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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 附件 1 杭州师范大学人才特聘岗位津贴 和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年薪) 人才岗位层次 特聘津贴(年薪) 第一层次 年薪面议 第二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 30(或年薪 50-100) 第三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 15(或年薪 30-45) 第四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 10 第五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 7 第六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 5 备注:1.上述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含税;2.特聘岗位津贴:除国家 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社保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高层次人才 岗位的工作补贴;3.年薪:包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保和 福利等。实行年薪制的引进人才,其薪资根据人才不同情况、工
2、作目标任务 及其完成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人才岗位层次 购房补贴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医 人文社科 第一层次 500(10)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 300(8) 300-500 80-120 第三层次 150(6) 150-200 30-50 第四层次 80(6) 150 30 第五层次 50(4) 30 15 第六层次 30(3) 20 10 其他正高或博士 25(2) 10 5 11 附件 2 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结合学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我校高层次人才岗位分为六个层次,作为学
3、校人才引进和选拔的评价依据和岗位聘任条件。 第一层次 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顶尖人才。 第二层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特级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 (二)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三等奖第 1 名;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第 1 名;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
4、果二等奖第 1 名;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 1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 2 名、二等奖第 1 名;中国青年 12 科学家奖;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中国专利金奖(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美展金奖等。 (三)近五年担任以下职务: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第一负责人(课题经费 1000 万元及以上);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第一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主
5、要学术带头人(该学科或研究方向第一带头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全国性一级学术团体的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教授或担任相当职务人选。 (四)近五年取得以下称号: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杰出和领军人才。 (五)近五年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个横向课题到校经费400 万元 (文科 200 万元)
6、, 或近三年累计到校经费 900 万元 (文科 450 万元) , 或已实现 150 万元的技术转让或产业化效益 (以上缴学校的数额为准)。 13 (六) 近五年主持国家重大重点课题 1 项或国家基金面上、一般项目 2 项以上,并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Nature、Science 或相当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 SCI 一区顶尖期刊发表 3 篇以上学术论文 (理工医类) 、 或 SSCI、 A&HCI、国内权威期刊发表 3 篇以上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 (七)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顶尖人才。 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可放宽至 55 周岁),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 (二)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前 2 名;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前 2 名、二等奖第 1 名;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 1 名;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 1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 2 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 1 名;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金奖;钱江技能大奖;全国美展银奖;由中宣部批准设立,由中国文联、中国
8、音协、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作协等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国家级文艺奖项一等奖。 (三)近五年担任以下职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14 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基金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经费 1000万元及以上);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前 2)、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教育部“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持人;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9、(四)近五年取得以下称号:国家“青年”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省“”人选;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五)近五年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个横向课题到校经费300 万元 (文科 150 万元) , 或近三年累计到校经费 600 万元 (文科 300 万元),或实现 100 万元的技术转让或产业化效益(以上缴学校的数额为准)。 (六)近三年主持国家基金面上或一般项目,并在本领域期刊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本学科 SCI 二区(理工医类)或国内一级期刊以上 3 篇(人文社科类),其中 SCI 一区
10、或 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 2 篇。 (七)具有连续三年以上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学术工作经历,近三年发表上述高影响力论文或取得相当业绩。 15 (八)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业人才。 第四层次 年龄 45 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 50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近三年取得以下称号或职务: 市级宣传文化系统 “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等;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者。
11、 (二)近三年获得以下奖项:杭州市杰出人才奖;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 1 名;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 1 名;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 1 名;省专利优秀奖;国家级文艺奖项二等奖; (三)近三年主持国家基金面上或一般项目,并在本领域期刊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SCI 一区(理工医类)或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 2 篇(人文社科类)。 (四) 近三年主持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 200 万元以上 (人文社科 100 万元),或近 3 年累计到校经费 400 万元(人文社科200 万元), 或以实现 50
12、 万元的技术转让或产业化效益 (以上缴学校的数额为准)。 (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 16 工作经历,近三年发表上述高影响力论文或取得相当业绩。 第五层次 年龄 40 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 45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并发表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SCI一区论文1篇或SCI二区以上3篇 (理工医类) ,或者 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 1 篇或一级期刊以上 3 篇(人文社科类)。 (二) 近三年主持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 150 万元以上 (人文社科 75 万元),或近 3 年累计到校经费 300 万元
13、(人文社科150 万元), 或已实现 30 万元的技术转让或产业化效益 (以上缴学校的数额为准)。 (三)近三年排名第 1 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或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文艺和体育赛展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国家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四)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历,近三年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果,发表上述高影响力论文或取得相当业绩。 第六层次 年龄 35 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 40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发表高影响力论文:SCI 一区论文 1 篇或 SCI 二区以上 3 篇(理工医类),
14、或者 17 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 1 篇或一级期刊以上 3 篇(人文社科类); (二) 近三年主持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 100 万元以上 (人文社科 60 万) , 或近 3 年累计到校经费 240 万元(人文社科 120万),或实现 20 万元的技术转让或产业化效益(以上缴学校的数额为准); (三)近三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科技竞赛国家奖。 (四)艺术类人才取得相当业绩,近三年入围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赛展。 (五)有连续两年以上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历,并发表上述高影响力论文或取得相当业绩。 附则 (一)学校急需引进和培养的特殊学科紧缺人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高技术成果转化中取得一定业绩的创新创业类人才,或没有列入国家人才项目中的其他优秀人才,可根据其学术水平参照以上六个层次划分,由所在学院考核推荐,由学校按程序进行评定。 (二)除特别注明,学术论文等成果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受聘人在学校聘期内完成的科研成果,除法律、法规、合同或合作协议中另有特别规定外,应以学校为唯一署名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