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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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金融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4 级适用)级适用) 根据 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金融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和组织架构一、工作原则和组织架构 1、工作原则。一是贯彻公平的原则,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二是贯彻择优的原则,努力提高人才遴选过程的科学化水平,形成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下设专业推免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业审核小组) 。推免工作领导

2、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本科教学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专业审核小组负责人,并由各专业审核小组组长提交本小组成员名单。 3、学院成立推免考核监察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构成。 二、工作程序二、工作程序 1、在学校下达推免相关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后,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形成当年推免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时间表。 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学年的夏季学期。 2、根据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由教学办公室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工作动员、详细说明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 3、各专业审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本细则的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材料核实、学分绩计

3、算、面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的计算和排名等,并将结果在本院全体学生范围内公示 3 日。其间,学院推免考核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4、教学办公室在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结束后,将排名结果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院上报学校。 5、在学校下达学院的推免指标后,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专业的2 推免指标。此项工作一般于每年的 9 月份进行。 6、教学办公室根据各专业的推免指标,依照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7、教学办公室确定推免名单后,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8、拟推荐名单在学院

4、公示栏、网站等公示 3 日后,报学校教务处。 9、学生可在综合排名、推免公示期间提交复议申请,具体程序见本细则第五条。 三、推荐免试生条件三、推荐免试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所列基本条件要求; 2、无重修课程。 (二)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推荐 1、获得省部级、学校专业竞赛、学习竞赛优胜奖; 2、对本专业某一专题研究有特殊才能并有初步成果者; 3、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特长生; 4、双学位学生; 5、服兵役。 (三)特殊专长学生的推荐办法和程序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推荐基本条

5、件者, 经 3 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并将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 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应在本专业推荐名额内予以推荐。 (四)休学 1、有休学经历、但符合本细则基本条件规定条件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推免考核; 2、学生需在完成复学手续后,方可报名,休学期间不能报名参加推免; 3、每名学生只可参加一次推免申请。 (五)国际交流 3 1、通过国际交流完成部分课程学习并完成学分转换后,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推免。 2、在综合考核期间在境外进行公派国际交流的学生,如符合本细则基本条件规定条件,可报名参加推免考核

6、,但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素质考核的全过程。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推荐名单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综合排名成绩由必修课(ABC 类课程)平均学分绩、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三部分加权组成。 其中, 必修课 (ABC类课程)平均学分绩占 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 2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10%。 (一)必修课(ABC 类课程)平均学分绩 1、必修课(ABC 类课程)平均学分绩是指专业教学计划 1-6 学期规定的 ABC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在境外进行国际交流期间完成学习的课程,在完成学分转换后,只作为完成学业的基本条件,不纳入学分绩计算。 (二)综合素质考

7、核 综合素质考核应包括面试、科研能力考核等方面内容,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科研能力占 15 分、面试占 85 分。 科研能力成绩 科研能力成绩满分 15 分。考核包括:发表论文,科研项目,竞赛获奖三部分。具体分值分布为:发表论文 5 分,创新科研 5 分,竞赛获奖 5 分。 1、发表论文计分 在核心期刊(CSSCI) (以南开大学社科处网上刊登的 CSSCI 来源期刊为准)发表一篇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记 2.5 分,两篇以上 5 分(增刊不计分) 。 2、创新科研计分 校百项工程及 魏勋奖项目获奖 获奖等级 负责人得分 参与者得分 一 5 2.5 二 3 1.5 三 2 1

8、4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 实验计划”立项 3 1.5 3、 国家和天津市级专业学术竞赛中获奖计分 国家级 获奖等级 负责人得分 参与者得分 一 5 2.5 二 3 1.5 三 2 1 省(市)级 特等奖 5 2.5 一 3 1.5 二 2 1 三 1 0.5 在国内外权威机构 主办的具有社会影 响力的比赛中获奖 特等奖 5 2.5 一 4 2 二 2 1.5 4、认定标准 (1)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加分以最初立项成员名单为依据,并且以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为准。 (2)以上所有论文和获奖均为学术论文和学术获奖、论文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交教学办存档。 (3)以上三项加分内容中,同一奖项只按最高

