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

上传人:lcm****801 文档编号:45557086 上传时间:2018-06-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实施(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察右前旗乡镇卫生院在岗集体人员 考 核 实 施 方 案为了推动全旗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乡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增强乡镇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乌兰察布市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体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乌党办发200668 号)文件精神,以及旗政府办“关于专题研究乡镇卫生院集体人员工资待遇会议纪要”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在岗集体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为保证全旗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乡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待遇,解决基层卫生人员“工资低,生活

2、困难”的现状,让医务人员在条件艰苦的基层卫生院“留得住,用得上”, 更好的满足边远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二、二、卫卫生院生院现现状状全旗现有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12所一般卫生院和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由国家人员、集体人员和聘用人员组成。目前,旗财政拨付国家人员 70%的工资,集体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国家人员的差额部分工资均靠卫生院业务收入解2决。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差,医疗设备简陋,常住人口逐年减少,造成卫生院业务收入低,人员工资均不能按月足额发放,很难留得住卫生人员。 三、考核三、考核对对象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0 年 月 日以前在岗的集体人员(指历年来

3、医学院校毕业生经人事劳动局分配到卫生院的集体人员、经人事劳动局批准招收且有档案的卫生院集体人员、退伍安置到卫生院无财政拔付工资的国家人员)四、四、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在岗集体人员考核工作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由政府办、卫生、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吴锦峰(旗政府副旗长)成 员:张建忠(旗长助理、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永平(旗政府办副主任)田 野(旗卫生局局长)褚建军(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郝明胜(旗财政局局长)王继春(旗编办主任)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田野同志兼任。五、考核五、考核时间时间年

4、月 日开始到 月 日结束。六、考核程序及六、考核程序及办办法法(一)考核程序召开职工大会、民主测评、谈话、查阅相关资料、汇总、公布。(二)考核办法1、召开会议: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共同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在岗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单位负责人介绍在岗集体人员基本情况。2.民主测评:考核组对在岗集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考核对象是否一直在岗工作,是否为集体人员性质,以及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在岗集体人员进行测评。对不称职票数超过总票数 30%以上人员,取消享受岗位补贴的资格。3.谈话:通过和职工谈话,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的相关情况,并做书面记录,谈话人数要达到参会人数的 90%以

5、上。4.查阅相关资料:考核组查阅考核对象的身份证明,个人档案、人事部门分配安置文件,并随机抽取历年度工资表、4年统资料、预决算花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相关资料的查阅结果进行登记。以上资料由考核对象本人、卫生局办公室、卫生院负责人和会计提供。5、考核结果汇总和公布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进行公示,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并公布结果。七、工七、工资资待遇待遇在岗集体人员经考核通过后,由卫生、人事、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旗财政按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核准补贴基数,并按月将在岗集体人员岗位补贴拔付到旗卫生局。旗卫生局制定在岗集体人员

6、岗位补贴发放细则,按照工作业绩、出勤等细则规定发放岗位补贴。八、考核八、考核纪纪律律1、考核人员遇考核对象为亲属、朋友等可能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需主动回避。2、考核人员不准借考核之际谋取私利,对违反纪律的视性质、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3、考核对象不准在测评中拉拢同事;谈话内容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可信,不得伪造和篡改资料内容;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5任。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是本次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本单位考核对象的真实性,据实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资料,对弄虚作假、故意编造事实欺骗考核组或本单位公示人员中被举报有虚假行为的,该单位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