃圾收集站运行产生的异味气体。其中地下车库中的 NOX、CO、HC 排放速率分别为 0.025kg/h、0.185kg/h、0.012kg/h,排放浓度分别为 0.013mg/m3、 0.101mg/m3、 0.007mg/m3;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的 NOX、SO2排放速率分别为 1.12kg/h、0.05kg/h,排放浓度分别为 68.5mg/m3、3.1mg/m3;应急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的 NOX、SO2排放速率分别为 1.23kg/h、1.28kg/

9、h,排放浓度分别为 206mg/m3、213mg/m3;餐饮油烟气产生浓度约10mg/m3。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中央空调设备(冷冻机组、冷却塔及循环水泵等)、蒸汽锅炉、应急柴油发电机、给水和排水水泵、地下车库部分设备(出入口、排风口)、送排风机、变配电站、油烟净化设备等,噪声级 60100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等,排放量分别为 3.7t/d、4 0.12t/d、0.002t/d;危险废物包括废旧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废旧打印墨盒等,产生量为 0.05t/d。 (2) 环境影响分析

10、水环境:由于基地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水管道同步实施的排水原则,其中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雨水管网,餐饮废水、车库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闵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因此本基地排水对当地地表水基本不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应急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及垃圾收集站运行产生的异味气体,由于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均很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各种组合气象条件下燃气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 NOX(以 NO2计) 、SO2对下风向(地面)235 米处的影响最大,最大影响浓度分别为 8.0010-3mg/m3、3.5910-4mg/m

11、3,占标率分别为 3.33、0.07,与本底浓度值叠加后分别为6.1110-2 mg/m3、2.4110-2mg/m3(采用 A1、A2、A3 测点的 7 日平均值)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燃气锅炉废气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随高度的增加而增加,对碧林湾南苑、 阳光神州苑、蓼花汀花园、富丽公寓东区、皇都花园、圣淘沙花园、黎安新村、盛园、规 划 学 校 NOX最 大 影 响 浓 度 分 别 为 9.8010-3mg/m3、 7.210-3mg/m3、1.7210-2mg/m3、 2.2710-2mg/m3、 9.2210-3mg/m3、 9.2210-3mg/m

12、3、8.5410-3mg/m3、9.2210-3mg/m3、1.1010-2mg/m3,SO2最大影响浓度分别为4.410-4mg/m3、 3.2310-4mg/m3、 8.910-4mg/m3、 1.2510-3mg/m3、 4.410-4mg/m3、4.410-4mg/m3、4.0310-4mg/m3、4.410-4mg/m3、5.3510-4mg/m3,与本底浓度值叠加后均满足 GB3095-1996 中二级标准。 声环境:本工程运行后,对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2 类、4a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3) 外环境对本

13、项目的影响 环境空气:外环境大气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考虑:一是建设项目周边主要道路汽车尾气的影响, 二是分析区域周边工业企业主要大气污染源对本项目的环境空气影响, 主要是本项目东南侧 1.2km 处的闵行区污水处理厂以及西北偏北侧 2.4km 处的上海宝鼎酿造有限公司。 5 主要气象条件下(D、E 稳定度,3.4m/s、1m/s) ,本项目周围道路交通汽车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均满足相应标准, 北侧顾戴路车流量较大, NOX最大影响值占标率较高。本评价建议在基地北侧种植绿化(尤其是高大乔木树种) ,通过种植高大乔木, 能有效吸附部分尾气污染物; 同时随着上海市对车辆尾气排放实施限制措施的不断加

14、强,尾气排放将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汽车尾气影响程度和范围将不断缩小。 根据类比分析闵行区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对本项目环境空气的影响, 闵行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本项目边界东南侧 1200m,位于卫生防护距离以外较远区域,恶臭污染物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 在所有气象条件下, 上海宝鼎酿造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燃烧废气 SO2、 NOX(以NO2计) 、烟尘对本项目的最大影响浓度分别为 7.3710-3mg/m3、1.8110-2mg/m3、7.3610-3m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 1.47、7.54、1.64。另外,上海宝鼎酿造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西北侧,位

15、于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因此,上海宝鼎酿造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 外部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受外部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办公的部分房间声环境质量超标,均为夜间超标,由于夜间基本无办公,因此本项目受到外部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小。 振动环境:本项目北侧的轨道交通 12 号线列车运行振动对拟建地块的环境振动影响能够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 “居民、文教区”环境振动标准。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本项目餐饮废水经厨房不锈钢隔油器和地下室成套油水油脂分离器预处理、 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预处理达到上海

16、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就近排至附近道路市政污水管,最终排入闵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废气:各类废气控制措施如下: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本项目地下车库排6 气筒的设置符合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库 (场) 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BJ08-98-2002)中的规定, 其排放高度不低于 2.5m, 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远低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餐饮油烟气:位于主楼内的餐饮油烟气通过专用井道接至商务中心楼顶排放,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气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含本项目办公塔楼)最近距离超过 20米,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的规定。 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餐饮业和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燃烧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NOX、SO2和烟尘等,由于该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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