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5647694 上传时间:2018-06-18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271.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招商信诺2010两全保险 041 号 招商信诺2010两全保险 041 号 1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 10 天内称为犹豫期。 犹豫期之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 您可以要求 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 本合同终止; 犹豫期之后, 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退保损失。 16. 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 8. ?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9.1.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9. 2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6.2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6. 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14、17.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14、17. 4.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尽快通知我方。 18.4.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尽快通知我方。 18. 5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保险事故” 、 “现金价值”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2.5请您留意保

3、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保险事故” 、 “现金价值”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2. ?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种类 2. 保险合同构成 3. 投保信息变更 4. 合同内容变更 5. 本合同的有效性 6.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7. 投保年龄 8. 保险责任 9.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10. 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金额 11. 保险费的交纳 12.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第四章 保险单服务 第四章 保险单服务 13.

4、保险单借款 第五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 同效力终止 第五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 同效力终止 14. 保险期间 15. 本合同效力恢复 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7. 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章 索赔第六章 索赔 18. 保险事故通知 19. 调查权 20. 诉讼时效 21. 保险金申请 22. 保险金给付 23. 其它核定结果 24. 宣告死亡处理 25.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处理 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26.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 27.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8. 受益人 29.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 30. 您方把本合同用于其它目的

5、的处理 31. 争议处理 32. 释义 2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 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条款 第第一一章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说明 1. 1.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种类种类 您方您方(见 32.1)购买的保险产品是招商信诺加倍关爱两全保险 。在您方购买 本保险产品时,必须同时购买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 。 本合同为非分红保险。 2. 2.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构成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 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构成。您方同 时购买的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作为本合同

6、的附加合同,构成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您方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我方(见 32.2)所提供的 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3. 3. 投投保信保信息变更息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您方提供给我方的职业、住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 更,请及时通知我方,以便于我方及时为您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如果您方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我方,我方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 讯地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您方。 4. 4.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变更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您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 合同的,我方将会给您方送交一份新的保险单或在原保险合同上

7、批注,或者寄送 批单。 5. 5. 本合同的有效本合同的有效 性性 本合同必须由我方授权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未经我方的书面批准或批注,本合同的任何变动都将是无效的。非经我方以书面 形式加以批准,我方的任何保险代理人、销售代表和服务代表都无权修正或豁免 本合同的任何规定。 6 6 双双方方遵守遵守本合本合 同的义务同的义务 您方和我方应遵守本保险条款,如果您方未能遵守本保险条款,我方将有权根据 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保险金(见 32.3) 。 第二章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本合同的保障范围障范围及不保事项及不保事项 7. 7. 投投保保年龄年龄 年龄为 18 周岁至 50 周岁周岁 (

8、见 32.4) 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8. 8.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 24 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意外外事故事故(见 32.5)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 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意意外伤害外伤害(见 32.6)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 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受益人益人(见 32.7)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内,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

9、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3 付本合同及所附 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 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 (不 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后,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 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满期日(见 32.8)仍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同时,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 病保险所规定的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向满期保险金受益

10、人给付满 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附的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 同时终止。 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 病保险的累计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 。 9.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9.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 判入狱期间,或被

11、保险人自我伤害、挑衅、斗殴、不遵照医护意见;判入狱期间,或被保险人自我伤害、挑衅、斗殴、不遵照医护意见;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见 32.9)或药物的影响,除非按照医生(见 32.10)处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见 32.9)或药物的影响,除非按照医生(见 32.10)处 方服用且不是出于戒毒之目的;方服用且不是出于戒毒之目的; 五、被保险人所患遗传性疾病(见 32.11),先天性畸形、变形

12、和染色体异常(见五、被保险人所患遗传性疾病(见 32.11),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见 32.12),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病症和伤残;32.12),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病症和伤残; 六、被保险人驾驶摩托车,或酒后驾驶(见 32.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六、被保险人驾驶摩托车,或酒后驾驶(见 32.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32.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32.15)的机动车;32.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32.15)的机动车; 七、战争(见 32.16)、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主义(见 32.17)及任何阻七、战争(见 32

13、.16)、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主义(见 32.17)及任何阻 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 2 年以上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 2 年以上 保险费的,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32.18)扣除未保险费的,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32.18)扣除未 还款项后的余额;若投保人是唯一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该现金价值扣除未还还

14、款项后的余额;若投保人是唯一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该现金价值扣除未还 款项后的余额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款项后的余额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 规定处理。规定处理。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犹豫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犹豫 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10 基本保险金额 及保险金额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10 基本保险金额 及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事故(见 32.19)时,如果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 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的保险费低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 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如果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 的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关爱防癌疾病保险的保险费 高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