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卫士境外旅行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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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age 1 of 51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仅承保境外旅行批单(2016 款) . 2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3 安盛天平附加卓越个人旅行急性病身故保险条款 . 26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条款(2016 款第二版) . 28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 32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 24 小时全球紧急救助保险条款(2016 款). 34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保险条款 . 38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行李延误保险条款 . 41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个人钱财及旅行证件遗失保险条款 . 43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

2、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 . 46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延误保险条款 . 48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变更保险条款 . 50 “旅游卫士旅游卫士”境外境外旅行保险旅行保险条款条款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保险凭证、投保单、任何附属协议或附加合同以及批单共同组成本合同, 并按同一合同解释方式加以理解 Page 2 of 51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安盛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依本批单的规定作以下修改: 一、主合同安盛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修改如下: 第一章 基本条款“保险责任期限”修改为: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保险单满期日和保险费到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承担

3、任何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一次缴付本合同的全部保险费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缴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限为准。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1. 单次旅程投保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 日常工作地直接前往境外旅行目的地。 该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所载保险期间满期日; 2) 该被保险人完成当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 对于任何出境后不返回中国的单程旅程,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终

4、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 生的时间为准: 1) 该被保险人抵达最终目的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后二十四小时; 2) 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满日。 被保险人在抵达最终目的地前在每一途经国家或地区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 2. 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为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各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 地或日常工作地直接前往境外旅行目的地。终止于以下最先发生的时间: 1) 该被保险人完成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 2) 自前述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起到投保单所载的最长承保天数止(含始日与终日); 3) 保险单满期日。 3. 第四章“释义”增加一款,

5、即: 本合同所称的境外: 指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台湾省、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此页内容结束) 安盛安盛旅行旅行个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仅承仅承保境外旅行批单保境外旅行批单(2016 款)款) Page 3 of 5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在本公司提供保险保障之前,为避免您不能从此保险合同项下获得保险金的风险,您和所有被保险人 应在投保单中如实披露所有您知道的(或应该知道的),关乎本公司承保决定的重要事实。 在您支付了保险单中规定的总保险费之后,本保险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就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 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根据您的保险单中所列明的您选择的保险计划,以约定的保险

6、金额为限予以赔 付,请认真阅读本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责任免除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有关规定,充分了解保障范围。 本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是基于您在作为合同一部分的投保单中所提供的信息签发的。请仔细阅请仔细阅 读保险合同,若其中包含任何不正确的信息,请立即告知本公司,否则您可能在索赔时无法获得保险读保险合同,若其中包含任何不正确的信息,请立即告知本公司,否则您可能在索赔时无法获得保险 金,并且金,并且/ /或者您的保险合同可能会被宣布无效,而只获得您保险期间内所支付的无息保险费。或者您的保险合同可能会被宣布无效,而只获得您保险期间内所支付的无息保险费。若您 在保险合同签发之后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和

7、先前提供的信息有重要差别,本公司可能会根据您提供的 新信息重新核保,提供保障。若您在本保险合同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未联系本公司,本公司将默认为 您在投保单中提供的信息是完整无误的。 一般而言您将在本公司签发出保险合同后的三天内收到本保险合同。您在收到本保险合同之后享有1010 个工作日工作日的审阅期审阅期以审阅本保险合同。若您在审阅期内决定本保险合同不适合您的需求,您可以以书 面形式明确告知本公司将该保险合同取消, 并在审阅期内将您的AXA紧急救援卡和保险合同以邮递 (以 寄出邮戳为准)、归还给本公司的业务人员或直接交还本公司的方式归还本公司。若在此期间内您并 未提出任何索赔,本公司将无息退还

8、您所付的保险费,同时对于审阅期内发生的承保事故所致的任何同时对于审阅期内发生的承保事故所致的任何 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本审阅期不适用于期限小于一年的保险合同,也不适用于续保的保险合同。本审阅期不适用于期限小于一年的保险合同,也不适用于续保的保险合同。 您的保险如何运作您的保险如何运作 您的保险合同是您和本公司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1. 您提交给本公司的投保书; 2. 被保险人所作的任何声明; 3. 本保险条款; 4. 保险单(包括保险利益明细表); 5. 保险凭证; 6. 任何附属协议或附加合同; 7. 任何批单和/或特别条款。 以上所有文档将共同组成

9、本合同,并按同一合同解释方式加以理解,任何部分中出现的字句或表述在保险 合同中任何其它地方出现时均应表达同样的意义。 在本公司收到保险费并确认承保后,您将可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享有您的保险单中所述的保险利益,以保险 单和/或批单中所列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一章:基本条款第一章:基本条款 保险责任期限保险责任期限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保险单满期日和保险费到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承担任何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一次缴付本合同的全部保险费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安盛天平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主)7

10、0 号 Page 4 of 51 缴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限为准。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1. 单次旅程投保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迟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中列明的生效日期; 2)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直接 前往其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旅行目的地; 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离开其境内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直接 前往其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旅行目的地。

11、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满日; 2)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结束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 域; 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结束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 域。 对于任何出境后不返回中国的单程旅程,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 生的时间为准: 1) 该被保险人抵达最终目的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后二十四小时; 2) 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满日。 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在抵抵达最终目的地前在每一途经国家或地区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

12、达最终目的地前在每一途经国家或地区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 2. 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迟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中列明的生效日期; 2)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 工具直接前往其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旅行目的地; 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 工具直接前往其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旅行目的地。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满日; 2)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结束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 域; 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结束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 域; 4) 自前述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起到投保单所载的最长承保天数止(含始日与终日) 。 保障期间的自动延长保障期间的自动延长 如任何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旅行期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定行程因恶劣的天气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可避免的 延误; 2. 该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致严重身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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