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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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考发201739 号 关于做好关于做好 20201717 年度浙江省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医疗器械行业业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7 年度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人专2007283 号)精神,以及省人力社保厅等 12 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54 号)规

2、定,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2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因命题与考务事项调整, 原计划于 10 月 28 日举行的考试改为 11 月 4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00 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下午 1:30-3:00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00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下午 1:30-3:00 医疗器械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 3:45-5:15 医用机械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光机电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放射影像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生化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临床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其中, 中级专

3、业技术资格按医疗器械分类原则, 分为医用机械工程、医用光机电工程、医用放射影像工程、医用生化工程、医用临床工程五大类, 各岗位技术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报名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3 (一) 报名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 (二) 报名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技校毕业,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 15 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4、满 4 年; 2、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 10 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4 年; 3、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 6 年; 4、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5、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6、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以上所学专业不对口的, 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三) 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 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四) 因

5、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已按有关4 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五) 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参加医疗器械行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应于 9 月 18 日至 27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一)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作出诚信承诺, 如实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正确选择考试级别、考区和报名点,以及上传电子证件照等 (电子照片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办事指南” 栏

6、目) 。 (二)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无误后再确认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同时进行网上交费(即:网上报名与交费同步进行) 。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请考生妥善留存,待考后资格审查时使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 (报名和打印的信息, 必须以交费时最后一次报名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全省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市区。 5 由于整个报名和交费过程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

7、上完成,因此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选错考试级别、选错考区或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导致参加考试、阅卷、信息联络、资格审查、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考人员自担责任。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5 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

8、能) 。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 ,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或“注意事项” ,按要求在相应的位置涂写规定的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和阅卷的,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如涉及违纪违6 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征订方式详见网站:http:/www.zjfda- 公告通告栏,咨询电话:057188903229、889

9、03228、88903230。 七、考试成绩公布和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经省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后予以公布, 届时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考试成绩。 在证书制作完成后,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下载个人证书信息。 报考资格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 考后审查时间、 地点及要求等事项, 经省人力社保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商定后, 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与考试成绩同步公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考后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 在其报名

10、表原件上盖章并签字后收下,同时还要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八、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食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要做好考后资格审查的宣传与保障工作, 坚持原则和把握标准, 努力防7 止错审、 漏审等现象发生, 同时要确保审查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并按时报送至各地人事考试部门。 要采取切实措施, 做好考试服务、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应试人员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第 31 号令) 和人社部办公

11、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理;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 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主观违纪的, 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 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2017 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7 日 抄送: 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处,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7 年 9 月 7 日印发 8 附件: 20172017 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

12、中级专业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9 月 7 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9 月 18 日至 27 日 网络报名、交费 10 月 10 日前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10 月 17 日前 各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上报试卷 订单 10 月 20 日前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11 月 2 日前 省人考办将试卷送到各市。试卷到达 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 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1 月 4 日 考试 11 月 6 日前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省有关部门核定合格分数 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 通知(包括时间、地点、要求等) 在规定的审查时间内 由各市及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 定的考后资格审查单位组织审查 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 全 省信息汇总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最终审查合格人 员名单信息报省人事考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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