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

上传人:ji****n 文档编号:45664454 上传时间:2018-06-1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国企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1 目目 的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违章、事故责任人,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预防和减少“三违”行为,控制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身心健康,创建安全、和谐、绿色的工作环境。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在册员工。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1“三违”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3.2 “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3 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道路” ,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

2、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东风大街、警备路、西四环路、凯达北街、迎新路等。4 4 职职 责责4.1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作业现场“三违”行为进行考核,并对“三违”行为责任人进行处罚。4.2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分析和责任认定,并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4.3 各职能部、物流(中心)部负责本部门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对本部门发生的“三违”行为责任人进行处罚。4.4 生产管理部每两周对所有区域的进行检查,各职能部、物流(中心)部每周对本部门的所有区域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5 5 流程图流程图见

3、本规定流程图6 6 工作程序和要求工作程序和要求6.1 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检查和考核细则考核扣 分值1、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1-3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 版本/修改状态:2/3 第 1 页 共 12 页对责任人罚款 20 至 50 元/人/项。对于违章不穿劳保鞋、荧光马夹的责任人罚款 50 至 100 元。对于现场检查发现同一班组 2 人或以上不穿劳保鞋、荧光马夹的, 除对责任人本人处罚外,对班组长、工段长处罚 100 至 300 元。现场检查同一工 段多人(3 人以上)不穿劳保鞋、荧光马夹,除对上述人员处罚外,对主管该区 域物流经理(副部长)

4、罚款 200 至 500 元。对于违章不穿劳保鞋、荧光马夹不听 劝阻,以各种借口屡教不改的,生产管理部将对责任人加 1 倍处罚。2、驾驶车辆时谈笑、饮食、听音乐、打电话,或在工作场所睡觉、玩闹、打游戏 等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对责任人罚款 50 至 100 元。0.5-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对无故不携带操作证的罚款 20 元,对 无证人员独立操作特种作业的,罚款 200-500 元,并视情节对责任人送交人力资源 部,建议解除劳动合同。0.5-24、驾驶车辆、员工行走出入大门、行经交叉路口时,不执行“停车确认”和“止 步确认”的,对责任人罚款 50-200 元。15、驾驶车辆

5、在起步、倒车、出入大门、行经交叉路口、起落货物、转弯、通道狭 窄、视线受阻及人员较多的地点时不鸣笛,或无法通过时不立即停车、盲目抢行, 违者罚款 50 元。16、驾驶车辆倒车行驶时不认真向后瞭望确认安全后行驶的,罚款 50 至 100 元。1-2 7、驾驶车辆时不系安全带、工艺车辆载人、牵引车后斗内放货物等、搭乘工艺车 辆、无故不按工艺路线行驶或驶出工作区域、以车代步,对责任人罚款 100 至 300 元。高门架叉车(R 车或门架高度大于等于 3 米的叉车) ,禁止出库房或在生 产车间作业,违者对直接管理责任的工段长、值班工长、物流经理或副部长罚款 200-500 元。258、严禁叉车、牵引车

6、等工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道路上行 驶时,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环保室请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否则视为违章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一经检查发现上 述违章行为,本着一把手负责制的原则,对部门一把手罚款 1000 元,对主管安全 生产的物流经理(副部长)罚款 500 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部门一把手和主 管安全生产的物流经理(副部长)负责,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5-209、未经领导(班长以上)同意,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驾驶他人车辆,对责 任人罚款 100 至 200 元。110、驾驶或非因工作需要乘坐非本公司车辆,对责任人罚款 50

7、 至 200 元。1 11、酒后上岗作业,对责任人罚款 200 至 500 元,并视情节对责任人送交人力资 源部,建议解除劳动合同。512、叉车叉运货物时,货物超过一个标箱高度应倒车行驶;叉运货物下坡时应倒 车行驶;叉运货物上坡时,不准倒车行驶,如货物阻挡驾驶员视线,则必须有其 它员工在地面指挥;叉运电瓶时每次只能叉运 1 块。对违反的责任人罚款 100 至 200 元。1-5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 版本/修改状态:2/3 第 2 页 共 12 页13、使用测速仪对现场超速行驶处罚规定如下: (1)测速标准:剔除测速仪误差、操作误差和路面因素造成的各种误差,测 速仪显示读数超过 8(含 8)

8、,即为车辆超速。 (2)使用测速仪对工艺车辆车速检查时,显示读数超过 8(含 8) ,不超过 11 为一般违章,对违章驾驶员通报批评,扣除工艺车辆驾驶员技能定级考核个人 总成绩 5 分,扣除工段安全承包绩效考核分 2 分,同一驾驶员一周内两次一般 违章,由生产部利用业余时间对其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3)使用测速仪对工艺车辆车速检查时,显示读数超过 11,为严重违章,对 违章驾驶员通报批评,扣除工艺车辆驾驶员技能定级考核个人总成绩 10 分, 扣除工段安全承包绩效考核分 5 分,同一驾驶员一周内两次严重违章,调离驾 驶员岗位。对其班组长、工段长分别给予 100 元和 200 元罚款。1-314