9、奖项计分一次;同类项目加分总数不超过 5 分。 (4)发表论文加分:加分以南开大学社科处网上刊登的 CSSCI 来源期刊为准,CSSCI 扩展版发表论文不予加分;判别标准为该期刊在该年级学生入学年份时是否为 CSSCI 来源期刊。 (5) 国家和天津市级专业学术竞赛获奖加分: (1) 加分项目为: “挑战杯” 、数学竞赛、 北美数学建模竞赛、 英语竞赛; (2) 数学竞赛、 英语竞赛等学习竞赛,获奖证书须有省部级行政部门公章; (3)数学竞赛、北美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获奖者,加分均参照细则中“参与者得分”计; (4)北美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专项竞赛,按省(市)级奖项加

10、分。 (6)在“科研能力成绩”加分中,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只按照最高奖项5 计分。 (7)学生在国内外权威机构主办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比赛中获得奖项,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面试成绩 1、由各专业审核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小组一般由 5-7 位有高级职称的高水平教师组成,面试要填写面试记录表,面试记录存档备查。 2、面试成绩构成:专业基础(30 分) ;综合能力(20 分) ;创新能力(20分) ;外语水平(15 分) 。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测试内容包括各专业 (金融学、 金融工程、保险学)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本实践,考核形式为笔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

11、法 综合成绩=必修课(ABC 类课程)平均学分绩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专业笔试成绩10% 五、推荐方式五、推荐方式 各专业依据分配的推免指标数,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推荐。 六、复议六、复议 已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但对综合成绩及最后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院推免生名单公示期间提请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一)申请复议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南开大学推免生基本标准及金融学院推免的基本条件; 2、已经报名并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 (二)复议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一式三份) ,并在指定日期内上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5358568) ,逾期不予受理

12、。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推免考核监察组、专业审核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必要时可重新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 6 3、经复议并作出复议结论,填写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复议结论”一栏中,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组组长签字、盖章有效。复议结果应在学院推免生名单上报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4、学院将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汇总后,连同推荐名单在指定日期内交教务处。 七、其他七、其他 1、科研加分以正式出版或获奖证书为准,申请科研加分要提交科研作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以备审核,按照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者不

13、予加分。 2、被推荐学生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未履行规定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名额。 3、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 一经发现, 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 已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 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不能按期正常毕业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5、获免试资格的学生不批准办理任何出国手续(参与百人计划者除外) 。 6、未获得免试资格者,不予办理校外免试推荐手续。 7、推荐考核结果仅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获得硕士生推免资格,是否录取则由校内、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另行考核决定。 8、本细则由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

14、行。 金融学院 2017 年 6 月 23 日 7 金融学院金融学院 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组长:白聚山/范小云 副组长:副组长:刘玮 组员:组员:周爱民、李泽广、何青、贺佳、张连增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5358568 金融学院 2017 年 6 月 23 日 8 金融学院金融学院 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时间安排 时间时间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6 月 22 日-26 日 涉及到

15、 14 级课程的任课老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6 月 22 日 教学办公示推免细则。 6 月 23 日 教学副院长面向学生召开推免工作说明会。 6 月 26 日 教学办公示学生成绩及专业排名情况。 6 月 26 日 学生对成绩异议的提出核查申请。 6 月 26 日-27 日 教学办组织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核查。 6 月 28 日 教学办公示学生成绩及排名。 教学办打印申请推免学生个人成绩单。 6月28日-7月5日 教学办和各专业学生推免工作组成员对本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学分绩、科研能力成绩,进行计算、审核。 教学办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考核。 各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分绩、 科研能力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审核。 各专业审核小组组织专业面试。 7 月 6 日-7 月 9 日 教学办计算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名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教学办综合成绩公示。 学校教务处审核。 金融学院教学办 2017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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