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45577161 上传时间:2018-06-17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467.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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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附表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码与与原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码对照表对照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本标准调整说明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R 居住用地 (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本标准将中小学用地划入 A3 教育科研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R11 住宅用地 R11 R13 R1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

2、地 R21 R23 R2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包括保障性住宅用地 R31 R33 R3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R31 住宅用地 R41 住宅用地 R43 道路用地 R44 绿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政府控制以保障基础民生需求的服务设施) R 居住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中小学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交通指挥

3、中心、交通队用地) D2 外事用地 2 A1 行政办公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党政团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设施用地) 市场经济体制下转轨为商业性的企业办公设施用地归入本标准 B2 商务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图书展览用地、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原标准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原标准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以及原标准 C33 广播电视用地中的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 文化艺术团体等, 纳入本标准 B22 艺术传媒用地;原标准C33 广播电视用地中的转

4、播台、差转台等用地纳入本标准 U16广播电视用地; 原标准 C35 影剧院用地、 C36 游乐用地中的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游乐场、 舞厅、 俱乐部等纳入本标准 B31 娱乐用地 A21 图书展览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增加美术馆、 档案馆、 会展中心用地等新内容 A22 文化活动用地 C36 游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高等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特殊学校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等用地) 原标准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中商业性的夜大学、 业余学校、 民营培训机构等

5、用地纳入本标准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原标准C65 科研设计用地中非事业单位的勘探设计、 观察测试、 科技咨询等用地纳入本标准 B29 其他商务用地 R 居住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中小学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C61 高等学校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仅包括其中的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等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对应原标准 R 居住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A35 科研用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仅包括其中的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3 A4 体育用地 C4 体育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体育场馆、游泳场

6、馆、各类球场、体育训练用地) 原标准 C41 体育场馆用地中的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 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纳入本标准 B32康体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不包括休疗养用地) 原标准 C53 休疗养用地纳入本标准 B14 旅馆用地 A51 医院用地 C51 医院用地(仅包括其中对环境无特殊要求的一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C52 卫生防疫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等

7、用地) 增加动物检疫站用地等新内容 A53 特殊医疗用地 C51 医院用地(仅包括其中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 A59 其它医疗卫生用地 C52 卫生防疫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急救中心和血库用地) A6 社会福利用地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社会福利院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D2 外事用地 A9 宗教用地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宗教设施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主要通过市场配置的服务设施用地) 包括政府独立投资或合资建设的设施,如剧院、音乐厅等 B1 商业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

8、地(仅包括其中的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旅馆业用地、市场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C21 商业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不包括其中的饮食用地) C26 市场用地(仅包括其中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B12 批发市场用地 C26 市场用地(仅包括其中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4 B13 餐饮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B2 商务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仅包括非事业单位的企业管理机构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新闻出

9、版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用地等)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仅包括非事业单位的科研设计用地) B21 金融保险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B22 艺术传媒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增加影视制作、 广告传媒用地等新内容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不包括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B29 其它商务用地 C23 贸易咨询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企业管理机构办公用地,如企业总部等) C65 科研设计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非事业单位用地) B3 娱乐康体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影剧院用地和游乐场、舞厅、俱乐部等用地) C4 体育用地(仅包括

10、其中的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陆域部分等用地) B31 娱乐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增加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等新内容 C36 游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等用地) 5 B32 康体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陆域部分等用地) 增加高尔夫、 通用航空用地等新内容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新增地类, 指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公用设施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加油站) 增加加气站用地等新内容 B49 其它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

11、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仅包括独立地段的经营性通信网点用地) 增加独立地段的供水、 燃气、 供热、 供电营业网点用地等新内容 B9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夜大学、业余学校、培训中心用地) 增加私立学校、 私人诊所、 宠物医院用地等新内容 C2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仅包含汽车维修站用地) U3 殡葬设施用地(仅包括城市内的殡仪馆、墓地等用地) M 工业用地 M 工业用地 本标准依据工业具体条件及国家关于水、 大气、 噪声环境保护的规定与指标确定中类划分 M1 一类工业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M3 三

12、类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 仓储用地 增加物资中转、 配送等物流用地新内容, 包括原标准 U22 货运交通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W1 普通仓库用地(仅包括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仓库用地) 增加交通集散量较小、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的一般物流配送中心用地等新内容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W1 普通仓库用地(仅包括对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仓库用地) 增加具有一定规模、 对交通集散运输有较大需求的综合物流用地等新内容 W3 堆场用地 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库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不包括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将原标准 S22 游憩

13、集会广场用地纳入本标准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铁路客货运站、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用地) U21 公共交通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教练场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S1 道路用地 本标准 S1 不再细分 6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新增地类 S3 交通枢纽用地 T1 铁路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铁路客货运站) 增加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等新内容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T4 港口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港口客运站用地) S21 交通广场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U21 公共交通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U21 公共交通用地 增

14、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 以及缆车、 索道等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等新内容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教练场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设施、殡葬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不包括营业网点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U11 供水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将独立地段的营业网点用地纳入本标准 B49 其它公用设施营业

15、网点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U14 供热用地 U14 供热用地 U15 通信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U2 环境设施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增加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新内容 U21 排水用地 U41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U22 环卫用地 U42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U3 安全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消防、 防洪设施用地) U31 消防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消防设施用地) 7 U32 防洪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防洪设施用地) U9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不包括消防、防洪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绿地(不包括园林生产绿地) S22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G1 公园绿地 G1 公共绿地 本标准 G1 不再细分 G2 防护绿地 G2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S22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8 表二表二城城乡乡用地用地分类和代码与分类和代码与原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对照表对照表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本标准调整说明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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