9、、厂内工艺车辆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 违反的责任人,罚款 50 至 200 元。0.5-215、严禁驾驶车辆超速、超高、超载叉运货物;严禁牵引车牵引器具或板车超长; 严禁叉车作业时使用货叉“顶、撞、掀、挑”及单叉操作等造成器具、零件及设 备设施损坏等野蛮操作行为;严禁摆放器具超高、不稳及占用主要物流通道造成 事故隐患;严禁使用叉车牵引轮式器具或拖盘车;严禁违章叉双箱操作(货叉长 度短于双箱底边总长度) ,上述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罚款 100 至 200 元。 对同一班组连续发生 2 次上述违章行为,除对责任人本人处罚外,对班组长、工 段长罚款 200 至

10、400 元。对工段内连续发生多次(3 次以上) ,除对上述人员处理 外,对主管该区域物流经理罚款 300 至 500 元。对于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违章 责任人将送交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奖惩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书面警告、留用查 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于因安全管理不力,超出整改期限无法有效对上述违 章行为进行整改的,将撤销班组长、工段长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撤销物流经 理职务。 (整改期限以生产管理部发布的“预防事故通知单”的整改日期为准) 。2-516、执行车辆“三检制” ,按要求记录“车辆点检表”和设备设施点检记录,对发 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不按要求违反 1 项次对责任人罚款 20 至

11、 50 元。0.5-117、工位器具、货物定置摆放,不得堆放超高(库内器具或货物按照器具堆放标 识堆放,如无标识限高 3.5 米。焊装库外器具堆放限高 5.1 米,其他库外器具堆 放限高 3 米) ,对违反责任人罚款 50 至 100 元。0.5-118、工位器具、货箱、垃圾等不及时返还,占用物流通道,对责任人罚款 50 至 100 元。0.5-119、车辆停放超过 5 分钟不关闭总电源、无故停放在物流通道上、休息时间不按 要求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的或停放在纵坡大于 5%的路段上,对责任人罚款 50 至 100 元。120、因管理不善车辆被非本单位人员偷开或擅自将车辆交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的,

12、对责任人罚款 50 至 200 元。1-221、未经领导允许,驾驶人出私车,对责任人罚款 100 至 200 元。1-2 2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车辆和设备 时,做好标记,对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罚款 50 至 200 元。1-2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 版本/修改状态:2/3 第 3 页 共 12 页23、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室,对隐瞒不报、漏报、 错报,弄虚作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不予受理,后果自负。对拒不承认、互 相推诿的事故责任人,经调查确认后,视情节调离原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 送交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奖惩领导小组讨论决

13、定给予书面警告、留用查看或解除 劳动合同处理。5-2024、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安全环保室现场考评时发现的 “三违”行为可能导致事 故发生的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到安全环保室培训的方式。各物流中心、物流部及 维修车间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以上的“三违”行为,可在本部门组织培训, 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采取下面第(4)条的方式处理或直接交安全环保室处理。(1)培训对象: 1)安全承包现场考核班组周累计扣分超过 5 分的班组长。 2)安全承包现场考核工段周累计扣分超过 10 分的工段长。 3)同一月内第 2 次同类“三违”行为责任人。 4)对违章行为认识较差、态度不好的责任人。 5)违章指挥的各级管理

14、人员。 (2)培训时间:共计 5 个课时。 白班:16:5018:20、二班:15:3017:00、三班:8:3010:00。 (3)培训内容:1-4 课时培训内容:“三违“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分析;典 型事故案例;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第 5 课时:书面表达对自身违章行为的认 知及保证书。 (4)处罚: 1)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罚款 100200 元。 2)参加培训后月度内依旧违章作业的人员,罚款 100200 元。 3)同一月内,连续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班组长、工段长、值班工长及物流经 理(副部长)或严重“三违行为”罚款 200500 元。 4)屡教不改的责任人(同一月内三次以上违章

15、) ,罚款 100300 元。视情节 送交人力资源部,建议解除劳动合同。0.5-225、对作业现场发现的严重“三违”行为,对其责任人罚款 100-200 元。视情节 对其班组长、工段长、值班工段长或物流经理罚款 200-500 元。1-326、班组长不按要求组织 14、28 日安全活动,每次罚款 200 至 500 元。 班组安 全活动记录本 ,每不按要求记录 1 项次,对班组长罚款 20 至 50 元。工段长每次 安全活动必须选择一个班组参加,一次未参加罚款 100 至 200 元。物流部安全员 每月未在班组安全记录本上签字,每次罚款 50 至 100 元。0.5-227、严格执行“五同时”

16、 ,物流部各级生产例会上必须有安全工作内容,每缺少 1 项次,对负有责任的各级领导罚款 100 至 300 元。1-228、工艺车辆、工位器具、设备、设施等发生事故造成损坏,因隐瞒无法追查事 故真相及直接责任人的,按事故损失的 10%至 30%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班组长和工段 长、值班工长进行罚款。属于轻微损坏自行修复的,按野蛮操作行为对该物流部1-2现场违章和事故管理规定 版本/修改状态:2/3 第 4 页 共 12 页进行考核扣分。并罚款 50 至 100 元。29、安全员定期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每无故迟到或缺席 1 次,罚款 20 至 50 元。 班组长不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安全例会或培训,罚款 50 至 100 元。0.5-130、隐患整改超出“预防事故通知单”时间期限未做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责 任者罚款参照安全生产现场检查、隐患整改管理规定执行。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